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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护士小李负责的患者李某要进行胃大部切除术,患者已被手术室接走,小李需要为李某准备()。A 备用床B 暂空床C 备用床加橡皮中单、中单D 麻醉床E 手术床

题目
单选题
护士小李负责的患者李某要进行胃大部切除术,患者已被手术室接走,小李需要为李某准备()。
A

备用床

B

暂空床

C

备用床加橡皮中单、中单

D

麻醉床

E

手术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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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护士李某在执行医嘱时发现有所疑问,但想到是医师的决定应该不会出错.所以未提出质疑,导致患者接受治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此时的责任应负责的是( )

A.李某

B.医师

C.患者

D.李某和医师共同

E.李某和医师都不需要


正确答案:D

第2题:

李某给自己的越野车投保了10万元责任险。李某让其子小李(年16岁)学习开车,某日小李独自开车时不慎撞坏叶某的轿车,叶某为此花去修车费2万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由李某对叶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B.应当由小李对叶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C.因李某疏于管理保险财产,保险公司有权单方通知李某解除保险合同

D.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款后不能对小李行使代位追偿权


正确答案:AD
[考点]限制行为能力入侵权责任的承担、代位求偿权的例外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本题中小李16岁,未给出其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属10岁以上18岁以下未成年人,即限制行为能力人,小李独自开车时不慎撞坏叶某的轿车,小李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叶某的财产权。《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因此,本题中虽然小李是侵权人,但是由于其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赔偿责任应由李某承担。故A项正确,B项错误。
《保险法》第52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可见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前提是“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本题中C项中只是认为“李某疏予管理保险财产”,而该疏子管理财产的行为并不一定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因此C项表述不够严密,不应入选。
《保险法》第62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小李开车不慎,撞坏他人轿车,属于过失造成保险事故,因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款后不能对小李行使代位追偿权。D项正确,应入选。

第3题:

李某给自己的越野车投保了10万责任险交强险,李某让其子小李,年仅16岁,学习开车。小李独自开车时不慎撞坏叶某轿车,叶某修车花费2万元,保险公司进行了赔偿,下列正确的是()

A.应当由李某向叶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B.应当由小李向叶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C.因李某疏于管理保险财产,保险公司有权通知李某解除保险合同

D.保险公司支付赔偿后不能对小李行使追偿权


参考答案:AD

第4题:

李某外出经商多年下落不明,他的妻子赵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李某宣告死亡之日为2005年3月16日。由于李某无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赵某继承的遗产中包括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视机。2006年1月16日,赵某与周某结婚。李某与赵某生有11岁的儿子小李被邻居甲合法收养。2006年2月,李某突然出现,并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了其死亡宣告。
李某的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后,甲与小李的收养关系()。
A.可以自行解除
B.经过小李的同意即可解除
C.必须经过甲及小李的同意才能解除
D.此时不受法律保护


答案:C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司法解释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问,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收养关系仍受法律保护,只有在收养人及有表达意见能力的被收养人同意的情况下,收养关系才能予以解除。故答案是C项。

第5题:

李某去世前,与他的邻居聂某有一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聂某照顾他直到他去世,作为报酬,李某去世后,其房屋即归聂某所有。李某去世后,发现其曾留有遗嘱,该遗嘱将其房屋赠与他的好友刘某,李某还有一个在国外的女JLtl,李,现小李、聂某和刘某就该房屋的归属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该房屋应归( )。

A.刘某

B.聂某

C.刘某、聂某、小李三人平分

D.小李


正确答案:B
105.B[解析]遗赠扶养协议在适用上具有优先性。遗嘱与协议的内容有抵触时,遗嘱无效。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遗嘱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故正确答案为B。

第6题:

李某是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张某是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二人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李某的法定继承人是10岁的儿子小李,张某的法定继承人是其妻陈某。对于合伙人资格的继承问题,合伙协议未作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小李和陈某如继承李某和张某的合伙人资格,须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B.小李只能成为有限合伙人,并且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C.不须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陈某可以继承张某的合伙人资格

D.小李的监护人如不同意小李继承合伙人资格,合伙企业应退还李某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BCD
《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根据该条规定可知,BD选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80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该条规定继承人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并不是应当取得,所以C选项正确,结合第50条可知,A选项不正确。

第7题:

护士小李负责的患者李某要进行胃大部切除术,患者已被手术室接走,小李需要为李某准备

A.备用床

B.暂空床

C.备用床加橡皮中单、中单

D.麻醉床

E.手术床


正确答案:D
胃大部切除术后需准备麻醉床。

第8题:

护士李某在执行医嘱时发现有所疑问,但想到是医师的决定应该不会出错,所以未提出质疑,导致患者接受治疗后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此时应对责任负责的是

A、李某和医师共同

B、李某

C、患者

D、医师

E、李某和医师都不需要


参考答案:A

第9题:

李某去世前,与他的邻居聂某有一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聂某照顾他直到他去世,作为报酬,李某去世后,其房屋即归聂某所有。李某去世后,发现其曾留有遗嘱,该遗嘱将其房屋赠与他的好友刘某,李某还有一个在国外的女儿小李,现小李、聂某和刘某就该房屋的归属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该房屋应归( )。

A.刘某

B.聂某

C.刘某、聂某、小李三人平分

D.小李


正确答案:B

第10题:

李某与丁某系夫妻,育有一尚未成年的孩子小李,三人都是李道村村民。李某一家在外出游玩时发生车祸全部遇难,救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李某已经死亡,遂将丁某与小李带回医院,但是两人在途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后查明。李某在生前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为丁某;丁某尚有胞弟,而李某与小李均无其他继承人。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丁某是长辈,应当推定丁某先于小李死亡
B.小李没有继承人,应当推定小李先于丁某死亡
C.因为李某与丁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应当推定受益人丁某先于被保险人李某死亡
D.李某遗产归李道村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答案:A,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本案中,小李与丁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小李没有继承人,应当推定其先于丁某死亡,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保险法》第42条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本案中,李某实际先于丁某与小李死亡,不适用该条关于死亡时间推定的规则,选项C错误。《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本案中,李某一家遗产应由丁某胞弟继承,并非无人继承,故不适用该条规定,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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