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工商管理

单选题某公司为上市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情形中,该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A 该公司未弥补的亏损额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5B 持有该公司5%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C 高管提议召开D 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2/3

题目
单选题
某公司为上市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情形中,该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

该公司未弥补的亏损额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5

B

持有该公司5%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

C

高管提议召开

D

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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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4时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正确答案:ACD
A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股份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公司法》第101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答案为ACD。

第2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下列情形中,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C.总经理认为心要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正确答案:ABD

第3题:

第 5 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应当在2010年11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该公司应当在2010年10月30日前召开l临时股东大会

C.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正确答案:A
本题有两个考点:一个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要求,另一个是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要求。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10年11月30日前。

第4题:

腾飞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日在上海浦东区成立,实收股本总额为1000万元,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腾飞股份有限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张某、王某、丁某、贾某四名董事同时辞职
B.腾飞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350万元
C.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郝某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董事长刘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监事会主席冯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A,B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选项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选项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C);董事会认为必要时(选项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E);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5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12名成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董事会人数减至7人时
B.未弥补亏损为1000万元时
C.监事会主席提议召开时
D.持有该公司1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选项B:公司未弥补亏损尚未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无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6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监事会职权有( )。

A.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正确答案:ABC
(1)选项C: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2)选项D: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第7题:

某公司为上市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在该公司任职的人员
B.持有该公司0.5%已发行股份的人员
C.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D.在该公司第六大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E.为该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答案:A,C,E
解析: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可知ACE符合题目所述。B选项,应当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人员才不得担任,可知错误;D选项,应当是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才不得担任,第六大股东单位不属于前5名股东单位,可知错误。

第8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06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应当在2006年11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该公司应当在2006年10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正确答案:A
本题有两个考核点:一个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要求,另一个是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要求。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06年11月30日前。

第9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至到2015年4月25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实际为5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应当在2015年6月25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该公司应当在2015年5月25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该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A
解析:
参见《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第10题:

腾飞公司于2014年3月1日在上海浦东区成立,实收股本总额为1000万元,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腾飞公司出现下列选项所述情形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张某.王某.丁某.贾某四名董事同时辞职
B.腾飞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350万元
C.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郝某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董事长刘某认为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监事会主席冯某认为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A,B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选项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选项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C);董事会认为必要时(选项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E);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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