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支付
即使有证据证明单据确系欧洲乙公司伪造的也不应终止支付
尽管指定行善意付款,中国法院仍可以欺诈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
中国法院不应中止或终止开证行对外付款
第1题:
新西兰甲公司(卖方)与中国乙公司(买方)订立地毯买卖合同。乙公司向A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8银行为保证人。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时间为2006年3月10日前,而甲公司由于货源上的原因,最早要到2006年3月15日才能备齐货物并装船付运。甲公司致电乙公司,请求修改信用证,乙公司表示同意。甲公司获得装船日期为3月15日的提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如果乙公司未将信用证修改的情形通知开证行A,甲公司可以以开证申请人已接受装船日期的不符点为由,要求开证行承担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
B.如果开证行接受了装船日期的不符点但未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可以以此免除保证责任
C.如果乙公司已将信用证修改的情形通知开证行A,但未征得保证人8的同意,保证人只在原保证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D.开证行有独立审查单据的权利和义务
第2题:
中国某进出口A公司与比利时B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进口合同,以信用证方式付款,价格条件为FOB。由C公司承运,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货到目的港后,中国A公司发现这批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的质量要求不符,遂请求银行不要议付,而8公司提交的议付单据则与信用证的要求一致。依UCPS00,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银行可以不向B公司议付,因为B公司提供的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
B.A公司可以向C公司索赔
C.A公司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D.只要单据与信用证一致,银行就应付款,A公司可以向B公司索赔
第3题:
A与B两公司签订进口某批货物的买卖合同,并约定A公司应于约定期内开立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保兑信用证。A公司依约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了信用证,并由B公司所在国的乙银行保兑,B公司收到信用证即办理完装运手续,随后便向乙银行提交了符合信用证各项要求的单据,要求乙银行付款。对此,乙银行应该:
A.依B公司的要求付款,而不得拒绝
B.拒绝B公司的付款要求
C.可以付款,但须在取得开证行甲银行的同意后付款
D.可以付款,但须取得A公司的同意后付款
第4题:
甲公司作为卖方同乙公司签订出口合同一份,采用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方式。甲公司以开证行指定的付款行丙银行为付款人开立了汇票,并凭信用证和有关单据要求丙银行承兑。丙银行承兑后,开证行撤销该信用证的通知到达丙银行。基于前述事实,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丙银行的承兑行为有效
B.开证行的撤销行为有效
C.甲公司或者其他持票人向丙银行提示付款时,丙银行有义务付款
D.开证行虽已书面通知丙银行撤销信用证,但仍应向丙银行偿付有关款项
第5题:
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仪器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中国丙银行为开证行,中国丁银行为甲公司申请开证的保证人。担保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乙公司向信用证指定行提交单据后,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后甲公司以乙公司伪造单据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支付令。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院可以诈欺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
B.因指定行已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法院不应禁止中国丙银行对外付款
C.如确有证据证明单据为乙公司伪造,中国法院可判决终止支付
D.丁银行与甲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应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
第6题:
中国甲公司与境外乙公司订立了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约定以信用证付款,甲公司申请开立了信用证。丙公司为甲公司申请开证的担保人。中国某银行为开证行,中国另一家银行为保兑行。在当事人就法律适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依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
A.涉及保兑行保兑产生的纠纷适用UCP600
B.涉及丙公司担保甲公司申请开证的纠纷适用UCP600
C.涉及丙公司担保甲公司申请开证的纠纷适用中国法
D.涉及该信用证开立、通知、修改、议付等环节产生的纠纷适用UCP600
第7题:
中国甲公司与欧洲乙公司签订货物进口合同,付款方式为即期信用证,开证行为中国某银行。欧洲乙公司向信用证的指定行提交了单据,于是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甲公司以欧洲乙公司提交的单据中存在伪造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中国某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述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哪项?( )
A.中国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支付
B.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单据确系欧洲乙公司伪造时,中国法院才可判决终止支付
C.尽管指定行善意付款,中国法院仍可以欺诈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
D.中国法院不应中止或终止开证行对外付款
第8题: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中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保兑。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并准备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丙银行通知,称开证行已宣告破产,丙银行将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公司应为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
B.丙银行的保兑义务并不因开证行的破产而免除
C.因开证行已破产,甲公司应直接向乙公司收取货款
D.虽然开证行破产,甲公司仍可依信用证向丙银行交单并要求付款
第9题: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签订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CIF(神户),信用证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乙公司向日本甲银行申请开立以甲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甲银行开立后寄给中国银行上海分行通知甲公司,甲公司拿到信用证后开始装船并取得提单,同时开出汇票、发票等单据。随后,甲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议付,深圳分行审查后办理了议付。后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甲银行要求偿付,甲银行核对无误后偿付中行深圳分行,并通知乙公司付款赎单。就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深圳分行在审单时应坚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在表面上应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之问也应当一致
B.若该信用证经丙公司提供保证,则一旦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对信用证进行修改,丙公司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充分性、内容的真实性等概不负责
D.银行对报文传输或信件或单据的传递过程中发生的延误、中途遗失、残缺或其他错误产生的后果,概不负责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