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判断题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创业投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A 对B 错

题目
判断题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创业投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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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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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企业在一般的股权买卖中,计算其股权转让所得时,可以从转让收入金额中扣除其分享的被投资方的股息性质的所得。()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2题:

下列各项中,对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

A.需补税的股息性所得不还原直接计入纳税申报表中的“收入总额”

B.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投资方可以确认为投资损失

C.企业因收回、转让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投资损失,可以按实在税前扣除

D.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的金额都属于股息性所得


正确答案:A

第3题:

企业在一般的股权买卖中,计算其股权转让所得时,可以从转让收入金额中扣除其分享的被投资方的股息性质的所得。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企业在一般的股权买卖中,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股权转让所得=转让支付额-投资成本

第4题:

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税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型基金从符合条件的境内被投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均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B、合伙型基金的合伙人不需缴纳所得税

C、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代扣代缴

D、合伙型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为公司,其股息红利和股权转让所得均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税负。选项A错误,在基金层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此公司型基金从符合条件的境内被投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股权转让所得,需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B错误,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C错误,实务中,信托计划、资管计划以及契约型基金通常均不作为课税主体,也无代扣代缴个税的法定义务,由投资者自行缴纳相应税收。

第5题: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包括( )。

A.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中分配取得的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

B.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盈余公职中分配取得的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

C.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资本公积中分享的部分

D.企业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去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正确答案:AB

第6题: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创业投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第7题:

企业所得税规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卜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下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年)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第8题:

企业在一般的股权买卖中,计算其股权转让所得时,可以从转让收入额中扣除其分享的被投资方的股息性质的所得。( )


正确答案:×
根据2005年教材新增加的内容,企业在一般的股权买卖中,股权转让人应该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者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也就是说都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没有股息性质所得的问题,没有扣除问题。只有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

第9题: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10题:

某企业为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2018年取得股息红利收入1000万元,股权转让收入48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200万元;该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

A.29
B.30
C.36
D.60

答案:A
解析:
股权投资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实际上就是它的主营业务收入,所以可以按规定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1000+4800)×5‰=29(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60×60%=36(万元)。所以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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