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问答题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题目
问答题
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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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自然人A、B及c有限责任公司(C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

拟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其制定的公司章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有限责任公司拟注册资本。8万元,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为2万元。

(2)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公司连续3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又连续3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在讨论公司章程时,A股东认为,C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有限责任公司在消除了设立障碍后,于2006年3月10日成立。公司成立后,2006年10月10日董事A将乙公司与本公司交易的佣金据为己有,在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给甲公司造成50万元损失,股东B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章程关于首次出资的约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章程中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股权回购的规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A股东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5)股东B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章程关于首次出资的约定不合法。《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甲公司章程中首次出资金额为2万元,虽然达到了注册资本的20%,但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
(2)甲公司章程中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甲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股权回购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5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4)A股东的观点不正确。公司法只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C公司可以投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
(5)股东B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l%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题:

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 ).

A.2/3以上的股东召集主持

B.发起人召集主持

C.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

D.董事会召集主持


正确答案:C

第3题: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首次股东(大)会会议由( )召集和主持。

A.出资最多的股东

B.所有的股东

C.发起人股东

D.法人股东


正确答案:A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的首次会议是指公司成立后召集的第一次股东会议。按照《公司法》要求,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故选A。

第4题:

公司股东会由什么人召集和主持?


正确答案: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主持股东会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股东主持。

第5题:

2018年6月1日,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甲以货币出资40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300万元,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出资200万元,另以货币出资100万元;(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2018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首次股东会,该次会议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
2018年7月27日,公司的经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以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为由拒绝。
2018年8月12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丙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但是2018年10月15日,公司与股东丙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遂丙于2018年10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出资方式、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①股东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本题中,甲是出资最多的股东,首次股东会由甲召集和主持符合法律规定。
(3)公司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4)股东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截至2018年10月15日,虽已经超过了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但公司与股东丙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并且2018年10月16日,仍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因此丙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6题:

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在本题中,丁公司股东会讨论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时,甲公司未回避,公司唯一的无关联关系股东丙公司未出席会议。

第7题:

2019年4月1日,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有关要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150万元出资;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100万元出资,另以货币出资50万元。
2019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首次股东会,该次会议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
2019年6月3日,公司的经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以该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为由拒绝。
2019年7月12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丙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但至2019年9月15日,公司与股东丙仍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丙遂于2019年9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事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关于首次股东会,正确的是( )。


A.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符合法律规定

B.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

C.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不符合法律规

D.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答案:A,B,D
解析:
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本题中,甲是出资最多的股东,首次股东会由甲召集和主持符合法律规定。

第8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负责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的是( )。

A.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B.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C.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D.董事会召集和主持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一般由董事会议召集,董事长主持。

第9题: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总经理主持。 ( )


答案:错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第10题: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较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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