第1题:
请结合实际谈谈权变理论对学校管理的影响。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请结合实际谈谈教学中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以便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可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 创设问题情境,实施启发式教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创设一定的问题情境,引发学生思考,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二)根据作业难度,恰当控制动机水平。美国心理学家耶克斯和多德森认为,中等程度的动机激起水平与作业难度密切相关:任务较容易,最佳激起水平较高;任务难度中等,最佳动机激起水平也适中;任务越困难,最佳激起水平越低。这便是有名的耶克斯-多德森定律(简称倒“U”曲线)。教师可以设置适当的作业难度,激发学生的动机水平。
(三)充分利用反馈信息,妥善进行奖惩。心理学研究表明,表扬与奖励比批评与指责能更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因为前者能使学生获得成就感,增强自信心。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对学生的进步与努力即使给予表扬和奖励,以激发更多的学习动机。
(四)正确指导结果归因,促使学生继续努力。在学生完成某一学习任务后,教师应指导学生进行成败归因。一方面,要引导学生找出成功或失败的真正原因;另一方面,教师也应根据每个学生过去一贯的成绩的优劣差异,从有利于今后学习的角度进行归因,一般而言,归因于主观努力的方面均是有利的。
第6题:
正确答案:(1)学生申诉的范围比较宽,一般涉及较多的是学生的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各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
依据《教育法》《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学生申诉的范围有如下几种:
①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各种处分不服的,如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可以提出申诉。
②学生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的,如在教育活动中对其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限制其人身自由权等,可以提出申诉。
③学生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财产权的,如非法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非法没收其财物,强迫其购买非必需教学物品等,可以提出申诉。
④学生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如教师剽窃学生的著作权、发明权或其他科技成果权,学校强行将学生的知识产权收归学校等,可以提出申诉。
⑤学生的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提出申诉。
第7题: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性。
第8题: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对学生进行生涯辅导.
第9题:
第10题:
结合实际,谈谈对未成年学生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1)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权利。一般而言,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人身安全权、人身自由权、心理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信用权、婚姻自主权、著作权、监护权等多项具体权利。
(2)《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在现实生活中,各种侵犯未成年学生人身权利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种对权利的侵犯主要集中在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权、隐私权、名誉荣誉权等方面。
身心健康权是人身权的最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学生的生命健康权、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隐私权是指学生有权要求他人尊重自己个人的、不愿让或不方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对这一权利的法律保护主要表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开拆未成年人的信件。
名誉荣誉权是指学生有权根据其日常生活行为、作风、观点和工作表现获得关于思想品德、学业表现或其他方面形成的积极社会评价以及特定社会组织授予的称号。未成年学生的名誉荣誉权受到法律保护,他人不得诽谤、诋毁,非法定程序,他人不得剥夺。否则,就构成了对学生名誉荣誉权的侵犯。
(3)对未成年学生人身权的保护是多方面的,除上述提及的具体方面外,在管理和教育学生过程中,还应注意保护学生的劳动成果,尊重他们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等。由于学校或教师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对学生这些具体权利的侵害,学校或教师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