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判断题甲公司的注册商标“绿三角”使用范围是食品,后甲公司转型,不再生产食品,开始生产家装建材,则甲公司可以直接取得在家装建材范围的“绿三角”商标专用权。( )A 对B 错

题目
判断题
甲公司的注册商标“绿三角”使用范围是食品,后甲公司转型,不再生产食品,开始生产家装建材,则甲公司可以直接取得在家装建材范围的“绿三角”商标专用权。(  )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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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于2002年8月1日以“口满富”申请注册食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并自6月1日开始生产“口满富”牌雪糕。经查,乙食品厂曾于1991年3月1日取得“口满富”食品注册商标,但迄今未提出该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1)在此情况下,商标局应如何处理?

(2)乙厂可否告甲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


正确答案:
「考点」专用权;续展权;商标注册的条件
「答案及解析」(1)商标局不应核准该食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因为商标有效期届满1年内不可以就同一商标、近似商标进行注册。乙厂如符合条件,商标局可以在2003年3月1日后核准该食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2)乙厂可以起诉,因为宽限期内乙厂仍然拥有商标专用权。

第2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建材,双方约定由丙公司代替乙公司向甲公司交货。丙公司遂委托丁公司将该批建材运输至甲公司所在地,由于戊公司驾驶员徐某疲劳驾驶,徐某所驾车辆与丁公司的车辆相撞,致使丁公司运输的建材部分损失并且未能如期向甲公司交货,引起纠纷。依法应由( )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A.乙公司

C.丁公司

B.丙公司

D.戊公司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可知,本题中应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A正确。

第3题:

甲公司是一家位于美国的食品生产企业,其准备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B.甲公司应当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C.甲公司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D.甲公司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参考答案: D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务

答案:B,C
解析:
【考点】应收账款质押;保证及债务承担的认定【详解】对于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可以做不同的理解。在A选项中,《物权法》第228条第1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乙、丙公司并未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所以,A选项错误。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可以理解为丙公司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B选项正确。在C选项中,乙公司对甲公司拥有到期债权、甲公司对丙公司拥有到期债权、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且该债权非专属于甲公司,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C选项正确。在D选项中,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债务承担,丙非债务人,乙公司不能直接要求丙清偿债务,故D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

第5题:

甲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食品添加剂为主的小型民营企业,它准备改革自身的薪酬制度,拟对后勤保障部门的人员采用高稳定薪酬结构,则甲公司可以选择的薪酬制度包括( )。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查薪酬管理模式。高稳定薪酬结构中,基本薪酬比重较大,浮动薪酬的比重较小,人员比较稳定,职务工资制与能力工资制符合这种要习之。

第6题:

2008年10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优质建材,共计200吨,每吨l0000元,共计价款200万元。因甲公司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甲乙在合同中又约定了,甲公司以其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机器抵押给乙公司以担保其货款的支付。双方办理抵押登记后,乙公司在半个月内发货。乙公司交付的建材的质量应当与其在订立合同之前交给甲公司的样品质量相同,采取送货上门的方式交付,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3个月内支付全部的价款。同11月,甲乙公司办理了抵押权登记。12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200吨建材,经甲公司检验发现,乙公司交付的建材中有10吨的质量低于样品的质量。而12月2日,甲公司向丙银行借款60万元,借期为3个月,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于是将其抵押给乙公司的这套机器又质押给了丙银行,并将这套机器交付给了丙银行。2009年4月1日,甲公司仍然未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打算行使对抵押机器的抵押权,甲公司则要求乙公司承担因交付货物质量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丙银行也向甲公司主张偿还贷款,甲公司无力偿还,丙也欲行使其对甲公司的这套机器的质押权,甲乙丙三方争执不下,发生纠纷。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若乙公司和某运输公司之间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约定该运输公司将该批货物运到甲公司,而这批货物在运输途中因遇到百年不遇的洪水而受到了损失,则该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2.甲公司并未就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则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何种措施?

3.如果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更换不合格的建材,乙公司将其交付的和样品质量不符的l0吨建材更换成了与样品质量相同的建材后,乙公司主张实现其抵押权,其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应包括哪些?

4.乙公司要求行使抵押权,而丙公司要求行使质押权,二者的冲突应当如何解决?


正确答案:
【答案及解析】
1.乙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由于采用的是送货上门的方式,因此乙公司将货物送到了甲公司才算完成了交付义务,因此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乙公司承担。
2.采取如更换不合格的标的物或者减少价款等补救措施。依据《合同法》第168条的规定,样品买卖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的质量相同。本题中,乙公司交付的200吨建材中有10吨的质量低于样品的质量,属于部分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因此乙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乙公司违约的情形,甲公司有权根据《合同法》第111条的规定,要求乙公司更换l0吨不合格的建材或者减少价款。
3.200万元的价款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根据《物权法》第173条的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根据本题给出的信息,甲乙公司设定抵押就是为了担保200万元价款的支付,因此乙公司的抵押权担保的范围为200万元价款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4.乙公司的抵押权优先。甲公司为乙公司设定的抵押权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根据《物权法》第188条的规定,将生产设备抵押的,可以自愿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经登记的抵押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乙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丙银行的质权。

第7题:

若乙公司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对注册商标依法进行转让后,甲公司将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

B.甲公司对注册商标依法进行转让后,甲公司还享有商标使用权

C.乙公司成为新的商标权人,可以继续使用受让而来的注册商标,也可不再使用

D.如果乙公司连续3年停止使用该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将有被撤销的可能


正确答案:ACD
ACD。解析:商标权人转让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意味着,其包括原商标权人在内的人员均不得再享有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受让人成为唯一有权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其有权使用或者不使用该注册商标。但是,如果作为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其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那么根据《商标法》第44条规定,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务 


【答案】BC

  【考点】债的担保

  【解析】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据此可知,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向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乙、丙公司并未向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应收账款的出质登记,因此,乙公司对丙公司不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为债权人接受的,保证合同成立。本题中,丙公司以书面形式向乙公司出具保函担保甲公司债务的履行,乙公司对此没有表示异议,则乙、丙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成立,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C正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货款,丙公司欠甲公司10万元装修款。两项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损害了乙公司的利益,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选项D错误。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保函的行为成立保证,而不是债务承担,丙公司不是并存的债务承担人。


第9题:

甲公司是儿童食品生产公司,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为自己寻找买主,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甲公司的产品。甲公司通过乙公司将产品交付给丙公司后,丙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价款,乙公司无法按照与甲公司的委托合同向甲公司履行债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
B:甲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丙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抗辩对抗甲公司

答案:A,C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的规定,乙公司由于丙公司不履行债务,而不能对甲公司履行债务,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所以A选项正确。甲公司可以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丙公司对乙公司违约,因此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403条第3款规定:“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其对乙公司的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10题:

甲公司参加某单位的装修工程招标,投标后甲公司认为自己中标概率非常大,提前向乙公司购置了一批特质建材准备中标后施工使用,但最终甲公司未中标。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购买建材的合同是( )。

A.无效合同
B.可撤销合同
C.效力待定合同
D.有效合同

答案:D
解析:
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包括: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形式合法。本题中,甲公司向乙公司购置了建材,符合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双方合同的效力不以甲公司是否中标为前提,因此,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购买建材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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