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多选题甲在一酒吧玩通宵结果不慎丢失新买的劳力士手表一块。工作人员拾得后即交给当地派出所。甲未能在期限内前去认领,派出所即依有关规定将手表拍卖。某乙买得手表后,将其送给同学丙做生日礼物。某丙在外出购物中,该手表被丁偷去,丁在自由市场贱价出售手表,结果被甲发现,扭送其到公安机关,问这块手表应归谁所有?(  )A甲所有B乙所有C丙所有D丁所有

题目
多选题
甲在一酒吧玩通宵结果不慎丢失新买的劳力士手表一块。工作人员拾得后即交给当地派出所。甲未能在期限内前去认领,派出所即依有关规定将手表拍卖。某乙买得手表后,将其送给同学丙做生日礼物。某丙在外出购物中,该手表被丁偷去,丁在自由市场贱价出售手表,结果被甲发现,扭送其到公安机关,问这块手表应归谁所有?(  )
A

甲所有

B

乙所有

C

丙所有

D

丁所有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B
解析:
遗失物和盗赃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此本案中,乙、丙、丁均不能取得手表的所有权。但若甲从乙处发现其手表,主张返还时。应当支付乙所付拍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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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某不小心丢失项链一串,路人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店出售.刘某从寄售店处购得该项链,其子将项链送给女友孙某。项链不久被小偷偷去,并以500元卖给林某。该项链的所有权属于()

A.王某

B.刘某

C.孙某

D.林某


参考答案:C

第2题:

在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

C.甲因为放暑假,将一台电脑存在乙家

D.甲鱼塘的鱼跳入乙鱼塘


正确答案:C
[解析]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只有C项构成保管合同关系.

第3题:

王某在吃饭时丢失名表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分,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认领,公安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该表,送给女友林某作生日礼物。手表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盗,小偷下车后即以一百元的低价卖给郑某。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 )

A、王某

B、孙某

C、林某

D、郑某


正确答案:C

第4题:

李某2009年3月1日在逛商场时丢失电脑一台,商场保安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2009年3月20日公安部门发布招领公告。李某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否则该电脑归国家所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期限为( )。

A.2009年6月1日之前

B.2009年6月20日之前

C.2009年9月1日之前

D.2009年9月20日之前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物权法》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5题:

甲于4月5日丢失了一块手表,乙拾得后便送给有关机关,有关机立即发布了招领公告,并于同年12月交由某寄售商店出售,被丙同月5日购买,同月10日丙所戴手表被甲认出。对该手表的归属,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表应归甲,因为甲对遗失物享有无期限的追偿权

B.该表应归甲,因为甲对该表在两年内享有追偿权

C.该表应归甲,但甲应向丙支付所购表的价款

D.该表应归丙


正确答案:D
本题涉及遗失物经公告招领后失主未认领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依照《物权法》第113条之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本题中,有关机关发布招领公告已超过6个月,失主对该手表已丧失所有权,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故有关国家机关交由商店出售是行使所有权的行为,丙可因买卖合同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本题正确选项为D。

第6题:

王某在商场购物时,丢失手表一块。商场工作人员拾得后,即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能在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即依有关规定将手表交寄卖商店出售。张某从寄卖商店买得手表后,将其送给女友杜某。杜某在一次公园旅游中该手表被一小偷偷去,小偷在路边将这块表以低价格卖给下夜班回家路上的工人陈某。这块手表应归()。

A.王某所有

B.张某所有

C.杜某所有

D.陈某所有


参考答案:C

第7题:

李某不慎丢失手表一块,为张某拾得。张某将表交给派出所。因无人认领,派出所遂委托某商店出售。王某自商店购得此表,并将此表送给刘某。陈某从刘某处偷得该表,卖给善意的赵某。该表现应归谁所有( )

A.归李某所有

B.归王某所有

C.归刘某所有

D.归赵某所有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民法所有权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归还失主,如果失主不明,应当交给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遗失物经公安机关或有关机关公告招领期满无人认领的,收归国有。本题派出所委托商店出售时,李某遗失的手表已归国家所有,王某因购买此表而对其拥有所有权,赠与之后转归刘某所有。赵某虽然善意并支付了对价,但盗赃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他无法取得该表的所有权。所以手表应归刘某所有,C是正确答案。

第8题:

王某在踢球时将一手机遗失,为刘某拾得.刘某将该手机交到当地派出所失物招领处.派出所发布了招领公告,6个月后,王某逾期仍未认领,派出所将该手机拍卖,为赵某购得.后贾某从赵某处将该手机盗走,将其赠与好友杜某.现在该手机应归谁所有?( )

A.王某

B.杜某

C.没收归公

D.赵某


正确答案:D
13.答案:D 考点:遗失物与盗赃物讲解:依据《物权法》第113条的规定,失主王某已经丧失了手机所有权,赵某通过合法买卖渠道取得了手机所有权;该手机为盗赃物且为无偿取得,所以杜某不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第9题:

王强在游乐园陪女儿玩耍时不慎丢失了一块手表,游乐园工作人员拾得后即交给公安部门。王强未能在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即依有关规定将手表交寄售商店出售。陈勇从寄卖商店购得手表后,将其送给了女友芳芳。芳芳在一次旅游中该手表被小偷偷去,小偷在路边将这块表以低价格卖给下夜班回家路过的工人刘杰。这块表应归下列谁所有?( ) A.王强所有 B.陈勇所有 C.芳芳所有D.刘杰所有


正确答案:C
根据《物权法》第113条规定,本题中,手表的原所有人王强的所有权丧失,陈勇已取得手表的所有权。陈勇将其赠与芳芳,芳芳取得该表所有权。手表被小偷偷走,后以低价在路边卖给刘杰,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刘杰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故手表仍归芳芳所有。

第10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7~20题: 甲与朋友在酒店聚餐时不慎将其佩戴的一块价值5万元的“劳力士”牌手表丢失。该表被酒店服务员拾得后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发布了失物招领公告。由于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该公安机关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两年后,乙游泳时,将该表放于更衣室,被丙偷走。随后,丙将该表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朋友丁,但丁并不知该手表为丙盗窃所得。后来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丙供述了其盗窃上述手表并出售的事实。公安机关遂要求丁将该手表交出,并发布了认领公告。公告期内,甲、乙均前来认领。公安机关根据乙当时的报案记录、丙的供述等线索确定该手表的失主为乙,遂让乙将该表领走。但甲提出他是该手表的真正所有权人,并出示了购买发票。丁此时也提出该手表是自己花钱买来的,要求拥有该手表。甲、乙、丁三方为此争执不下,甲和丁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该手表的所有权。 对于该“劳力土”手表的最终所有权归属,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购买发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B.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C.丁因善意取得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国家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
本题主要考查拾得遗失物制度中遗失物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因此,甲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安机关认领手表,该手表的所有权即归国家所有,甲由此丧失对该表的所有权。后来公安机关依法将该表交予拍卖,由乙买下该手表,则该表的所有权即转归乙享有。虽然后来丙将其窃得的手表卖给丁,但一因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二因丁也不是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该表,故丁不能善意取得手表的所有权。因此,手表的所有权最终应归属于乙,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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