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单选题甲公司购买乙公司设备欠付设备款20万元,而乙公司也拖欠甲公司20万元的咨询费用已近三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甲公司无权主张抵销B 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能抵消C 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公司同意D 甲公司主张抵销,乙公司无权拒绝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设备欠付设备款20万元,而乙公司也拖欠甲公司20万元的咨询费用已近三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无权主张抵销

B

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能抵消

C

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公司同意

D

甲公司主张抵销,乙公司无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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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设备欠付设备款20万元,现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则原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可( )。

A.由原甲公司负责人承担

B.由丙或丁公司全部承担

C.由丙、丁两公司按比例承担

D.由丙、丁两公司连带承担

E.因甲公司分立而消灭


正确答案:BCD

第2题:

甲公司以其生产设备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抵押期间,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告知丙公司该设备已经抵押。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只要甲公司提供相当的担保而不损害乙银行的利益,即使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也可以转让该设备 B.甲公司只要通知乙银行,即可转让该设备 C.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D.若经乙银行同意,并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向乙银行偿付借款,则甲公司可以转让该设备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抵押财产的转让问题。我国《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据此可知,选项A、B错误,D正确。另据该条的规定,只要转让行为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转让行为就有效。实际上,在抵押权人对转让行为表示同意前,转让行为实际上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而不是无效。因此选项C错误。

第3题:

A公司拟吸收合并甲公司,合并相关资料显示,甲公司分别欠付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丙公司货款80万元,丙公司欠付A公司租金80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A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后,丙公司可以向A公司主张债权债务抵销、A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时,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


正确答案:
(A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后,丙公司可以向A公司主张债权债务抵销、A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时,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以20万元的价格购买乙公司目前正在使用的一台设备并要求送货,为表明诚意,要约的有效期为2个月。但由于市场情况的变化,该种设备价格急跌。于是,甲公司便向乙公司发出通知,声称撤销要约。乙公司也发现了市场变化,在收到通知后马上向甲公司发出传真,声称接受全部条件,并立即安排车辆将设备运输至甲公司。同时,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20万元。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的要约被撤销,甲公司与乙公司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B.甲公司的要约不能撤销
C.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支付20万元
D.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甲公司可以选择以承担违约责任为代价不支付20万元

答案:B,C,E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要约中明确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本题中甲公司明确指出要约的有效期为2个月,因此,甲公司不得撤销要约。乙公司发出传真构成承诺,合同成立,甲公司应当履行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5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分期付款购买乙公司的设备,设备总价款100万元,甲公司分5次付款,每次付款20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付了首期和二期款后,第三期款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催告后,甲公司仍未支付,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甲公司付了首期款后,第二期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催告后,甲公司仍未支付,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一次付清剩余的全部价款
C:甲公司付了首期和二、三、四期款后,第五期款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催告后,甲公司仍未支付,乙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D:乙公司根据法律规定解除了买卖合同后,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设备的使用费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146条的规定,A选项中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之日起由乙公司承担,因此货物毁损,乙公司仍应当支付货款,所以A选项当选。《买卖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62条,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入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不当选。B选项中丙公司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丁公司不能使用,意味着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丁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设备的风险由丙公司承担,设备毁损,丁公司有权不支付设备价款,所以B选项不当选。D选项中庚公司交付的房屋虽然有一扇玻璃破碎,但是根本未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张某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房屋的风险应由张某承担,张某应向庚公司支付房屋价款,所以D选项当选。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ABD选项正确。本题中每一期的付款都达到全部价款的1/5,因此即使甲公司最后一期付款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都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
本题中租赁期限届满,赵某继续居住,李某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不是2年,而是不定期,因此李某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收回房屋,所以A选项不正确。原租赁合同有效,赵某有权居住,赵某的居住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不正确。赵某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交付租金,所以D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
互易合同是互相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李某仅是同意孙某在自己的房屋中居住,并不是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孙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承揽合同是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并且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本题中李某不是定作人,对孙某创作油画没有要求,孙某也不是按照李某的要求完成工作,所以不是承揽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本题中孙某为李某画油画是以李某提供房屋给孙某居住为对价的,不是无偿的,所以不是赠与合同。租金一般以现金的方式计算,但是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以实物为租金,本题中孙某和李某约定孙某以油画作为居住李某房屋的对价,油画即为孙某租赁李某房屋的租金,所以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租赁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据此,本题中仅在A选项中李某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A选项中受赠人黄某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姐姐,王某的姐姐是王某的近亲属,因此王某可以撤销对黄某的赠与,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张大山对张某负有赡养义务,张大山不尽赡养义务,因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中李某违反赠与中约定的义务,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虽然李某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赵某只是不可以要求李某返还赠与物,但是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正确。依《合同法》第193条的规定,D选项中周某的行为致使孙某死亡,孙某的妻子作为孙某的继承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孙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孙某的妻子自孙某死亡之日起8个月方提出撤销,已经丧失了撤销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6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l00万元,乙公司欠甲公司工程款100万元,现乙公司的债务已到期,甲公司的债务尚未到期,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债权债务抵销,甲公司以甲、乙公司之前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该债务不得抵销为由予以拒绝,要求乙公司先偿还工程款l00万元,乙公司以甲公司理由不成立为由没有履行,甲公司遂诉至法院。关于甲、乙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已构成违约

B.乙公司无权主张抵销

C.甲、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已因抵销而消灭

D.甲、乙公司之间关于工程合同债务不得抵销的约定无效


参考答案:A, B

第7题: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从外地购进一批机器设备,价值30万元。但是,由于甲公司场地受限,其与乙公司约定,将甲公司所购得的机器设备暂放于乙公司库房内,待甲公司新的生产车间建设完工后再取走。在此期间,乙公司欠丙公司的37万元债务到期,乙公司向丙公司谎称该批设备是其为了改进生产线而购进的。价值40万元。并提议以该批设备充抵所欠丙公司的37万元债务,丙公司表示同意。不久,甲公司新的车间建设完工,来乙公司取回设备时被告知该批设备已经被丙公司取走。假定在此期间内该批设备的市场价格保持不变,且甲公司并未产生其他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构成无因管理,应当返还甲公司30万元
B.乙公司构成无权代理,应当返还甲公司30万元
C.乙公司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甲公司37万元
D.乙公司构成侵权,应当赔偿甲公司30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实施的管理行为,本题中乙公司的行为不成立无因管理,选项A错误。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但本案中乙公司是以自己的名义,因此不构成无权代理,选项B错误。不当得利是指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本案中乙公司以甲公司之物抵债,构成不当得利。但是在返还范围上,依据《民通意见》第131条的规定,应当以原物和原物所生孳息为限。该批机器设备的市场价值为30万元,故乙公司应返还的不当利益为30万元。选项C错误。乙公司擅自处分甲公司所有的财产,构成侵权。依据《侵权责任法》第19条的规定,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方式计算,因此乙公司应当赔偿甲公司30万元。选项D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8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设备欠付设备款20万元,而乙公司也拖欠甲公司20万元的咨询费用已近三年。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B、甲公司无权主张抵销

C、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公司同意

D、甲公司主张抵销,乙公司无权拒绝

E、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


参考答案:AD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务

答案:B,C
解析:
【考点】应收账款质押;保证及债务承担的认定【详解】对于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可以做不同的理解。在A选项中,《物权法》第228条第1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乙、丙公司并未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所以,A选项错误。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可以理解为丙公司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B选项正确。在C选项中,乙公司对甲公司拥有到期债权、甲公司对丙公司拥有到期债权、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且该债权非专属于甲公司,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C选项正确。在D选项中,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债务承担,丙非债务人,乙公司不能直接要求丙清偿债务,故D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

第1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20%。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l万元,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支付(  )万元。


A.2

B.5

C.3

D.6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是,这两种违约责任不能合并使用。本题中,乙公司应支付违约金4万元,并应将甲公司交付的1万元定金予以返还。因此,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支付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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