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单选题一中国法院在审理一涉外商事案件时需向位于甲国的某公司送达。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 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向甲国某公司送达B 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C 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国某公司送达D 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题目
单选题
一中国法院在审理一涉外商事案件时需向位于甲国的某公司送达。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

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B

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

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D

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l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上海的A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哪几项正确( )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司法部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能出庭日期已过,仍然要将这些司法文书向A公司送达

D.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正确答案:ACD
【考点】司法协助文书送达
【解析】A选项内容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件,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B选项内容错误,依《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第13条的规定,一国不得根据下列理由拒绝执行:依其国内法,该国主张对该项诉讼标的专属管辖权.C选项内容正确,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D选项内容正确,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所以应选ACD项。

第2题:

2006年8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问题》(以下简称《涉外送达规定》)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中带有普遍性,又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作出进一步详细规定。人民法院要向某外国的MGQ公司送达文书,根据该司法解释,下列选项中的判断,哪项是正确的?

A.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詹某如果只是路经中国,这时不可以向詹某直接送达该文书

B.中国律师王某是该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其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提及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故不能向王某送达

C.该公司在我国有代表机构,把文书送达该代表机构须该公司的特别授权

D.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正确答案:D
[考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的送达
作为受送达人的外国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我国领域内出现时,人民法院可以向其直接送达,故A项不正确。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王某授权委托书并未提及单位接受司法文书,就表明其没有明确反对其代为接收,故B项说法错误。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有代表机构的,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送达给其代表机构,是否享有授权不是必要条件,故C项错误。D项是《涉外送达规定》第l0条的规定,故正确。

第3题:

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


正确答案:C
[考点]涉外刑事诉讼程序[解析]关于无国籍人是否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根据《刑诉解释》第314条规定:外国人的国籍以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所以国人和无国籍人均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选项A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31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因而,涉外刑事案件的审判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选项B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327条第2项规定: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中国籍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选项C正确。考生还应了解向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还可以通过外交途径送达、邮寄送达、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以及诉讼代理人嵌达这几种方式。《刑诉解释》第329条规定: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我国公民以及在华的第三国当事人送达有关刑事法律文书,除有司法协助协定的外,按照下列程序处理:(1)由该国驻华使、领馆将法律文书交外交部领事司转递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该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可以代为送达的,应当指定有关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当事人。请求方附有送达回证的,当事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未附送达回证的,由负责送达的中级人民法院出具送达证明。送达回证或者送达证明由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部领事司转递请求方。(2)受送达的当事人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不予送达;不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或者因地址不明及其他原因不能送达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注明不能送达的原因。由外交部领事司向请求方说明,予以退回。根据上述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不予送达。选项D错误。[难度系数]**

第4题:

上海市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侵权纠纷,需要向位于法国境内的被告甲公司送达司法文书。中国和法国都是《海牙送达公约》的缔约国,根据国际条约和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监事在中国境内出差,法院可以直接向其送达
B.如果甲公司在我国境内有分支机构,法院可以直接向该分支机构送达
C.应该首先通过《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途径送达
D.如果法院一审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则二审可以径行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但能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的除外

答案:A,D
解析:
选项A正确。根据《民诉法解释》第535条的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组织的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自然人或者外国企业、组织的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外国企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该企业、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题干中显示甲公司的监事在我国境内出差,符合送达要求。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的规定,可以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大家一定注意,分支机构和业务代办人需要有明确授权才能接受送达,代表机构则不需要。B项中是向分支机构送达,未说明其授权情况,所以不能直接送达。选项C错误。在我国向外国送达的各种途径中没有哪个优先之说,哪个快就用哪个,简单实用。选项D正确。根据《民诉法解释》第537条规定,人民法院一审时采取公告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的,二审时可径行采取公告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文书,但人民法院能够采取公告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除外。大家注意,径行送达是一般规定,除外情形是例外规则。

第5题:

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应首先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B.不得对被告采用邮寄送达方式
C.可通过中国驻被告所在国使领馆向被告进行送达
D.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被告送达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域外送达。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1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只有受送达人所在国也为《送达公约》的缔约国,才考虑依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A项错误。
B项,依《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6项的规定,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B项错误。
C项,依《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3项的规定,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根据上述规定,采取使领馆途径送达,只针对具有中国国籍的受送达人,C项错误。
D项,依《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7项的规定,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D项正确。

第6题:

中国甲公司因与在美国设立的乙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依2006年《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于该外国公司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我国法院可以向下列哪几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进行留置送达?( )

A.可向乙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分支机构送达

B.可向乙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代表机构送达

C.如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位于中国境内时,法院可向其送达

D.可向乙公司授权的在中国的业务代办人送达


正确答案:BCD
依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则》第l2条,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在中国领域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诉讼代理人、代表机构以及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因此,BC正确。A错,分支机构必须是有权接受送达的,因此不是对任何分支机构和业务代办人都可以向其留置。D的业务代办人是经乙公司授权的,可以向其留置,因此,D正确。

第7题:

某律师在代理一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中,需要了解有关司法文书域外送达的规则。关于司法文书域外送达的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境外当事人位于《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缔约国境内的,除该国与我国之间的双边条约另有规定的,应采用该公约规定的送达方式向该当事人送达

B.对不符合前项情形的境外当事人,可以采用外交途径送达

C.我国法院需要依《海牙送达公约》向居住在其他缔约国的被告送达司法文书的,应由司法部送交对方国家的中央机关

D.若境外当事人为华侨,在其所在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委托我国驻该国使领馆送达


正确答案:ABCD

第8题:

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二第38题)

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


正确答案:C

第9题:

中国某公司与甲国某公司产生国际运输的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在甲国的公司和在甲国的中国籍人杨某送达,甲国与中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向在甲国的杨某送达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
B.向甲国公司的送达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围公司送达
D.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民事诉讼。A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B错误,依第6条的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C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D错误,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的规定,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1)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因此,可邮寄送达。

第10题:

依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的送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
B、公告送达的内容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
C、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助协定的规定办理
D、人民法院委托外国送达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需要提供译文的,可以委托国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答案:B
解析:
依200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邮寄送达只有在受送达国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因此,A错误。B符合上述规定,是正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办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协助请求的规定》第1条规定,不再坚持双边条约优先适用的原则,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便捷、高效的原则确定依据海牙送达公约或者双边民事司法协助条约,对外提出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请求,故C错误。根据上述规定第5条,人民法院委托外国送达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和进行民商事案件调查取证,需要提供译文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因此D错误。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