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单选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A 国务院劳动行政都门B 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C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D 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题目
单选题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A

国务院劳动行政都门

B

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C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D

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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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A 街道

B 县级

C 市级

D 省级


参考答案:B

第2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区、县、市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正确

第3题:

国务院()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A.公安

B.卫生

C.劳动

D.工商


参考答案:C

第4题: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A.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
B.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D.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答案:C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5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 )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A.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C.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国务院建设行政部门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的主管机关和管理范围。《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6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A 街道

B 县级

C 市级

D 省级


参考答案:B

第7题: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A.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C.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D.以上都是

答案:B
解析: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8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A 街道

B 县级

C 市级

D 省级


参考答案:B

第9题: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A.工会
B.用人单位
C.地方政府
D.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答案:A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10题:

依据《劳动合同法》简述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正确答案:《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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