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单选题甲公司是一张3个月以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收款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丙公司于上述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B 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C 甲公司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D 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是一张3个月以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收款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丙公司于上述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B

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

C

甲公司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D

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承兑人丙银行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了银行的汇票专用章。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B.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C.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D.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BCD
【解析】根据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本题中,出票人甲公司加盖的是“合同专用章”,即签章不符合规定,则票据无效,所以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持票人也不享有票据权利,不能向甲乙追索。

第2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由A银行承兑的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提供保证,丙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A银行行使付款请求权被拒绝时,可以向( )

行使追索权。

A.甲公司

B.A银行

C.乙公司

D.丁公司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可以作为追索对象的包括:出票人(甲公司)、背书人(乙公司)、承兑人(A公司)、保证人(丁公司)。

第3题:

甲公司是一张3个月以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收款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丙公司于上述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提示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B.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

C.甲公司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D.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取得。当事人取得票据的情形有:第一,从出票人处取得;第二,从持有票据的人处受让票据(即背书);第三,依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获得票据。本题中是因为企业合并获得票据,不用背书。

第4题:

(2010年)甲公司是一张3个月以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收款人。甲公司和乙公司依法合并为丙公司,丙公司于上述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B.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
C.甲公司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D.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答案:B
解析:
只要丙公司能够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就能享有票据权利,而不受背书连续的限制。

第5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出票后1个月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记载付款人为P银行。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老赵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记载被保证人为乙公司。票据到期后的第二天,丙公司向P银行提示付款,但之前P银行以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示承兑为由拒绝了承兑,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丙公司不能向甲公司请求票据权利
B.丙公司不能向乙公司追索
C.丙公司不能向P银行追索
D.丙公司不能向老赵追索

答案:B,C,D
解析:
根据规定,超过提示承兑期限,持票人就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不丧失对出票人的权利。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CD正确。

第6题:

(2010年考试真题)甲公司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以质押背书方式向W银行取得贷款。贷款到期,乙公司偿还贷款,收回汇票并转让给丙公司。票据到期后,丙公司作成委托收款背书,委托开户银行提示付款。下列背书中,属于非转让背书的有( )。

A.甲公司背书给乙公司

B.乙公司质押背书给W银行

C.乙公司背书给丙公司

D.丙公司委托收款背书


正确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重点是对“背书”的掌握。非转让背书是指以授予他人行使一定的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非转让背书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委托收款背书是背书人委托被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的背书。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据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质押背书是以担保债务而在票据上设定质权为目的的背书。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D。

第7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由A银行承兑,A银行在票据上注明“若票据到期时甲公司存款不足支付票款本银行不予付款”;该票据由丙公司提供保证,丙公司在票据上注明“若到期后甲公司不能支付票款,持票人必须先到法院起诉,本公司只承担补充责任”;乙公司拿到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注明“若票据到期后持票人不获付款,不能向本公司追索”。同期丁公司向戊公司签发转账支票一张,出票日为2015年3月1日,并注明付款日期为3月12日。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A银行的记载不具票据上的效力
B.乙公司的记载不具票据上的效力
C.丙公司的记载视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D.丁公司在支票上对付款日期的记载无效

答案:B,D
解析:
承兑附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因此选项A错误。背书附条件,条件无效,因此乙公司的记载不具票据上的效力。因此选项B正确;保证附条件的,不影响保证的效力,因此选项C错误。支票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因此选项D正确。所以本题选择BD选项。

第8题:

甲公司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以质押背书方式向W银行取得贷款。贷款到期,乙公司偿还贷款,收回汇票并转让给丙公司。票据到期后,丙公司作成委托收款背书,委托开户银行提示付款。下列背书中,属于非转让背书的有( )。

A.甲公司背书给乙公司

B.乙公司质押背书给W银行

C.乙公司背书给丙公司

D.丙公司委托收款背书


正确答案:BD
解析:根据规定,背书是指,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的行为;即导致"票据权利"转移。而"票据质押"是一种担保行为,票据权利不一定转移:"委托收款"是持票人授予受托人代理权,让其代为收取票据款项,票据权利人还是"持票人本身",所以并没有导致"票据权利转移";所以答案是BD。

第9题:

(2017年)甲公司签发一张由自己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在票据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并签章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在该票据到期日后 5 天内向甲公司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此时,丁公司只能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 )


答案:错
解析:
( 1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丙公司)以后通过背书转让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丁公司),不负保证责任,丁公司不能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2 )甲公司已经承兑,丁公司可以向承兑人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3 )丁公司可以向丙公司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第10题:

(2010年)甲公司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以质押背书方式向W银行取得贷款。贷款到期,乙公司偿还贷款,收回汇票并转让给丙公司。票据到期后,丙公司作成委托收款背书,委托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背书中,属于非转让背书的有( )。

A.甲公司背书给乙公司
B.乙公司质押背书给W银行
C.乙公司背书给丙公司
D.丙公司委托收款背书

答案:B,D
解析:
非转让背书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