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
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
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的
具有涉外因素的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第1题:
简述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1)不同国家的法人、公民之间进行经济交往和民事往来,形成大量的涉外民事关系。国际私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率的提高,使商品交换成为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
(2)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不同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这是法律冲突产生的重要条件,如果各国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规定相一致,就不存在法律冲突问题了。
(3)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而这两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时,便产生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的冲突。
(4)一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这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重要条件。一国不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不允许外国人在内国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外国人就不能在内国从事民事活动,就不会产生涉及外国法适用的民事法律冲突。
第2题:
第3题:
以下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的结果
B.民事法律关系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C.国家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D.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和行为
第4题:
国民法通则明文规定在下列哪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应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5题:
涉外收付款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第6题:
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
B.1947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
C.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统一实体规范,同时也包括冲突规范
D.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
【考点】国际私法的概念
【解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广义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统一实体规范、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等在内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故选BD。
第7题: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确定。
第8题:
我国民法通则明文规定在下列哪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应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A.合同
B.扶养
C.继承
D.物权
AB .
解析:《民法通则》第145条第2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第148条: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关于继承,第149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关于物权,一般原则是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因此选AB.
第9题:
民事诉讼中的国际因素主要包括()
第10题:
下列关于准据法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