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问答题事件五中,施工单位做法是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修理是否正确?说明理由。修理费应如何承担?

题目
问答题
事件五中,施工单位做法是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修理是否正确?说明理由。修理费应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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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项目部将压缩机安装进行分包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如果业主同意分包,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后,即向分包单位交底的做法是否正确?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正确(1分)。  因为合成工段压缩机安装属于主要设备的安装(1分),按规定不可以分包。如要分包也必须征得监理工程师或业主认可(1分)。  (2)不正确(1分)。  ①项目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才能向分包单位交底(1分)。  ②施工方案应由分包单位制订,并报总承包项目部批准后,才能组织施工(1分)。

第2题:

施工单位拒绝建设单位破壁检查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为降低井筒涌水量,可采用什么方法?


正确答案:
施工单位拒绝的做法合理(1分)。按规定,破壁检查孔不得超过2个(1分)。为降低井壁涌水可采用注浆方法(1分)。

第3题:

施工单位将补测结果补绘于原竣工水深图中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此做法是正确的(1分)。《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允许对局部补挖后补绘竣工图。本工程的补绘面积占图幅中测区总面积的比值在规定允许的25%之内,因此可以将补测部分补绘于原竣工图(3分)。

第4题:

某住宅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 合同工期自 2013 年 7 月 15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5 日, 住宅楼为框-剪结构, 售楼处为钢结构。 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 消防设施的安装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给A 单位。
事件 1: 2015 年 10 月 5 日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竣工预验收。 预验收合格后, 2015 年 11 月 10 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经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015 年 12 月 8 日建设单位组织了施工总承包、 勘察、 设计、 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合格。
经发承包双方约定, 门窗工程保修期限为 18 个月。
事件 2: 投入使用 4 年后, 屋面出现多处渗漏, 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到场维修, 施工单位以通过竣工验收为由不到场。 经鉴定, 该渗漏问题因施工原因所致。 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
问题: 1.事件 1 中, 指出该项目的竣工日期, 并说明理由; 指出不妥之处, 并给出正确做法。
2.事件 2 中, 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 说明理由。 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是否合理? 说明理由, 维修费用如何承担?


答案:
解析:
1.(1) 该项目的竣工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 5 日。
因为根据规定, 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2) 不妥之处有:
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竣工预验收不妥。
正确做法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应参加竣工预验收。
②工程竣工报告并经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不妥。
正确做法为,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③建设单位组织了施工总承包、 勘察、 设计、 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不妥。
正确做法为, 竣工验收时, A 单位负责人也应参加。
④承包双方约定, 门窗工程保修期限为 18 个月不妥。
正确做法为, 承发包双方可根据需要约定保修年限, 其保修期限可高于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但不得低于最低保修期限, 否则无效。
2.(1) 施工单位的做法不正确。
因为根据规定, 属于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的质量问题, 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的保修通知后派人保修。
(2) 合理。
因为根据规定, 承包人不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保修, 发包人可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 且因为该质量问题由于施工原因所致, 所以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5题:

(2014年案例三)
【背景资料】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
某新建办公楼,地下一层,筏板基础,地上十二层,框架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抗渗等级P6,总方量1980m3,由某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供应,一次性连续浇筑。在施工现场内设置了钢筋加工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四: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一年后,屋面出现多处渗漏,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进行免费维修。施工单位接到维修通知24小时后,以已通过竣工验收为由不到现场,并拒绝免费维修。经鉴定,该渗漏问题因施工质量缺陷所致。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修理。
【问题】事件四中,施工单位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修理是否正确?说明理由。修理费用应如何承担?


答案:
解析:
(1)不正确。
理由: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2)正确。
理由: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3)修理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理由:经鉴定,该渗漏问题因施工质量缺陷所致。

第6题:

B承包商是否仍应对该屋面漏水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说明理由。屋面漏水修理费应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应承担责任(1分)。因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5年(1分)。修理费5万元应由B承包商承担(1分)。

第7题:

某实施监理的房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该项目实施监理。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完成了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通过投标获得施工任务后将门窗安装、外墙以及主体结构中的砌筑工程分别分包给了不同的单位,其中,门窗安装工程合同工期30天。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基础开挖过程中,由于地质情况与地质勘察报告相比出现重大差别,需要修改基础设计,为此现场停工20天,修改基础设计增加费用2万元。基础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延期20天的索赔申请,建设单位以该延期是由于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有误而予以拒绝。
事件2:门窗安装分包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进场与砌筑分包单位交叉施工作业,实际施工时间45天。为此,门窗安装分包单位以交叉作业影响安装进度为由,向建设单位提出了增加现场管理费3万元的补偿要求。
【问题】
1.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分包应满足哪些条件其分包的做法有何不妥说明理由。
2.事件1中,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程序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建设单位拒绝索赔申请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修改基础设计增加的费用应由谁承担说明理由。
3.事件2中,门窗安装单位提出索赔的程序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其索赔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1)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分包应满足的条件:分包必须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分包人应具备符合所分包工程要求的资格条件;分包人不得将工程再次分包;分包工程所占整个工程的比例不应过大,且分包工程应是总工程的次要部位或是附属部分;分包单位应和总包单位同时对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单位将主体结构中的砌筑工程进行分包不妥。
理由: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得分包。
2.(1)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程序不正确。
理由: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程序如下。
1)承包单位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机构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2)承包单位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机构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是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单位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单位应向监理机构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建设单位拒绝索赔申请的理由不成立。
理由:地质勘察报告由勘察单位提供,勘察单位应对其提供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建设单位对勘察报告的审核不当,其也有连带责任,就施工合同而言,其责任在于建设单位。
(3)修改基础设计增加的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理由:施工图设计是由建设单位提供给施工单位的,因此,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3.(1)门窗安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程序不正确。
理由:分包单位的索赔申请应该向承包单位提出。
(2)门窗安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理由不成立。
理由:交叉作业属工程施工内容的变化,影响了工作进度,门窗安装单位可以以其为理由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

第8题:

小李将陈旧的材料销售款3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陈旧材料销售款3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属于私设“小金库”,违反了《会计法》关于“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第9题:

(2014年)
【背景资料】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
某新建办公楼,地下一层,筏板基础,地上十二层,框架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 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抗渗等级 P6,总方量 1980m3,由某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供应,一次性连续浇筑。在施工现场内设置了钢筋加工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四: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一年后,屋面出现多处渗漏,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进行免费维修。施工单位接到维修通知 24 小时后,以已通过竣工验收为由不到现场,并拒绝免费维修。经鉴定,该渗漏问题因施工质量缺陷所致。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修理。
【问题】事件四中,施工单位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修理是否正确?说明理由。修理费用应如何承担?


答案:
解析:
(P269)
(1)不正确。
理由: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5 年。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2)正确。
理由: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3)修理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理由:经鉴定,该渗漏问题因施工质量缺陷所致

第10题:



B承包商是否仍应对该屋面漏水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说明理由。屋面漏水修理费应 由谁承担?


答案:
解析:
承包人应承担屋面漏水保修责任,因为未过法定期,法定期是5年。 承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