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问答题甲公司为支付一批采购的农副产品货款,向李某开出一张金额为4万元的转账支票。李某为偿还欠款。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张某获得该支票后,将支票金额改为14万元后,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王某。 王某取得该支票后,到为其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乙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乙银行在对该支票审查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也未要求王某提供其他任何证明资料,为王某办理了了委托收款手续。 甲公司开户的丙银行作为委托付款人,也按照乙银行的审查方式审查该支票后,将票面标明的14万元从甲公司账户转入王某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甲公司在与丙银

题目
问答题
甲公司为支付一批采购的农副产品货款,向李某开出一张金额为4万元的转账支票。李某为偿还欠款。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张某获得该支票后,将支票金额改为14万元后,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王某。 王某取得该支票后,到为其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乙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乙银行在对该支票审查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也未要求王某提供其他任何证明资料,为王某办理了了委托收款手续。 甲公司开户的丙银行作为委托付款人,也按照乙银行的审查方式审查该支票后,将票面标明的14万元从甲公司账户转入王某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甲公司在与丙银行对账的过程中,发现前述支票转出的金额与所应当支付的金额不符,即提出异议。丙银行在核对的过程中,发现支票票面金额被变造的事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所受损失可否向丙银行追索?并说明理由。 (2)本题所述的支票在变造后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乙银行在办理委托收款手续时,除未发现支票变造的事实外,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其他过失?并说明理由。 (4)如果丙银行在向王某付款前发现该支票被变造的事实而拒绝付款,王某可以向哪些人进行追索?被追索对象应承担票据责任的金额分别是多少?并分别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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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李某伪造甲公司签章签发支票一张并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对于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的是

A.李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甲公司和乙公司


正确答案:C

第2题:

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款,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协议解除,则张某可以行使的权利为( )。

A.请求李某返还汇票

B.请求李某返还10万元现金

C.请求从李某处受让汇票的第三人返还汇票

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效力。票据为无因证券,票据关系不受基础关系的影响。产生票据的基础关系(买卖合同)解除或无效,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第3题:

甲公司和李某签订一单货物买卖合同,甲签发一张10万元的见票即付的汇票作为支付合同价款,但是李某迟迟拖延不履行合同.现在下列持票人被拒绝付款后行使追索权时,甲公司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的有:( )

A.李某请求甲公司支付票面金额

B.现李某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请求甲公司支付票面金额

C.假设李某将该票据送给程某,程某请求甲公司支付票面金额

D.张某所持票据已经超过出票日期2年


正确答案:ACD
77.答案:A、C、D 考点:票据追索讲解:《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本题中,甲公司与李某之间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甲公司可对李某进行抗辩,故A选项当选o B选项不当选。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本题中,李某将该票据送给程某,程某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李某,由于甲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抗辩,故可以拒绝向持票人程某付款,C选项当选。第17条第(一)项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故D选项当选。

第4题:

甲公司为清偿对乙公司的欠款,开出一张收款人是乙公司财务部长李某的汇票。李某不慎将汇票丢失,王某拾得后在汇票上伪造了李某的签章,并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外地的丙公司,用来支付购买丙公司电缆的货款,王某收到电缆后转卖得款,之后不知所踪。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

A.甲公司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B.李某不承担票据责任
C.王某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D.丙公司应当享有票据权利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票据伪造。 A、B项:《票据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因此,甲公司作为出票人,其签章是真实有效的,应当承担票据责任,A选项正确;李某的签章是伪造的,其不承担票据责任,B选项正确。
C项:票据上并没有王某的签章,王某并非票据法律关系的主体,其不承担票据责任,C选项错误。
D项:《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丙公司是善意的(不知道其前手王某伪造签章),其可以享有票据权利,D选项正确。

第5题:

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款,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协议解除,则张某可以行使的权利为( )。

A.请求李某返还汇票

B.请求李某返还l0万元现金

C.请求从李某处受让汇票的第三人返还汇票

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票据基础关系和票据关系的关系。票据为无因证券,票据关系不受基础关系的影响。产生票据的基础关系(买卖合同)解除或无效,不影响票据关系的效力。

第6题:

张某签发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本票交收款人李某,李某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将本票金额改为12万元后转让给夏某,夏某又背书转让给宋某。如果宋某向张某请求付款,张某只应支付10万元,宋某所受损失2万元应向王某和夏某请求赔偿。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票据的伪造和变造。王某的行为属于变造票据,张某、李某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则张某、李某应当按照10万元承担票据责任;王某、夏某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则王某、夏某应当按照12万元承担票据责任。如果宋某向张某请求付款,张某只应支付10万元,宋某所受损失2万元应向王某和夏某请求赔偿。

第7题:

下列情况中票据持有人可以取得票据权利的是:( )

A.甲公司与张某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以张某为收款人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张某将汇票赠与王某,张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

B.赵某拾得一张支票

C.陈某偷得一张支票

D.李某因病死亡,李某之子继承一张以李某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


正确答案:D
根据《票据法》第10~11条的规定,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由此可知,D选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的规定,持票人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票据债务人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选项中,张某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应取得票据权利,王某系赠与所得票据,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张某,所以王某也不享有票据权利。《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所以BC选项不正确。

第8题:

甲公司为支付一批采购的农副产品货款,向李某开出一张金额为4万元的转账支票。李某为偿还欠款。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张某获得该支票后,将支票金额改为14万元后,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取得该支票后,到为其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乙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乙银行在对该支票审查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也未要求王某提供其他任何证明资料,为王某办理了了委托收款手续。甲公司开户的丙银行作为委托付款人,也按照乙银行的审查方式审查该支票后,将票面标明的14万元从甲公司账户转入王某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甲公司在与丙银行对账的过程中,发现前述支票转出的金额与所应当支付的金额不符,即提出异议。丙银行在核对的过程中,发现支票票面金额被变造的事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所受损失可否向丙银行追索?并说明理由。

(2)本题所述的支票在变造后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乙银行在办理委托收款手续时,除未发现支票变造的事实外,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其他过失?并说明理由。

(4)如果丙银行在向王某付款前发现该支票被变造的事实而拒绝付款,王某可以向哪些人进行追索?被追索对象应承担票据责任的金额分别是多少?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所受损失可向丙银行追索。票据的金额为绝对应记载事项,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根据《高法审理票据纠纷案司法解释》的规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对此类票据付款的,应当承担责任。本题,作为委托付款人的丙银行未尽严格审查之责,对已更改金额的票据付款的,应当承担责任。
(2)本题所述的支票在变造后仍然有效。票据的变造是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但被变造后的票据仍为有效。
(3)乙银行在办理委托收款手续时,存在除未发现支票变造事实之外的其他过失。根据规定,个人持出票人未以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向开户银行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本题乙银行在办理委托收款手续时,未要求王某提供其他任何证明资料,即为王某办理了委托收款手续,是不符合规定的。
(4)①如果丙银行在向王某付款前发现该支票被变造的事实而拒绝付款,王某可以向甲公司、张某、李某中的任何一人或部分或全部进行追索。根据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②甲公司应当对4万元负责,李某应当对4万元负责,张某应当对14万元负责。根据规定,票据的变造应依照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来确定责任的承担。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之后的记载内容负责。本题是由张某变造票据,应按变造之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即应承担票据责任的金额为14万元;在张某变造票据之前的甲公司和李某,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即应承担票据责任的金额为4万元。

第9题:

甲公司为支付一批采购的农副产品货款,向李某开出一张金额为4万元的转账支票.李某为偿还欠款,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张某获该支票后,将支票金额改为14万元后,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取得该支票后,到为其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乙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乙银行在对该支票审查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也未要求王某提供其他任何证明材料,为王某办理了委托收款手续.甲公司开户的丙银行作为委托付款人,也按照乙银行的审查方式审查该支票后,将票面标明的14万元从甲公司账户转入王某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甲公司在与丙银行对账的过程中,发现前述支票转出的金额与所应当支付的金额不符,即提出异议.丙银行在核对的过程中,发现支票票面金额被变造的事实.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所受损失可否向丙银行追索?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所受损失可向丙银行追索.由于丙银行在审查支票的过程中未能发现该支票变造的事实,丙银行在审查支票过程中有过失,因此丙银行应当承担由此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10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汇票,甲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委托收款”字样和被背书人张某的名字,并签章,将支票背书给张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无权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
B:乙公司有权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
C:张某无权将汇票背书转让
D:乙公司不对张某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C,D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10条和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可知,除了法律规定的税收、继承、赠与这三种情况之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和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本案中,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其行为既无对价,又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因此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乙虽然不知本票系甲拾得,但由于其是根据赠与行为无偿取得该票据,因此乙享有的票据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即甲的权利,甲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当然也不享有,所以银行可以拒绝乙所提出的付款请求。
《票据法》第35条第1款规定了委任背书,也称委托收款背书。委任背书,是指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行使票据权利、收取票据金额为目的而为的背书。委任背书不是票据权利的转让,而是一种以背书形式进行的委托。本题中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该限制是指不得转让背书,委任背书不是转让背书,因此乙公司有权将汇票背书给张某,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35条的规定,张某不能再将汇票转让,所以C选项正确。委任背书的被背书人不是票据权利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不存在保证关系,本题中乙公司不对张某承担保证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根据《票据法》第46、47条的规定,丙公司和丁公司在汇票承兑前签章,没有记载被保证人,因此出票人是被保证人,所以A选项正确。没有记载保证日期,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所以D选项正确。虽然丙公司和丁公司在保证签章时附有条件,但是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因此丙公司和丁公司对被保证人承担的仍然是保证责任,它们之间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BC选项不正确。
A选项中支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支票无效,付款行未尽审查义务向持票人支付支票金额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付款行应向受有损失的出票人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票据法》第15条规定,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付款人应当暂停向一切人支付,不能向持票人支付j也不能向失票人支付,因此B选项不正确。依《票据法》第105条,C选项中乙公司挂失前付款人已经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而且银行在审验票据的过程中没有玩忽职守,因此失票人无权要求付款人承担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中虽然是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过失未将停止支付通知书送达付款行,付款行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没有过失,因此付款行不承担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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