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多选题李某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聘用王某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王某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王某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5万元的合同,必须经李某的同意。某日,王某未经李某的同意与善意的第三人张某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8万元的合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合同无效B该合同有效C如果给李某造成损失,王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D如果给李某造成损失,王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题目
多选题
李某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聘用王某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王某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王某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5万元的合同,必须经李某的同意。某日,王某未经李某的同意与善意的第三人张某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8万元的合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该合同无效

B

该合同有效

C

如果给李某造成损失,王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

如果给李某造成损失,王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与王某共同创办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负责合伙事务,王某不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和执行,但是签订10万元以上的合同需经王某同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王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以合伙企业财产向陈某提供担保,担保无效

B.王某自行与乙企业签订10万元的供货合同,张某拒绝追认合同效力,合同无效

C.张某与不知情的朋友李某设立了丙合伙企业,丙企业与甲企业业务相同,丙合伙企业的设立无效

D.张某自行将自己的房屋以大大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甲企业,该买卖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BC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2条的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C选项中张某虽然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但是李某不知情,况且丙合伙企业已经依法成立,所以丙企业的成立有效。张某自行与甲企业进行交易,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所以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7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入。所以B项中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A项正确。

第2题: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张某聘用李某管理事务,同时对李某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李某对外签订超过 1万元的合同,须经张某同意。某日李某未经张某同意,与善意第三人马某签订了一份2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 )。

A.有效,如果给张某造成损失,由李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无效,如果给张某造成损害,由李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D.无效,经张某追认后有效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第3题: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王某聘用叶某管理事务,同时对叶某的职权予以限制,凡叶某对外签订超过10万元的合同,须经王某同意。2009年8月5日叶某未经王某同意,与善意第三人华昌公司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 )。

A.为可撤销合同,可请示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B.无效,如果给王某造成损害,由叶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有效,如果给王某造成损失,由叶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D.无效,经王某追认后有效


正确答案:C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第4题:

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仍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成立。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仍然签订买卖合同,不属于善意第三人,该买卖合同无效。
(3)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5题:

王某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聘请李某为企业 的总经理。后由于王某的决策失误,欠乙公司20万 元,王某决定解散甲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A.王某有权委托李某清算
B.王某有权自行清算
C.清算结束后,应当由清算人办理注销登记
D.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答案:B,C,D
解析: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 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 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 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 资人申报其债权。可知A错误,B、D正确。根据该法 第32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 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可知C正确。

第6题:

王某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聘请李某为企业的总经理。后由于王某的决策失误,欠乙公司20万元,王某决定解散甲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有权委托李某清算

B.王某有权自行清算

C.清算结束后,应当由清算人办理注销登记

D.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正确答案:BCD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l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可知A错误,BD正确。根据该法第32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l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可知C正确。

第7题:

A个人独资企业聘用李某管理企业事务,聘用合同中规定李某进行3万元以上的交易时,必须经投资人同意。李某超出该规定,以A企业的名义与不知情的B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超越权限的无效合同,由李某承担越权部分的责任。 ( )


正确答案:×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对其职权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第8题:

5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即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15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无效。( )


正确答案:错误
错误

第9题:

王某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委托李某管理企业事务,授权其可决定50万元以下的交易。后李某以甲企业的名义向乙企业购买60万元的商品,乙企业不知王某对李某的授权限制,甲、乙企业因付款问题发生争议。关于甲、乙企业商品买卖合同付款责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由李某承担付款责任
B.甲企业应承担向乙企业付款50万元责任,余款由乙企业向李某个人追讨
C.甲企业不承担付款责任
D.甲企业应承担全额付款责任

答案:D
解析: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10题:

(2016年)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
  要求: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根据规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题目中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那么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成立的。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题目中合同对方当事人赵某是知情人,不是善意第三人,所以合伙企业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3)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