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问答题简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含义及法律特征。

题目
问答题
简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含义及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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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


参考答案: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1)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合营各方以投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5%。
(3)中外各方依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回收投资。
(4)合营企业由董事会、经理会组成组织机构,实行企业内部治理制度。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主要是:
(1)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
(2)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即中外合作者可以共同举办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也可以共同兴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
(3)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与管理方式具有灵活多样的特征,可以是董事会制、联合管理委员会制,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管理。
(4)合作企业一般采取让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做法,但合作期满后企业的资产均归中方所有。


第2题:

简述联邦制的特征。(联邦的含义及特征?)


参考答案:

联邦是由两个或多个成员国(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复合制国家。联邦的主要特征是:
(1)从国家的法律体系看,除有联邦的宪法外,各成员国还有各自的宪法。
(2)从国家机构组成看,除设有联邦立法机关、政府和司法系统外,各成员还设有各自的立法机关、政府和司法系统。
(3)从联邦与各成员国的职权划分看,其职权划分由联邦宪法作出具体规定,但对所谓剩余权力的归属问题,有的规定归于联邦,如加拿大;有的规定归于各州,如美国。无论哪一种归属,都是在保证联邦行使国家的立法、外交、军事、财政等主要国家权力的同时,又规定各成员国享有较大范围的自治权。
(4)从对外关系看,有些国家还允许其成员国享有一定的外交权,联邦国家的公民既有联邦的国籍,又有成员国的国籍。


第3题:

简述人寿保险的含义及特征。


答案:人寿保险(Life assurance)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死亡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或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人寿保险的基本特征如下:1、风险具有相对稳定性;2、实行均衡保费制;3、保险期限具有长期性;4、保单具有储蓄性。

第4题:

简述法律关系的含义及其特征。


答案:
解析: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关系,即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征: (1)法律关系是依法建立的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 (2)法律关系是一种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从实质上看,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在于它体现了国家意志,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破坏了法律关系,也就违背了国家的意志。 (3)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之所以属于思想社会关系,就在于它是根据法律规定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是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标志。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都涉及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5题:

简述法律规则的含义及其特征.


正确答案:
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首要成份。  
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具有三大特点:(1)微观的指导性,即在规则所覆盖的相对 有限的事实范围内,可以指导人们的行为;(2)可操作性较强。只要一个具体案件符合规则设定的事实状态,执法人员可直接适用该规则,一般公民也能较容易地依据规则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3)确定性程度较高。与原则相比,法律规则的确定性程度要高得多。

第6题:

简述专利的含义及特征。


参考答案:

专利的含义可以归纳为:
(1)专利权的简称;
(2)专利文献的简称;
(3)发明创造。
特征:是一项特殊的发明创造;是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必须经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确定。


第7题:

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考点:教材第270页)


正确答案:

第8题:

简述公司破产的含义及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1.所谓公司破产,是指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保护多数债权人的利益,使之能得到公平满足而设置的一种诉讼程序。
2.公司破产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存在两个以上的债权人。(3)使债权人得到公平满足。(4)按诉讼程序处理。


第9题:

简述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


参考答案: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教育法律关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三个要素构成,即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教育法律关系除具有一般法律关系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特征:(1)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既有平等地位的,也有非平等地位的。在很多教育法律关系中,其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在教育法律关系中,还有主体处于非平等地位的,主体之间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是对等的。(2)权利义务具有同一性。这是教育法律关系与一般法律关系不同的突出特点。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同时又是公民的义务。这种权利义务的同一性在教育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最为集中和突出。

第10题:

(2009年真题)简述法律事实的含义和特征。


答案:
解析:
(1)法律事实的含义。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法律事实是连接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的桥梁,因此没有法律事实就不会形成法律关系,法律也就无法作用于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
(2)法律事实的特征。①法律事实是一种规范性事实。它是法律规范社会的产物,没有法律就不会有法律事实,所以法律事实这一概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规范所设计的事实模型。②法律事实是一种能用证据证明的事实。③法律事实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某一被称为法律事实的事实,肯定是对法律关系产生了某种程度的影响,有的可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有的可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变更或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