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错
第1题:
甲公司于2002年8月1日以“口满富”申请注册食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并自6月1日开始生产“口满富”牌雪糕。经查,乙食品厂曾于1991年3月1日取得“口满富”食品注册商标,但迄今未提出该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1)在此情况下,商标局应如何处理?
(2)乙厂可否告甲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
第2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建材,双方约定由丙公司代替乙公司向甲公司交货。丙公司遂委托丁公司将该批建材运输至甲公司所在地,由于戊公司驾驶员徐某疲劳驾驶,徐某所驾车辆与丁公司的车辆相撞,致使丁公司运输的建材部分损失并且未能如期向甲公司交货,引起纠纷。依法应由( )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A.乙公司
C.丁公司
B.丙公司
D.戊公司
第3题:
甲公司是一家位于美国的食品生产企业,其准备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B.甲公司应当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C.甲公司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D.甲公司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第4题:
第5题:
甲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食品添加剂为主的小型民营企业,它准备改革自身的薪酬制度,拟对后勤保障部门的人员采用高稳定薪酬结构,则甲公司可以选择的薪酬制度包括( )。
第6题:
2008年10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优质建材,共计200吨,每吨l0000元,共计价款200万元。因甲公司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甲乙在合同中又约定了,甲公司以其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机器抵押给乙公司以担保其货款的支付。双方办理抵押登记后,乙公司在半个月内发货。乙公司交付的建材的质量应当与其在订立合同之前交给甲公司的样品质量相同,采取送货上门的方式交付,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3个月内支付全部的价款。同11月,甲乙公司办理了抵押权登记。12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200吨建材,经甲公司检验发现,乙公司交付的建材中有10吨的质量低于样品的质量。而12月2日,甲公司向丙银行借款60万元,借期为3个月,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于是将其抵押给乙公司的这套机器又质押给了丙银行,并将这套机器交付给了丙银行。2009年4月1日,甲公司仍然未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打算行使对抵押机器的抵押权,甲公司则要求乙公司承担因交付货物质量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丙银行也向甲公司主张偿还贷款,甲公司无力偿还,丙也欲行使其对甲公司的这套机器的质押权,甲乙丙三方争执不下,发生纠纷。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若乙公司和某运输公司之间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约定该运输公司将该批货物运到甲公司,而这批货物在运输途中因遇到百年不遇的洪水而受到了损失,则该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2.甲公司并未就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则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何种措施?
3.如果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更换不合格的建材,乙公司将其交付的和样品质量不符的l0吨建材更换成了与样品质量相同的建材后,乙公司主张实现其抵押权,其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应包括哪些?
4.乙公司要求行使抵押权,而丙公司要求行使质押权,二者的冲突应当如何解决?
第7题:
若乙公司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对注册商标依法进行转让后,甲公司将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
B.甲公司对注册商标依法进行转让后,甲公司还享有商标使用权
C.乙公司成为新的商标权人,可以继续使用受让而来的注册商标,也可不再使用
D.如果乙公司连续3年停止使用该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将有被撤销的可能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务
【答案】BC
【考点】债的担保
【解析】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据此可知,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向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乙、丙公司并未向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应收账款的出质登记,因此,乙公司对丙公司不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为债权人接受的,保证合同成立。本题中,丙公司以书面形式向乙公司出具保函担保甲公司债务的履行,乙公司对此没有表示异议,则乙、丙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成立,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C正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货款,丙公司欠甲公司10万元装修款。两项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损害了乙公司的利益,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选项D错误。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保函的行为成立保证,而不是债务承担,丙公司不是并存的债务承担人。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