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单选题中国某公司与挪威某公司签订进口货物的合同,货物抵达收货港后,中国公司发现部分货物因受雨淋已经霉变,而且该批货物在途中还发生了共同海损。如果保险单注明投保的是水渍险,关于本案,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A 保险公司应赔偿因雨淋引起的损失B 保险公司应赔偿货物的共同海损C 水渍险包括因雨淋引起的货物损失D 保险公司应对货物的损失全部赔偿

题目
单选题
中国某公司与挪威某公司签订进口货物的合同,货物抵达收货港后,中国公司发现部分货物因受雨淋已经霉变,而且该批货物在途中还发生了共同海损。如果保险单注明投保的是水渍险,关于本案,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
A

保险公司应赔偿因雨淋引起的损失

B

保险公司应赔偿货物的共同海损

C

水渍险包括因雨淋引起的货物损失

D

保险公司应对货物的损失全部赔偿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ACD三项,“水渍险”是我国保险界的习惯称谓,其实际含义是在“平安险”责任范围的基础上,保险人还负责赔偿平安险所不赔的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本案中,雨淋霉变的风险属于淡水雨淋险,淡水雨淋险属于一般附加险的范围,不包括在水渍险范围内,因而保险公司不赔偿因淡水雨淋而引起的损失。
B项,共同海损的损失和费用属于水渍险的范围,因而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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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欧洲某公司与非洲某公司签订了一份FOB合同。在卖方欧洲公司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用吊装机械装运货物的过程中,部分货物包装被吊钩钩破,货物损坏。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买方经检验发现该损失,随即向卖方欧洲公司提出索赔。欧洲公司拒绝赔偿,并声称该损失应该由装运港的装运部门负责。

问:(1)卖方的主张是否合理?

(2)该损失应该由哪一方承担?


正确答案:
【考点】FOB术语中风险承担
【答案与解析】(1)卖方的主张不合理。(2)卖方应该赔偿买方的损失,但在赔偿买方的损失之后,有权再向造成损失的装运港的装运人索赔。因为,该风险发生在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在FOB术语中,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而本案中的部分货物在装运过程中,包装被吊钩钩破即属于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因此,应该由卖方承担货损责任,而不是买方。卖方让买方向装运部门索赔没有法律依据。

第2题:

美国某公司与法国某公司签订进口货物的合同,货物抵达目的港后,美国公司发现部

分货物因受雨淋已经霉变,而且该批货物在途中还发生了共同海损。如果保险单注明投保的

是水渍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保险公司应赔偿因雨淋引起的损失

B.保险公司应对货物的损失全部赔偿

C.水渍险包括因雨淋引起的货物损失

D.保险公司应赔偿货物的共同海损


参考答案D

第3题:

2009年3月,中国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运动器材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国某公司作为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其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根本无法满足其在订立合同时的期望。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中国某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B、中国某公司只可以要求减价和赔偿损失

C、中国某公司只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D、中国某公司只可以要求减价


参考答案:A

第4题:

共用题干

中国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中国公司为卖方,合同履行期限届至,美国公司既不交付价款,也不按约提取货物。此时中国公司的以下做法中正确的有、()
A、中国公司可以采取措施保全货物
B、如果该货物易坏,中国公司可以出售该货物
C、中国公司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人的仓库,由美国公司承担该费用
D、如果中国公司依法出售了该货物,其可以从出售货物的价款中扣除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答案:A,B,C,D
解析:
前三项说法符合2010年通则的规定。D项说法错误,颠倒了DAT和DAP贸易术语的区别,正确的是:DA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


FAS是在船边交货,而FOB在船上交货。EXW、FCA、CPT、CIP、DAT、DAP、DDP可以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而FAS、FOB、CIF、CFR仅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除了卖方责任最小的EXW和卖方责任最大的DDP未按上述原则外,其他各术语均是由卖方办理出口手续,由买方办理进口手续。


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个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某些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保留是以国家平等原则和缔约自由同意要件为根据的,也是促进条约得以缔结的一种手段。中国有权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提出保留,故A项错误。《公约》第11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其他条件的限制。中国对此作出了保留,这对于涉外经济活动刚刚起步的中国来说,在一定程度上会保护中国进出口企业的权益,防止中国企业在不知不觉中订立一份国际合同而遭受经济损失。但随着1999年中国《合同法》的施行,《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法》在合同订立形式上趋同于国际通常做法。中国撤回对合同形式的保留,使中国加入的公约与国内法保持一致,也更加遵循国际惯例。故B项错误,C项正确。中国加入《公约》时所作的第二项保留是对《公约》因为国际私法规则导致扩大适用的保留,因此中国仅同意对双方营业地在《公约》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的合同适用《公约》。


根据《公约》关于保全货物的规定(第85~88条),如果发运给买方的货物已经到达目的地,并交给买方处置,而买方行使退货的权利,则买方必须代表卖方收取货物,除非他这样做需要支付价款而且会使他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需要承担不合理的费用。如果卖方或受权代表他掌管货物的人也在目的地,则此规定不适用。所以C项中,买方不得拒绝接收货物,因此当选。


保全货物,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仍持有货物或控制货物的处置权时,该当事人有义务对他所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进行保全。保全货物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约一方当事人因违约而给自己带来的损失。买卖双方都有保全货物的义务,但条件不同:(1)卖方保全货物的条件是:买方没有支付货款或接受货物,而卖方仍拥有货物或控制着货物的处置权。(2)买方保全货物的条件是:买方已接收了货物,但打算退货,则买方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措施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将货物寄放于仓库,有权采取保全措施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将货物寄存于第三方的仓库,由对方承担费用,但该费用应合理。(2)将易坏货物出售,对于易坏的货物或保全会发生不合理费用的货物,可以出售该货物,并应将出售货物的打算在可能的范围内通知对方。出售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从出售货物的价款中扣除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生的合理费用。由此可见,选项A、B、C、D均为正确选项。


A项,公约只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补偿贸易合同不适用公约;B项,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者在第12条的条件下,减损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即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法律而排除公约的适用,所以约定适用美国法是有效的;C项,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9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因此,中、美两公司选择CIF术语,并没有排除公约的适用。D项正确,因为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两公司的营业地均在中国境内,则二者的买卖合同不适用公约。


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卖方的免责理由有:(1)依货物销售目的国的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如果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规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对买方不承担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2)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确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只对那些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请求向买方负责。(3)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4)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从以上规定可以知道,A项错误,B、C、D项正确。


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操作、积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承运的货物,对于货物的短少,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A项正确;保函,是指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保证赔偿承运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的书面文书。《汉堡规则》规定: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可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保函只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有效。如保函有欺诈意图,则保函无效,承运人应赔偿第三者的损失,且不能享受责任限制,所以,B、C项错误;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此案中,被雨水污染以及短少的白糖,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故D项错误。

第5题:

中国某公司与挪威某公司签订进ISl货物的 合同,货物抵达收货港后,中国公司发现部分货物因受雨淋已经霉变,而且该批货物在途中还发生了共同海损。如保险单注明投保的是水渍险,关于本案,下列是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

A.保险公司应赔偿因雨淋引起的损失

B.保险公司应赔偿货物的共同海损

C.水渍险包括因雨淋引起的货物损失

D.保险公司应对货物的损失全部赔偿


正确答案:D

【考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除外责任
【解析】保险公司对海上运输中被保险货物发生的以下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1)被保险人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例如发货人在发运货物前包装不当。(3)损失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经存在的品质不良或者数量短缺造成的损失。本题中装船前数量短缺就是这种情况。(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迟延引起的损失或者费用。(5)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题中ABC三项都属于除外责任,而D项属于承运人驾驶般舶的过失,不属于除外责任的范围,因此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6题:

A国某公司以CIF价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出口食品2000箱的合同,A国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办理了结汇。货到目的港后经复验发现,该批货物中的342箱食品所含的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中国公司只实收1995箱货物,缺少5箱。下列选项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于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国公司索赔

B.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国公司索赔

C.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承运人索赔

D.对于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可以要求减少价金,但不能要求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A, C

第7题:

中国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中国公司为出卖方,合同履行期限届至,美国该公司不交付价款,也不按约提取货物。此时中国某公司采取的以下方式中,正确的有:

A.中国该公司可以采取措施保全货物

B.中国该公司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人的仓库,由美国该公司承担费用

C.如果该货物易坏,中国该公司可以出售货物

D.如果中国公司依法出售了货物,仍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正确答案:ABCD
[考点]保全货物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85—88条是关于保全货物的规定。保全货物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仍持有货物或控制货物的处置权时,该当事人有义务对所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进行保全。保全货物的目的是减少违约一方当事人因违约而给自己带来的损失。买卖双方都有保全货物的义务,但条件不同。(1)卖方保全货物的条件是:买方没有支付货款或接受货物,而卖方仍拥有货物或控制着货物的处置权。(2)买方保全货物的条件是:买方已接收了货物,但打算退货。依此,中国该公司可以采取措施保全货物。A项正确。保全货物的方式有两种:(I)将货物寄放于仓库。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全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方的仓库,由对方承担费用,但该费用应合理。(2)将易坏货物出售。对易于迅速变坏的货物或保全会发生不合理费用的货物,可以出售货物,并应将出售货物的打算在可能的范围内通知对方。出售货物的一方可从出售货物的价款中扣除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生的合理费用。故B、C、D项也正确。因此,四项均当选。

第8题:

中国某公司从德国汉堡港装运一批货物,到达中国上海港,经海关人员检查发现部分货物因受雨淋已经霉变,另外还严重短量.该运输合同中注明投保的是水渍险.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 )

A.拒绝赔偿

B.只赔偿霉变部分

C.只赔偿短量部分

D.全部赔偿


正确答案:A
44. 答案:A 考点:水渍险理赔范围讲解:淡水雨淋导致货物霉变属于一般附加险中的淡水雨淋险,而不包含在水溃险范围中。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

第9题:

中国甲公司与西班牙国乙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皮包的合同,价格条件CIF。货到目的港时,甲公司发现有三箱货物因包装不当途中受损,因此拒收并弃之码头,该货物在目的港码头又被雨淋受损:依《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虽然双方当事人已选择了CIF贸易术语,仍然需要适用《公约》
B.因西班牙乙公司办理投保,故乙公司也应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
C.因甲公司拒收货物,乙公司应承担货物在目的港码头雨淋造成的损失
D.乙公司应承担因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买卖公约和惯例的适用。A正确,由于公约适用的任意性。如当事人有其他规则的选择,则当事人的选择优先,当事人选择了CIF贸易术语,但由于贸易术语并没有解决所有的问题,未涉及的内容还应适用公约。B错,在CIF术语下,虽由卖方办理保险,但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卖方完成交货时,已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了,因此,途中的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C错,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7条,声称另一方违约的一方,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由于违约引起的损失,如不采取措施,则违约一方可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即使甲公司拒收,也应保全货物,而不能将货物弃之码头,扩大损失。D对,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2)D的规定,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本题卖方提供的包装不当,则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10题:

共用题干

泰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出口香米5000袋的合同,泰国公司将货物装运后,取得了清洁提单,但是当货物抵达宁波港口,中方发现该批货物部分开袋后出现飞虫,经查明是部分货物携带虫卵的缘故,此外货物还出现了短少,买方实际仅收到4990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对于出现飞虫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泰国公司索赔
B、对于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泰国公司索赔
C、对于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承运人索赔
D、对于出现飞虫的货物,中国公司可以要求卖方泰国公司减少价款,也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答案:B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第34条规定:“如果卖方有义务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他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移交这些单据。如果卖方在那个时间以前已移交这些单据,他可以在那个时间到达前纠正单据中任何不符合同规定的情形,但是,此一权利的行使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但是,买方保留本公约所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选项A、B、C正是法条的表述。由于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移交单据,因此无论何种情形,卖方不得改变移交单据的地点和方式,D项不正确。
对于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7条的规定:(1)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履行义务之后,货物的风险就随之转移给了买方;(2)如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的风险就转移给了买方,A错。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依公约第68条的规定是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B正确。依公约第69条的规定,如在卖方营业地交货,或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地点交货,此时的风险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起转移给买方,C错误。依公约第66条的规定,如果货物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造成的,即使这种损害是在货物风险转移到买方之后发生的,买方可免除与其遭受的损害相当的支付货款的义务,D错。
2000年通则CFR术语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是以装港货物置于船上为界,但是,所谓风险是指货物因外界因素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不包括货物自身的质量瑕疵。而且,风险转移有一个前提,就是在卖方无违约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由于卖方未提供符合合同的货物因而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所以A错误,C正确。由于买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因而应当接收货物,但接收不等于接受,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所以B、D正确。
货物在装运时,其内含有虫卵,这是属于货物本身固有的缺陷,承运人享有免责权,因此,中国买方应该向托运人泰国公司要求索赔,所以A正确。至于短少的货物,由于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因此要对货物的短少承担责任。因此B错误,C正确。对于卖方交货不符,买方既可以要求卖方减价,也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是卖方违约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因而D项正确。
A错,卖方甲公司依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F术语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海水引起的损失水渍险是承保的,因此,保险公司应赔偿此种损失。B错,乙公司是买方,CIF下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转移给了买方乙公司,但该批货物是投保了水渍险的。C对,承运人对由于天灾引起的损失是免责的。D对,水渍险对由于海浪过大引起的大米被海水浸泡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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