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单选题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A 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B 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C 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D 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题目
单选题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

B

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

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

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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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自诉案件因自诉人于某提起上诉而进入二审程序,被告人王某向于某许诺给予高额赔偿,要求与其和解,于某同意。则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告知王某和于某不得和解,继续审理该案

B.依照王某和于某的和解要求制作调解书,原一审判决视为撤销

C.裁定准许于某撤回自诉,并撤销一审判决

D.裁定准许于某撤回上诉,并撤销一审判决


正确答案:C
《高法解释》第26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应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一审判决。故C正确。

第2题:

第 11 题 刘某致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某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翻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受理李某的自诉

B.在李某和刘某之间进行调解

C.告知李某在当事人上诉时向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

D.不受理李某的自诉


正确答案:D
自诉案件具有可分性的特征,所谓“可分性”,按照《刑诉解释》第l93条的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本案中,刘某致使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翻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不应当受理。

第3题:

钱某将王某打成轻伤,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万元和精神损害1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钱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1万元,并驳回了王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钱某不服判决,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王某没上诉,但他在答辩状中向二审法院提出了钱某赔偿其精神损害1万元的请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对王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处理中,正确的是:( )。

A.可以不予审查

B.必须予以审查

C.一律不予审查

D.应当予以审查


正确答案:A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钱某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因此,二审的审理范围实际上已经限定在上诉一方请求的范围之内,本题中,王某并未上诉,只是在答辩状中再次提出了赔偿其精神损失的请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6条的规定,王某在答辩状中要求变更或补充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同时依据《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5条的规定,除非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二审法院不审查当事人上诉请求范围之外的事实和法律。因此,本题正确的选项为A。

第4题:

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案外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法院准许。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C
解析:
选项A.B.D错误,和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选项C正确,赵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赵某反悔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王某可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5题: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 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

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
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中的和解。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后的撤诉,既可以撤回起诉,也可以撤回上诉,此处要看当事人的选择。本题中,当事人选择了撤回上诉。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1]354号)中,2号指导案例指出:民事案件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准许撤回上诉的,该和解协议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制作调解书,属于诉讼外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然,上述通知属于超出大纲的司法解释。但这一逻辑也可以根据基本原理推论得出:本题题干中已经说明“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撤回上诉后的法律后果是一审判决生效,而本案中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因此暂时按照和解协议自动履行,但和解协议并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另一方当事人只能按照一审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应该选择B选项,A、C、D选项错误,不当选。

第6题:

王甲和张乙同村,因借贷合同纠纷涉诉。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王甲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本案之后,王甲在村委会的劝说下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下列关于撤回上诉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王甲只能在二审法院第一次开庭前申请撤回上诉

B.法院如发现一审判决确实有误,应当裁定不准许撤回上诉

C.法院准许撤回上诉,二审程序即告终结,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D.撤回上诉后,王甲反悔,如果未过上诉期间,仍可以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AD
AD。上诉人在二审法院作出裁判之前都可以要求撤回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回上诉.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A选项错误。由《民诉意见》第190条规定可知B选项正确。二审法院裁定上诉人不准撤回上诉的,诉讼继续进行;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二审程序即告终结,同时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C选项正确。也就是说,上诉人在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之后撤回上诉的,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使没有超过上诉期间,也不得再提起上诉。这与当事人撤回起诉不同,须加以区别。D选项错误。

第7题:

王某诉刘某借款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刘某归还王某借款10万元,刘某不服欲提起诉。对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刘某应在一审判决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B.王某可以对二审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C.二审法院审理刘某的上诉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只能适用普通程序

D.若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判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E.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刘某若依然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和申请一再审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核民诉案件的二审程序。在民事诉讼中,针对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而非10日。所以选项A错误。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所以选项B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刘某若依然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再审。所以选项E错误。

第8题:

王某以诽谤罪向法院自诉李某。在一审审判过程中,经调解达成协议,调解书合法送达后王某反悔。在此隋况下,王某有权采用哪种做法?( )。

A.重新起诉

B.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C.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D.要求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判决


正确答案:C
《高法解释》第200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本题中调解书经合法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生效的调解书,只能通过申诉解决,故本题C项正确。

第9题:

共用题干


刘某起诉与张某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刘某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三天,张某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及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终结诉讼
B:驳回上诉
C:不予受理上诉
D:中止诉讼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第(7)项规定,第一次诉讼时法院判决不予离婚,而王某败诉,意味着原来起诉要求离婚的是王某,妻子李某作为被告,不受这一禁止条款的限制,因此本案应该受理并审理,选A

离婚案件一般要先调解,但是调解也是法院处理案件的方式,其前提是受理。驳回起诉一般是对不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还是坚持起诉用的一种结案方式。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而本案并不属于这种情况。

依《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A和B中的判决,均已经是生效判决,所以只能通过再审申请的途径寻求救济了,法院将不再受理。D中原告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只有C撤诉的原告还是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再次就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这是民事诉讼法区别于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重要一点,千万不可混淆,《民诉意见》第144条也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A中的原告虽然没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但是其监护人可以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代其诉讼,所以应该受理。B的起诉状缺少明确的诉讼请求金额,不符合法律要求。C的情况是应该先行受理如果被告确实有证据证明仲裁约定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那么其应该在答辩之际提出管辖权异议。D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24条明确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因此选AC。

B项认为法官没有采用设证推理的说法有误,本题为选非题,B项当选。法律本身并不具有创造作用,亦谈不上法官发挥法律的创造作用。故D项错误,当选。女方父母起诉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的实质要件。故法院应予受理。至于受理以后,如果诉讼请求成立,法院将依法或依公平原则对之作出裁判;如果诉讼请求不成立,法院将驳回起诉。故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只要是民事纠纷,且符合了起诉条件,就不再属于法院主管之外的“法外空间”,一旦当事人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或组织行使了诉权,法院就应当受理,否则即违反了“禁止拒绝裁判原则”,至于是否能胜诉,那是属于另外的问题了,故A项当选。

《民诉意见》第15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第1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缺席判决。从这两条的规定上可以看出应按照原告撤诉处理,因为本案的法定代理人不是不能到庭,而是中途退庭,不愿再出庭,这和不能到庭是有本质区别的,因此答案应该选D。

并不是只有对被告才有可能适用缺席判决,A说法错误。B是正确的,这是一项严格的程序要求,如果普通程序在没有经过传票传唤当事人的情况下就作出缺席判决,甚至构成二审发回重审以及再审的理由。C的说法忽视了我国对上诉审理范围和证据时效制度的改革,应该说在这些改革的基础上,被告如果在一审恶意不出席而意欲在二审进行证据突袭等防御策略的,此种策略已经受到了法律的诸多限制;因此C说法错误。D正确,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即使不出席,只要原告与被告出席了,就构成对席判决,《民诉意见》第162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ABD分别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4)、(5)项情形,而C的情况应该直接终结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151条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由于以上情形均涉及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在一方当事人死亡后,上述几种关系自然不再存在,诉讼已无必要继续进行或者不可能继续进行,诉讼终结并没有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益问题,因此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决定诉讼终结。结合本题,刘某起诉与张某离婚,张某遇车祸死亡,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A项正确,B项、C项、D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3条的规定,开庭前可以调解的,可以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故B项错误,D项正确;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不可以主持调解,故C项错误。

第10题: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
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答案:B
解析:
【考点】履行瑕疵的法律救济【详解】一审判决后,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上诉人申请撤诉,经法院审查后裁定准许,但该和解协议并未得到履行或未得到完全履行。此时该上诉人该如何获得救济,对于这一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笔者看来,此时该上诉人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理由在于,上诉人撤回上诉之后,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当事人不能再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达成的和解协议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可执行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和解协议,C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此时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效力,因此当事人不能再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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