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多选题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之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有()。A瓷瓶交付乙前,若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B瓷瓶交付乙后,若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C瓷瓶交付乙后,若被鉴定为赝品,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D瓷瓶交付乙前,甲不得撤销赠与

题目
多选题
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之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有()。
A

瓷瓶交付乙前,若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B

瓷瓶交付乙后,若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C

瓷瓶交付乙后,若被鉴定为赝品,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

D

瓷瓶交付乙前,甲不得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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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饭店招用乙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因甲强迫乙加夜班,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D.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有权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BD
【考点】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故A、B、D正确。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C错误。

第2题:

甲餐厅聘用乙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A.因甲强迫乙加班,乙可以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以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乙可以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D.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有权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ABCD

第3题:

第 22 题 王某以5万元从甲商店购得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放置于家中客厅。李某好奇把玩,不慎将瓷瓶摔坏。经鉴定,瓷瓶为赝品,市场价值为100元,甲商店系知假卖假。王某下列请求哪一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A.要求甲商店赔偿10万元

B.要求甲商店赔偿5万元

C.要求李某赔偿5万元

D.要求李某赔偿100元


正确答案:C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本题中,甲商店是知假卖假,因此,甲商店存在欺诈的行为,王某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要求甲赔偿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一倍即10万元,因此,A项正确。王某从甲商店购买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说明王某与甲商店形成的是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的标的物是假的,说明商店存在违约的情况,因此,王某也可以以违约为由要求甲商店赔偿5万元,因此,B项正确。因为该瓷瓶实际上是赝品,市场价值才100元,因此,王某只能要求李某承担100元的侵权赔偿责任,而不能要求其承担5万元的侵权赔偿责任,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所以,选择C项。

第4题:

2012年春节过后,甲外出打工,将一祖传瓷瓶交由邻居乙保管。乙因结婚用钱,谎称瓷瓶为自己所有,将其按照市价卖给了丙,得款1万元。2012年7月,乙见甲的房屋有倒塌危险,可能危及自己的房屋,遂以自己的名义请施工队加固甲的房屋。施工结束后,经结算需要支付工程款2万元。2012年底甲回村,因瓷瓶处分和工程款支付问题与乙发生纠纷。 结合上述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丙能否取得瓷瓶的所有权?为什么? (2)乙出售瓷瓶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为什么? (3)施工队应向谁请求支付工程款?为什么? (4)乙聘请施工队为甲加固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丙能取得瓷瓶所有权。因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 (2)乙属于侵权行为。乙出售瓷瓶的行为是无权处分,侵害了甲的所有权,构成侵权行为。 (3)施工队应向乙请求支付工程款。因为施工队与乙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4)乙构成无因管理。因为乙没有对甲的事务进行管理的义务,但为避免甲的利益受损,对甲的事务进行了管理即聘请施工队加固甲的房屋,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第5题:

甲已借用乙家具一套,现经双方协商,乙同意将家具卖给甲。于是两人决定终止借用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在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交付的时间没有约定,那么,该家具所有权移转于甲的时间应是( )。

A.借用合同生效的时间

B.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

C.甲从乙处搬走家具的时间

D.借用合同终止的时间


正确答案:B
B。本题考查占有人买受占有物关系中所有权转移时间的问题。题目中提供的已知条件实际上是“简易交付”,即买受人在占有出卖物的条件下,出卖物所有权在买卖合同生效时就转移到买受人。因此,B是正确的。

第6题:

王某以5万元从甲商店购得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放置于家中客厅。李某好奇把玩,不慎将瓷瓶棒坏。经鉴定。瓷瓶为赝品,市场价值为100元,甲商店系知假卖假。王某下列请求哪些是合法的?

A.要求甲商店赔偿10万元

B.要求甲商店赔偿5万元

C.要求李某赔偿5万元

D.要求孝某赔偿100元


正确答案:ABD
【考点】可撤销合同、惩罚性损害赔偿、侵权责任
【解析】首先,选项A涉及惩罚性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本题中,作为消费者的王某以5万元从甲商店购得一件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但为赝品,市场价仅值100元,而作为经营者的甲商店系知假卖假,很明显具有欺诈行为,所以根据《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王某可以要求甲商店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其购买瓷瓶价款的一倍,总共为10万元,据此,选项A是正确的。
其次,选项B涉及可撤销合同的考查,由于甲商店知假卖假。属于明显的欺诈行为,王某可以撤销与甲确店之间的买卖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酌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甲商场应当将王某的5万元钱予以返还,据此,选项B是正确的。
最后,选项CD考查的是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的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可知,李某由予不慎将王某的瓷瓶摔坏,所以应当进行赔偿,即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时.李某只能折价赔偿.而折价赔偿的标准是参考市场价格。由于该瓷瓶市场价值为100元,所以李某仅赔偿王某100元即可。据此,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第7题:

甲、乙签订一耕牛买卖合同,双方约定,8月15日一手交钱,一手交牛.履行期届至,乙给付了价款,但甲因事想再用1个月,乙同意,但双方约定牛已归乙所有,甲只是借用.8月30日,该牛产下一小牛.对于小牛的归属.双方发生争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归甲、乙共同所有,因为甲照顾牛付出了劳务,而乙则是所有权人

B.应归甲所有,因为甲乙所有权约定无效,该牛仍为甲所有

C.应归甲所有,因为该牛所有权虽已移转,但并未交付

D.应归乙所有,因为该牛已经交付


正确答案:D
[解析]从本案给出的条件可知,所有权在8月15日已经转移给乙,乙与甲又成立了借用合同.小牛是牛的孳息在双方没有约定情况下,孳息应由原物所有人享有.因此,小牛应归甲所有.

第8题:

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3个月。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

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

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

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指示交付。根据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所以买卖合同的受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标的物。而合同法又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答案D

第9题:

.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答案:A
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埋藏物,是指包藏于他物之中,不容易从外部发现的物。埋藏物是有主物,而非无主物。在埋藏物被发现后,如果埋藏该物的人或者其继承人能够证明其合法的所有权或者继承权时,应当将发现的埋藏物交还给埋藏该物的人或者其继承人,以保护合法财产权利。本案中,瓷瓶是甲的祖父埋藏的,甲是其祖父的唯一继承人。因此,瓷瓶应归甲所有,丙将瓷瓶据为己有并卖给丁的行为损害了甲的合法权益,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虽然丙属于无权处分,但丙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发现埋藏物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丁不能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第10题:

甲有祖传的明代青花瓷瓶一只,以 2 万元的价格卖给乙,约定第二天交付瓷瓶。当天晚上,甲又将瓷瓶卖给了出价 5 万元的丙,并立即交付瓷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可以以自己的合同订立在先而主张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B.甲丙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
C.乙已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D.丙已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这属于一物两卖的问题,两个合同都是有效的,但甲与丙的合同已履行甲已经将花瓶交付给丙,丙已经取得了花瓶的所有权。而乙所取得的权利是债权,根据民法原理,物权优先于债权,故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甲或丙交付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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