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多选题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2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B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C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以实现自己的债权D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题目
多选题
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2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

B

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

C

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D

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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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

B.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

C.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D.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C

第2题:

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
B: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
C: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D: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C
解析:
【考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议决事项;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张某经其他两个合伙人——李某和王某同意后,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选项A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5条的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B认为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因而是错误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的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故选项C正确。选项D混淆了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之间的关系,李某和王某对张某个人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是错误选项。故本题应选AC。【陷阱】本题的考点主要是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议决事项。考生要总结《合伙企业法》中哪些行为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实施,并且要注意这种一致同意是否附加了“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的措辞。

第3题:

李某、陈某、张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李某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债权人为赵某,对于李某的出质行为,陈某同意,张某不同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三个合伙人中两人同意,李某的出质行为有效

B.由于张某不同意,李某的出质行为无效

C.李某的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D.赵某如为善意,赵某的质权有效成立,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李某赔偿


正确答案:B
《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4题:

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
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仍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成立。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赵某对张某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一事知情,不属于善意第三人,甲企业有权以赵某和张某恶意串通、损害甲企业合法权益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
3.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5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合伙成立甲有限合伙企业,张某、王某、李某为普通合伙人,赵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没有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

A.赵某向王某转让全部合伙财产份额,合伙企业不需要变换企业类型
B.王某向贾某转让财产份额,不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C.赵某向李某转让部分合伙财产份额需要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D.李某不得向赵某转让其财产份额

答案:A,B,D
解析:

第6题:

张某、李某、江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张某是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张某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j。

A.无需经李某、江某同意,张某可以出质

B.经李某、江某同意,张某可以出质

C.未经李某、江某同意。张某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有效

D.未经李菜、江某同意,张某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A

第7题:

2019年1月15日,张某、李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甲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张某和王某为普通合伙人,李某为有限合伙人。李某以货币50万元出资,王某以房屋作价70万元出资,张某以劳务出资,并在合伙协议中拟定了其报酬事项。合伙协议中还约定了由张某负责A项合伙事务的执行,由王某负责B项合伙事务的执行,对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9年3月6日,张某对王某执行的B项合伙事务提出异议,要求其暂停B项合伙事务的执行,二人对此发生争议。就该事项张某、李某、王某进行了表决,李某和张某均反对该事项的进行,但王某执意进行,李某和张某拟撤销对王某执行B项合伙事务的委托。
2019年5月8日,李某欠吴某的借款20万元到期,李某的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吴某欲代位行使李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2019年8月1日,赵某加入甲企业成为普通合伙人,赵某与甲企业订立的合伙协议约定,赵某对入伙前甲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8月20日,甲企业的债权人贾某要求甲企业清偿上半年的到期货款,甲企业已无力清偿,贾某便要求赵某清偿债务,赵某以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对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为由拒绝清偿。
2019年12月31日,甲企业对本年收益进行利润分配,拟将全部利润分配给李某和张某。
要求:
根据上述事项以及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以劳务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张某是否有权要求王某暂停B项合伙事务的执行?并说明理由。
(3)李某和张某是否有权撤销对王某执行B项合伙事务的委托?并说明理由。
(4)吴某是否有权代位行使李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并说明理由。
(5)赵某是否有权拒绝对贾某债务的清偿?并说明理由。
(6)甲企业拟对利润的分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张某以劳务出资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暂停B项合伙事务的执行。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3)李某和张某有权撤销对王某执行B项合伙事务的委托。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4)吴某无权代位行使李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5)赵某无权拒绝对贾某债务的清偿。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协议的内部约定,对债权人不具有约束力。
(6)甲企业拟对利润的分配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合伙协议未对利润分配作出约定,则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第8题:

张某与王某共同创办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负责合伙事务,王某不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和执行,但是签订10万元以上的合同需经王某同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王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以合伙企业财产向陈某提供担保,担保无效

B.王某自行与乙企业签订10万元的供货合同,张某拒绝追认合同效力,合同无效

C.张某与不知情的朋友李某设立了丙合伙企业,丙企业与甲企业业务相同,丙合伙企业的设立无效

D.张某自行将自己的房屋以大大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甲企业,该买卖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BC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2条的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C选项中张某虽然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但是李某不知情,况且丙合伙企业已经依法成立,所以丙企业的成立有效。张某自行与甲企业进行交易,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所以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7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入。所以B项中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A项正确。

第9题:

(2016年)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
  要求: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根据规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题目中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那么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成立的。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题目中合同对方当事人赵某是知情人,不是善意第三人,所以合伙企业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3)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0题:

张、王、李、赵各出资1/4,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对相关事项的决议办法作出约定;酒吧开业1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有效的是( )。

A.张某认为“通程”二字没有吸引力,提议改为“同升”;王某、赵某同意,但李某表示反对
B.鉴于生意清淡,王某提议暂停业1个月,装修整顿;张某、赵某同意,但李某表示反对
C.鉴于酒吧急需,赵某提议将其自有的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张某、王某同意,但李某表示反对
D.鉴于4人缺乏酒吧经营之道,李某提议聘任其友汪某为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张某、王某同意,但赵某反对

答案:B
解析:
(1)选项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名称,应当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2)选项B:合伙企业对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作出决议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3)选项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4)选项D: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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