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终结的裁定
驳回起诉的裁定
不予受理的裁定
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第1题:
姜华与曾倩因感情不和而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他一们7岁的女儿姜丽丽由曾倩抚养,姜华每月支付抚育费300元。半年后,因姜丽丽上学花销增大,曾倩一人无力支付,遂又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育费。对于此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曾倩可以向原法院起诉
B.曾倩可以向另一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C.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D.若法院受理,可以在原判决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抚育费
第2题:
王某(女)与刘某(已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岚,7岁;刘某有二女,名为刘红、刘丽,分别为8岁、6岁。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7年5月,王某要求王岚、刘红、刘丽给付赡养费,但三人均置之不理。王某遂欲向法院起诉。其时,王岚居住在该市B区.刘红居住在C区,刘丽居住在D区。请问,王某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 )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C区法院
D.D区法院
第3题:
赵亚委托陈律师向区法院起诉与其在德国留学多年不回的中国籍丈夫王利离婚,王利委托江律师代为诉讼与接受诉讼文书。在诉讼过程中,区法院可以适用()的方式,向王利送达诉讼文书。
A.向王利的代理人江律师送达
B.向赵亚的代理人陈律师送达,并转交王利
C.向赵亚送达并转交王利
D.由中国驻德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王丽和张明婚后不久,王丽怀孕,此时张明不满王丽,欲提出离婚。在下列何种情况下,法院才受理张明的离婚请求。()
A.王丽怀孕期内
B.王丽分娩后半年内
C.王丽分娩后1年内
D.王丽分娩1年以后
第7题:
王丽和张强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张强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服刑一年后王丽迁居丁市,欲起诉至法院,与尚在服刑的张强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王丽原住所地法院
B.乙市张、王二人结婚登记地法院
C.丙市张强服刑地法院
D.丁市王丽现居住地法院
第8题:
李大明(男)与王丽娟(女),双方均无配偶,1986年8月在农村老家未经登记,即举行婚礼,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次年7月生一女孩。由于男方歧视虐待女孩,致使双方关系恶化,感情不和,同年10月即行分居。1988年5月,王丽娟的父亲去世,遗下存款两万元,王丽娟分得一万元。1991年2月,李大明到法院要求与王丽娟离婚。当时李大明24周岁,王丽娟22周岁。王丽娟要求抚养女儿;李大明提出如果王丽娟抚养女儿他可以承担抚养费,同时提出要分割王丽娟所继承遗产的一半。
问:1、这样的案件应否按离婚纠纷处理,为什么?
2、王丽娟继承的遗产,李大明有权分割吗?为什么?
3、李大明有义务承担女儿的抚养费用吗?为什么?
(1)不能按照离婚纠纷处理,因为按照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高院1989年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人同居时年龄不符合结婚条件,应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李大明无权分割王丽娟继承的遗产,因二人不是配偶关系,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才属于共同财产,也才有权分割。
(3)李大明有义务承担女儿的抚养费,因为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与婚生子女一样,都有要求生父(母)抚养自己的权利。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