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多选题张某在某酒店就餐时,为不支付餐费,张某在汤里丢进一只蟑螂,酒店工作人员确信酒店中没有蟑螂,因此要求张某支付餐费,张某拒不支付,在酒店门口大吵大闹,引来众人围观,并打电话向某晨报社提供新闻线索。晨报社派记者杨某到现场调查,杨某未仔细调查,遂以“无辜顾客吃出蟑螂惊心,无良酒店拒不赔偿寒心”为题在第二日的晨报社会版上刊登了一则报道。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晨报社侵犯了酒店的名誉权B杨某侵犯了酒店的名誉权C张某侵犯了酒店的名誉权D晨报社和张某构成共同侵权,侵犯了酒店的名誉权

题目
多选题
张某在某酒店就餐时,为不支付餐费,张某在汤里丢进一只蟑螂,酒店工作人员确信酒店中没有蟑螂,因此要求张某支付餐费,张某拒不支付,在酒店门口大吵大闹,引来众人围观,并打电话向某晨报社提供新闻线索。晨报社派记者杨某到现场调查,杨某未仔细调查,遂以“无辜顾客吃出蟑螂惊心,无良酒店拒不赔偿寒心”为题在第二日的晨报社会版上刊登了一则报道。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

晨报社侵犯了酒店的名誉权

B

杨某侵犯了酒店的名誉权

C

张某侵犯了酒店的名誉权

D

晨报社和张某构成共同侵权,侵犯了酒店的名誉权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D
解析:
C项,《民通意见》第140条第2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张某捏造事实在酒店大吵大闹,诋毁酒店的名誉,应当认定为构成侵害酒店名誉权的行为。
A项,《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规定,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新闻报道的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具有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单位为侵权人,作者不是侵权人。晨报社和张某之间并没有侵权的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所以晨报社和张某之间不构成共同侵权。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案情:赵某拖欠张某和郭某6000多元的打工报酬一直不付。张某与郭某商定后,将赵某15岁的女儿甲骗到外地扣留,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在此期间(共21天),张、郭多次打电话让赵某支付报酬,但赵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张、郭遂决定将甲卖给他人。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奸淫了甲。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张、郭二人以6000元将甲卖给了陈某。陈某欲与甲结为夫妇,遭到甲的拒绝。陈某为防甲逃走,便将甲反锁在房间里一月余。陈某后来觉得甲年纪小、太可怜,便放甲返回家乡。陈某找到张某要求退回6000元钱。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张某的—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 问题:请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考点】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别;拐卖妇女罪及其法定刑升格情况;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数罪并罚的情况;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共同犯罪;盗窃罪的构成
【答案及详解】
1.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规定,张某与郭某将赵某15岁的女儿甲骗到外地扣留迭21天之久,构成非法拘禁罪。
2.根据《刑法》第240条第2款规定,两人向赵某索债不成,遂将甲以6000元卖给陈某,系以出卖为目的,将扣押的妇女转手出卖给他人,构成拐卖妇女罪。需要注意的是,张某与郭某虽然是以索债为目的扣押赵某的女儿甲,而且是在索要债务没有成功的情况下出卖了甲,但这一事实并不影响拐卖妇女罪的成立。因为只要以出卖为目的将妇女卖给他人,就构成拐卖妇女罪。
3.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在实施非法拘禁和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张某与郭某二人相互协商,相互配合,主观上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因此构成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妇女罪的共犯。
4。根据《刑法》第240条第2款的规定,拐卖妇女并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不实行数罪并罚,只定拐卖妇女罪一罪,但法定刑升格。因此,郭某奸淫甲的行为不单独定罪,但应当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幅度内量刑。
5.根据共同犯罪的理论,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这是指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有的共犯者超出了共同的犯罪故意的范围,单独实施其他犯罪,由于其他共犯者对此缺乏共同故意,不构成共犯。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趁机奸淫了甲,张某对此并不知情,因此,张某对郭某的奸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6.陈某以6000元的价格买回被拐卖的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7.根据《刑法》第241条规定,陈某为防止甲逃走,将其反锁在房间里一月有余,构成非法拘禁罪。
8.根据《刑法》第241条第6款规定,陈某后采觉得甲年纪小,太可怜,而放其返回家乡,因此.可以不追究陈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刑事责任。
9.陈某找到张某要求退回自己的6000元钱,遭到张某拒绝之后,于深夜将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陈某花6000元钱从张某、郭某手中买回甲的行为,本身就是犯罪行为,这项买卖不受法律保护,陈无权向张某、郭某索取这笔款项。这6000元钱属于赃款,应当依法予以没收,也不能归张某、郭某所有。

第2题:

张某驾车前往某饭店就餐,将车停放在饭店停车场内,饭后欲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10元。”张某辩称:“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因此发生争执,下列关于支付10元洗车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停车场收费无法无据,张某无需支付
B.双方已形成事实保管关系,张某需要支付
C.停车场已付出劳动,张某应当支付
D.张某因在饭店消费无需支付


答案:A
解析:
A。停车场收费于法无据,张某无需支付。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本题中洗车未经张某同意,属于强制交易,张某无需支付。本题答案为A。

第3题:

张某为办养猪场向王某借款1万元,没有约定利息。两年后,养猪场获利。张某归还借款时,王某要求其支付1000元利息,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张某应否支付利息()

A、张某不必支付利息

B、张某应按照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C、张某应按照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D、张某应在不超过银行存款利率四倍的范围内支付利息


正确答案:A

第4题:

张某是甲公司的业务经理,平时因工作需要经常在东方红酒店招待甲公司客户,消费后由张某签字,酒店与甲公司每月月末结算一次。2018年3月10日张某离职,甲公司发函将张某离职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东方红酒店,3月15日张某在东方红酒店招待自己的亲朋好友并以甲公司名义签字,当时由于值班经理休假,接替人员并不清楚张某已经离职,于是同意其签单。月末结账时甲公司以张某已经离职为由拒绝付款。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C
解析:
张某离职后甲公司将该事由通知酒店,酒店没有理由相信3月15日张某的行为是有权代理,无法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无效,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第5题:

某日张某在村边的河里发现了一头顺流而下的绵羊,张某将绵羊打捞起来,带回家中据为已有。几天后,李某找到张某,告诉绵羊是自己帮王某看管的,要求张某归还绵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应向李某返还绵羊
B.张某应向李某返还绵羊不必返还羊毛
C.张某无权要求李某支付喂养绵羊的费用
D.张某有权要求李某支付喂养绵羊的费用

答案:A,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43条规定,无权占有人在返还占有物时,应返还原物及其孳息,善意占有人有权要求扣除其因维护该不动产或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恶意占有人则没有此项权利。张某应向李某返还绵羊和绵羊的孳息羊毛。张某系恶意占有,所以无权要求李某支付喂养绵羊的费用。故本题答案为AC。

第6题:

车主张某于2008年1月为其本车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盗抢险,2008年3月,张某驾驶该车到外地观光旅游,在某酒店住宿时将该车停放在酒店停车场,是日发现该车被盗,对本案的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B.该案的责任人为某酒店,张某可向某酒店索赔

C.张某选择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保险公司应予赔偿

D.保险公司赔偿后,可向某酒店代位追偿


参考答案:BCD

第7题:

张某在其小区看见一只受伤的小狗,寻其主未果,便将小狗抱回家中包扎、喂养。两周以后,吴某得知自家的小狗被张某带走,便向张某索要。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某可请求吴某支付喂养费
B.张某可请求吴某支付包扎费
C.张某可请求吴某支付自己应得的劳务费
D.张某可请求吴某支付误工损失费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问题。根据《民通意见》第132条的规定,在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必要费用,包括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但张某要求的劳务费不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支出的费用和已经在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故本题答案为C。

第8题:

被执行人张某不能清偿所欠李某的债务,同时张某借给杨某的现金足以保证张某履行债务,某到期却拒不偿还,法院因此向杨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但杨某在指定期限内既没有出异议也不履行,法院因此可以裁定对( )的财产强制拍卖。

A.张某

B.张某或杨某

C.杨某

D.张某和杨某


正确答案:C

第9题:

张某与黄某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万元,张某向黄某交付2000元的保证金,黄某拒绝按照约定交付货物,给张某造成3000元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要求黄某支付7000元
B:张某有权要求黄某支付5000元
C:张某有权要求黄某支付4000元
D:张某有权要求黄某支付3000元

答案:B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入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张某交付的是保证金,并未约定定金性质,因此张某交付的不是定金,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张某只能要求黄某返还2000元。黄某的违约行为给张某造成了3000元的损失,张某有权要求张某赔偿损失,所以张某有权要求黄某支付5000元。

第10题:

张某向王某借款 1万元,没有约定利息。两年后,张某归还借款时,王某要求其支付 1000元利息,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则()。

A.张某不必支付利息
B.张某应按照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C.张某应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张某应在不超过银行存款利率四信的范围内支付利息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借款合同的其他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本题中,张某与王某二人在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依法应视为不支付利息。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