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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小胡(女)与小王(男)同为甲省某村村民,两人婚后前往乙省某市务工,期间小胡怀孕。小胡夫妇可在其(  )办理生育证明材料。[2009年真题]A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B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C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D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E目前务工单位的计划生育部门

题目
多选题
小胡(女)与小王(男)同为甲省某村村民,两人婚后前往乙省某市务工,期间小胡怀孕。小胡夫妇可在其(  )办理生育证明材料。[2009年真题]
A

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B

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C

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

D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E

目前务工单位的计划生育部门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E
解析: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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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一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考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详解】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对于钱某的遗产,胡某由于已经与钱某离婚,不再具有配偶的身份,故胡某不能继承钱某的遗产,因此答案A错误。《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 tt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继承关系的存在必须以扶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本题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并未与吴某形成扶养关系,故甲不能继承吴某的遗产,因此选项 B错误。胡某作为吴某的配偶,丙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两者均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故选项C正确。胡某与吴某结婚时,乙尚未成年并与吴某共同居住,已形成扶养关系,故乙作为与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丁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其与吴某之间的父女关系并不因吴某的离婚而消灭.丁仍然有权继承吴某遗产,故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第2题:

小李(男)与小王(女)同为甲省某村村民,两人婚后前往乙省某市务工,期间小王怀孕。小李夫妇可在其()办理生育证明材料。

A: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B: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
C: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D: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E:目前务工单位的计划生育部门

答案:B,D,E
解析:
考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第3题:

小胡(女)与小王(男)同为甲省某村村民,两人婚后前往乙省某市务工,期间小胡怀孕。小胡夫妇可在其()办理生育证明材料。

A.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B.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C.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

D.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E.目前务工单位的计划生育部门


正确答案:CDE
【答案】CDE。本题考核的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办法。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第4题:

小张、小胡和小李是夫学同学,毕业后其中一人考上公务员,另外两人成为老师和作家.已知:(1)小张和作家都在北京工作;(2)老师在上海T作;(3)毕业后小李乘坐高铁去看望考上公务员的同学。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A.小胡是作家,小李是老师

B.小胡是老师,小张是作家

C.小李是作家,小张是公务员

D.小张是老师,小胡是公务员

答案:A
解析:
由(1)和(2)可知,小张既不是作家也不是老师,因此小张是公务员,再结合(3)可知小李和小张不在同一座城市,因此小李是老师,则小胡是作家。

第5题:

小杨是河南人,在上海打工的时候,认识了四川女孩小丁,两人相处久了,互生好感,登记结婚。结婚后,两人继续留在上海,现在小丁怀孕了,两人可在()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A.目前务工单位的计划生育部门
B.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
C.小杨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
D.小丁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流动人口的生育服务登记。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第6题:

钱某匈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胡某、甲、乙可Ⅳ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考点]法定继承人
[解析]《继承法》第l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题中,钱某死亡后,其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钱某的子女甲、乙。对于胡某,由于其在钱某死亡前,已经与钱某离婚,故其不能作为配偶继承胡某的遗产,因此,选项A错误。吴某死亡后,一方面,作为其配偶的胡某可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吴某遗产;另一方面,作为其婚生子女的丙、丁也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而作为吴某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乙同样可以继承其遗产。但是对于甲,由于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经成年,所以甲肯定不属于与吴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范围,甲无法继承吴某的遗产,据此,选项B错误,选项CD正确。

第7题:

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送给胡某做养子,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丙成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以为自己有权继承妈妈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 )继承。

A.甲以及乙
B.甲、乙以及丙
C.甲、乙、丙以及胡某
D.甲、乙以及胡某

答案:A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划定,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故丙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第8题:

小胡(女)与小王(男)同为甲省某村村民,两人婚后前往乙省某市务工,期问小胡怀孕。小胡夫妇可在其( )办理生育证明材料。

A.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B.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C.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

D.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E.目前务工单位的计划生育部门


正确答案:ABCD

第9题:

李某,男,25岁,甲市乙乡人,在丙市某企业打工时与丁市陈某结婚,两人此前均未生育,婚后不久陈某怀孕,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李某夫妇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

A.双方的户口簿
B.双方的身份证
C.结婚证
D.陈某的婚育证明
E.乙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李某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答案:B,C,D,E
解析: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第10题:

小胡和小涂计算甲、乙两个两位数的乘积,小胡看错了甲数的个位数字,计算结果为1274;小涂看错了甲数的十位数字,计算结果为819。甲数是多少?


正确答案: 解:由于小胡和小涂都没有看错乙数,所以,乙数是1274和819的公约数。
1274=2×7×7×13
819=3×3×7×13
1274与819的公约数有1,7,13,91这四个。但是由“乙数是两位数”,可排除1和7;又由“小涂看错了的甲数也是两位数”,可排除91(不然的话,小涂看错了的甲数只能是一位数9)。因此,乙数必定是13。
根据乙数是13,可知小胡看错了的甲数是
1274÷13=98(8是看错的)
小涂看错了的甲数是
819÷13=63(6是看错的)
因此,甲数是93。
答案是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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