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不审查理由
乙在法定期间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乙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就该借款纠纷起诉的,支付令失效
第1题:
甲因乙不返还借款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依法发出了支付令。关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法院审理该案时不开庭
B.债务人拒绝签收支付令时,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C.法院对借款事实不作出判决加以认定
D.支付令在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被驳回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题:
甲因乙拒不归还到期借款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向乙发出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B.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不审查理由
C.乙在法定期间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乙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就该借款纠纷起诉的,支付令失效
第3题:
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货款向A县法院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甲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A县法院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支付令失效
B.甲公司可以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
C.A县法院应当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D.A县法院不应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答案】AC
【考点】对支付令的异议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民诉意见》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据此可知,债务人乙公司向发出支付令的A县法院起诉的,构成对支付令的异议,该支付令自行失效,甲公司不可以再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A.支付令在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被驳回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B.法院审理该案时不开庭
C.法院对借款事实不作出判决加以认定
D.债务人拒绝签收支付令时,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第7题:
第8题:
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甲乙两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支付货款后,甲公司却迟迟不交付货物,乙公司于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B.乙到期不能归还甲的欠款,虽然乙下落不明长达3年时间,甲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C.督促程序因债权人的申请而开始
D.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对债务予以口头确认,并履行部分债务,而且口头表示在此次履行债务后的2个月之内履行剩余债务。这样仍然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