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考试

单选题一般而言,行政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A 一个月B 15日C 两个月D 三个月

题目
单选题
一般而言,行政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
A

一个月

B

15日

C

两个月

D

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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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上诉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提出

B.不予受理的裁定不可提起上诉

C.当事人可以口头提起上诉

D.行政上诉案件不允许书面审理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必须针对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其中裁定只限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异议的裁定;当事人必须以书面方式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第2题: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 )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A 1

B 2

C 3

D 4


答案:C

第3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必须开庭审理。()


参考答案:错

第4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期间的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

A.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一个月
B.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三个月;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十五日
C.洪湖法院于1月30日开庭审理甲乙双方合同纠纷案,因案件事实未查清需要再次开庭,故告知双方当事人下次开庭时间为3月25日
D.鄱阳湖法院依法将案件的立案时间、审理期限等事由及时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公开,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受案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民商事案件审限的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款,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释有关审限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三个月。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三个月;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三十日。AB项错误。根据该规定第2条,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再次开庭的,两次开庭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但因不可抗力或当事人同意的除外,C项错误。根据该规定第4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受理案件的法院申请监督,D项错误。

第5题:

下列关于民事上诉案件审理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必须开庭审理

B.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搞书面审

C.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一般以迳行判决为基本形式

D.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有开庭审理和迳行判决两种形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


参考答案:D

第6题: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不应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错误

第7题: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个月内作出终审判

A.1

B.2

C.3

D.4


参考答案:C

第8题:

对于行政诉讼中上诉案件审理方式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是( )。

A.法院认为可以不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B.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书面审理

C.所有上诉案件一律应开庭审理

D.原则上应开庭审理,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的,且合议庭认为无需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参考答案:D

第9题:

税收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第一审的审理期限为2个月;第二审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


答案:错误

解析:题目中表述错误,正确的应该是一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二审期限为2个月。

《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7条规定:“单独受理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第二审为两个月;一并受理行政赔偿请求案件的审理期限与该行政案件的审理期限相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案,需要延长审限的,应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报请批准。”

税收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属于以上规定的裁决范围,因此一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二审期限为2个月。

第10题:

以下关于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的说法, 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 必须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
B.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 经过阅卷、 调查和询问当事人, 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 证据或者理由, 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 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C.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只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 裁定进行审查
D.人民法院对审理上诉案件, 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 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答案:B,D
解析:
对于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问题, 原《 行政诉讼法》 并未明确规定,修正案对此做了明确的制度安排。《 行政诉讼法》 第 86 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 应当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 调查和询问当事人, 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据此可知,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 原则上的确应当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 但是这并不绝对, 而是经过阅卷、 调查和询问当事人, 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 证据或者理由, 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 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A 项说法过于绝对,是错误的, B 项正确。
行政诉讼的二审审查范围, 实行的是全面审查原则, 即对一审裁判和被诉行政行为做全面审查。《 行政诉讼法》 第 87 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应
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 裁定和被诉讼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C 项错误, 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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