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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A债务人的经营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B债务人有欺诈行为C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D债务人有减少其财产的行为E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题目
多选题
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
A

债务人的经营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B

债务人有欺诈行为

C

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D

债务人有减少其财产的行为

E

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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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重整期间,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 ( )


正确答案:√
在重整期间,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2题:

在重整期间,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①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②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③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①②③

答案:D
解析:

第3题:

关于破产重整和和解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有欺诈破产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裁定终止重整,宣告破产

B.重整期间,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过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破产。债权人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C.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D.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正确答案:ABC
77:【答案】ABC 【考点】 重整程序的发动;重整程序的终止;和解申请与裁定【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8条的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 ‘缺乏挽救的可能性;(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予债权人的行为;(三)由予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可知A项正确。根据第93条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可知B项正确。根据第95条的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可知c项正确。根据第79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后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可知D项的说法不全面,所以不正确。

第4题:

在重整期间,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 A、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 B、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 C、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 D、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起色不大

正确答案:A,B,C

第5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重整期间的说法错误的是哪个?()

  • A、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 B、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不能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 C、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 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正确答案:B

第6题:

甲企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经法院裁定并予以公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重整期间,对甲企业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一律暂停行使
B:重整期间,甲企业的出资人乙公司和丙公司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C:甲企业转移、隐匿其财产,债权人遂向人民法院请求终止重整程序,则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整,宣告甲企业破产
D:甲企业提交的重整计划经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答案:C
解析:
【考点】重整程序。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5条的规定,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的权利的除外,因此,A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7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因此,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8条第(2)项规定: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的,经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因此,C项说法正确。根据该法第89条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D项的说法错误,故本题应选C项。

第7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计划草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委员会负责制作
B、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重整计划草案
C、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重整程序即告终止
D、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程序即告中止

答案:B
解析:
(1)选项A: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2)选项B:重整计划草案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完成≠提交,但较之选项C,选项B更符合题意)。(3)选项C: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应当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而非直接导致重整程序“即告终止”(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4)选项D: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第8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A.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B.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C.2/3以上的债权人不同意重整

D.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正确答案:ABD

第9题:

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A、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 B、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的行为
  • C、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 D、债务人有欺诈、恶意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正确答案:A,B,C,D

第10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A、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 B、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 C、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 D、债务人的出资人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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