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多选题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题目
多选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

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

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

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B项,区分所有的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具体又包括两种情形:①有的共有部分由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如地基、外墙等;②有的共有部分仅为部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本题中的“三、四层间楼板”应由丙、丁二人共有。
C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按份共有、共同共有不同,某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出卖其住宅不受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约束,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也不享有所谓的优先购买权
D项,该建筑物的楼顶由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甲、乙、丙、丁)共有,并非丁单独所有,若丁要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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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单选题
王某拟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向某律师进行咨询,以下说法为该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正确的是(  )。
A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的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B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有“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C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出资不得少于3万元

D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外资企业法》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外资企业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个人独资企业法》


正确答案: B
解析:
AC两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②有合法的企业名称;③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④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⑤有必要的从业人员。据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同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只要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法律未规定出资的最低限额
B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企业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或者“有限责任”的字样。
D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47条规定,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2题:

多选题
如紫霞公司在2016年底的分配利润中,最后所提取的各项公积金数额总计为2800万元,关于该公积金的用途,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7年真题]
A

可用于弥补公司2016年度的实际亏损

B

可将其中的1500万元用于新款游戏软件的研发

C

可将其中1000万元的任意公积金全部用于公司资本的增加

D

可将其中1000万元的法定公积金用于公司资本的增加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BC三项,《公司法》第168条第1款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据此,公司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公司日后经营中的亏损,但是不可能用于弥补公司当年的亏损,因为只有在弥补了2016年当年的亏损之后,才可能提取公积金,不可能再用公积金去弥补当年的亏损。公积金可以用于扩大生产,也可以用于转增资本。
D项,《公司法》第168条第2款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本题中,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转增注册资本后其法定公积金留存不得少于1250万。因为公司2016年的法定公积金数额只有405万元,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故不能用于转增注册资本。

第3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劳动纪律的特点。

正确答案: 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我国社会主义劳动的目的决定,我国的劳动纪律具备以下特点:
1)是劳动者自己的纪律。社会主义社会制定纪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实现生产过程的需要,是为劳动者的安全等自身利益服务的。
2)是劳动者自觉的纪律。社会主义劳动纪律不仅是劳动者以主人翁身份要求建立的,同时他们本身就是劳动者,最关心自己的安全和健康,也要求有一套能保证正常生产劳动的规则和秩序。
3)是劳动者自愿的纪律。社会主义劳动纪律既是为劳动者自己利益、自己要求制定的,对于执行纪律的手段,也是自己愿意接受的。
解析: 暂无解析

第4题:

单选题
二楼住户甲见一楼住户乙家的后面有较大的空间,遂在未经乙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家的纸箱堆放于此。过年时,三楼住户丙在无意中将手中烟头丢下引燃了甲堆放的纸箱,导致乙房屋被焚毁。对乙房屋的损害,甲丙应承担的责任是(  )。
A

甲丙负连带责任

B

甲丙负按份责任

C

甲承担侵权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

D

丙承担侵权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1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甲、丙二人的无意思联络的过失行为共同造成了损害,且每一侵权行为都不足以同一造成损害后果,因此二者承担按份责任

第5题:

多选题
甲公司和乙服装加工厂签订衣服购销合同,约定由乙加工厂供应甲公司皮衣300件,并在合同中签订有仲裁条款。乙加工厂交货后,甲公司发现这批皮衣皮质不符合合同要求,而且做工粗糙,遂要求退货。乙加工厂拒绝退货。甲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假如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为:甲公司选定A仲裁员,乙加工厂选定B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C仲裁员,当仲裁完毕后,仲裁裁决应该如何作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仲裁裁决应当由A、B、C仲裁员合议作出

B

如果A、C仲裁员意见一致,B仲裁员意见不同,则仲裁裁决应当按照A、C仲裁员的意见作出,B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C

仲裁裁决应当按照C仲裁员的意见作出,A、B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D

当A、B、C仲裁员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C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B两项,《仲裁法》第53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CD两项,只有在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而非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才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6题:

判断题
劳动安全卫生立法最早产生于资本主义工业革命以后。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第7题:

名词解释题
延长工作日

正确答案: 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解析: 暂无解析

第8题:

多选题
德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的争议在国际商会进行了仲裁,为了使该裁决能在中国执行,德国某公司请求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该国际商会的裁决。依1958年联合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及中国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A

对于仲裁过程中是否存在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不符的情况,只有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法院才予以审查

B

该公约第5条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是穷尽性的

C

如该裁决内含有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D

如该裁决所解决的争议属于侵权性质,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商事仲裁。A正确,依《民事诉讼法》第274条,对于仲裁程序不符合仲裁协议的,需要由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法院才予以审查,法院不主动进行审查。B正确,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5条第2款的规定,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形是穷尽性的。C项错误,依《公约》第5条(1)③项规定,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的事项,法院应拒绝执行该裁决,但是,对于仲裁协议范围以内的事项的决定,如果可以和对于仲裁协议范围以外的事项的决定分开,那么,这一部分的决定仍然可予以承认和执行。D项错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第2条我国加入该公约时所作的商事保留声明,我国仅对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适用该公约。"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指由于合同、侵权或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包括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争端。因此,对于该侵权性质的裁决法院也应当执行。

第9题:

单选题
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从事理发服务业,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王小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许可其同一城区的表妹张薇薇使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B

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C

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D

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两项,商标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一剪没”并非注册商标,王小小与张薇薇签订的合同不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CD两项,《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45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本题中,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张薇薇的行为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利害关系人王小小可以自“一剪没”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第10题:

问答题
甲市A区的王某到甲市商业银行的A区某储蓄所存款,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存款单上误将王某所存金额打印成16万元,而王某实际所存金额仅为16000元。后储蓄所工作人员发现,便找到王某要求改正存款单,但王某不同意,该储蓄所于是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返还存单进行更改。A区法院经过审查,认为银行目前并未发生损失,决定对该案不予受理。甲市商业银行不服该决定,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不予受理。此时,王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甲市商业银行,要求其按照存款单上的金额支付其16万元人民币。法院受理后,王某称其妻子生病,希望法院能根据存款单对其中10万元先予执行。在一审庭审过程中,甲市商业银行提出反诉,要求法庭认定王某的存款数额为16000元,载明16万元的存款单无效。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败诉,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补偿王某5000元,而王某则同意不再追究此事。经双方申请,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定了判决书,送达双方。 对于储蓄所的起诉,A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依据何在? 对于甲市商业银行的起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A区人民法院可以对存款单上的10万元先予执行吗?为什么? 在一审中,甲市商业银行的反诉能否被接受?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受理是错误的,同时不予受理的理由是错误的:第一,法律规定,不予受理应该采取裁定的形式作出。第二,储蓄所不具有当事人的资格,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应该由甲市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提起诉讼。第三,法院在立案阶段不应对实体问题进行审查,更不应以实体问题的判断作为是否立案的依据。
(2)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该案件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所以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3)不能先予执行。因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并不明确,且也不属于先予执行的案件范围,所以不能先予执行。
(4)甲市商业银行在一审中的反诉不能被接受,因为反诉必须在举证期间届满前提出,所以甲市商业银行只能另行起诉。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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