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职
第1题:
办理授信业务中,有哪些行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撤职处分;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2题:
未按规定审核客户资料,导致假冒注册事件发生并造成资金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第3题:
A、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B、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C、停职处分
D、留用察看处分
第4题:
未按规定审核网内往来系统及大、小额支付系统等业务的,并导致案件或资金风险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第5题:
在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中,柜员代客户签发、填写应由客户办理的重要空白凭证,或代客户编制、约定支付密码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第6题:
办理会计与结算业务,有哪些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第7题:
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管理、审核及授权职责并导致案件或造成资金风险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至()处分。
第8题:
在办理会计与结算业务中有哪些行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记大过处分;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第9题:
违反柜台业务规定,盗窃、()、截留客户资金、银行资金或权利凭证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开除处分。
第10题:
授意企业客户利用自有资金虚增电子银行交易量,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