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问答题2016年5月,甲公司将一厂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5年,月租金3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前,甲公司书面告知乙公司该厂房已为丙银行设定抵押权,用以担保甲公司向丙银行的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其利息。2018年6月,甲公司不能履行对丙银行的到期借款债务,致使厂房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此时,乙公司已拖欠甲公司3个月租金9万元。丙银行通知乙公司应向其交付租金,乙公司认为厂房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甲公司,而非丙银行,因此拒绝向丙银行交付租金。乙公司转而向甲公司请求赔偿因厂房被查封所遭受的损失,并主张将损失赔偿与所欠租金在对等

题目
问答题
2016年5月,甲公司将一厂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5年,月租金3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前,甲公司书面告知乙公司该厂房已为丙银行设定抵押权,用以担保甲公司向丙银行的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其利息。2018年6月,甲公司不能履行对丙银行的到期借款债务,致使厂房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此时,乙公司已拖欠甲公司3个月租金9万元。丙银行通知乙公司应向其交付租金,乙公司认为厂房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甲公司,而非丙银行,因此拒绝向丙银行交付租金。乙公司转而向甲公司请求赔偿因厂房被查封所遭受的损失,并主张将损失赔偿与所欠租金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抵销。2018年8月,厂房被依法拍卖,由于厂房带租拍卖无人应买,丙银行向乙公司主张租赁终止。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拒绝向丙银行交付租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赔偿损失?简要说明理由。(3)丙银行能否向乙公司主张租赁终止?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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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阅读以下资料,回答 71~74 题:

2007年3月5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60万元,借期6个月,以甲公司的两栋厂房(其中一栋已出租给某商场,租期5年)作为抵押,但未包括厂房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签订当日,乙银行即向甲公司发放了全额贷款,但由于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计算机系统故障,双方未能办理厂房抵押登记手续。2007年3月7日,乙银行业务人员到达甲公司总部,要求甲公司为该抵押贷款另行提供其他担保方式,恰逢甲公司与其原料供应商丙公司商谈业务,甲公司董事长遂当场让丙公司负责人在抵押借款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并加盖了丙公司公章,乙银行业务人员表示同意。2008年1月4日,乙银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向乙银行支付甲公司所欠借款本金及利息。丙公司负责人表示,当时是碍于甲公司董事长情面而签字盖章的,乙银行不应当向丙公司主张权利。2008年4月25日,甲公司的债权人丁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公司破产。请回答下列问题。

第 71 题 对于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未抵押的视为一并抵押

B.甲公司将已出租的厂房设定抵押,应当事先征得商场的同意

C.订立抵押合同前已经出租的厂房,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的影响

D.未出租的厂房,在抵押借款合同存续期间,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不得将其出租


正确答案:AC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担保法》第36条,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故A正确。第48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本题中,甲公司将已出租的厂房设定抵押,应通知商场,但无须事先征得商场的同意。且原租赁关系不受影响。故B错,C正确。虽然在抵押权设定以后,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受到限制,但是作为抵押物的所有人,抵押人也应当享有对抵押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具体而言,抵押人的权利主要包括转让权、重复抵押权、出租权,故D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第2题:

2019年1月,甲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每月租金3000元,租期未定,签订合同时,预收租金8000元,双方已按定额贴花,6月底合同解除,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补交的租金10000元。甲公司6月份应补缴印花税( )元

A.13
B.18
C.5
D.0

答案:A
解析:
甲公司6月份应补缴印花税=(8000+10000)×1‰-5=13(元)。

第3题:

2011年7月,甲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每月租金3000元,租期未定。签订合同时,预收租金6000元,双方已按定额贴花。11月底合同解除,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补交租金9000元。甲公司11月份应补缴印花税( )元。A.8.5B.9C.10D.12.5


正确答案:C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应补缴印花税=(6000+9000)×1‰-5=10(元)。

第4题:

(2009年)甲公司2009年3月5日向乙公司购买了一处位于郊区的厂房,随后出租给丙公司。甲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乙公司支付总价款的30%,同时甲公司以该厂房作为抵押向丁银行借入余下的70%价款。这种租赁方式是( )。

A.经营租赁
B.售后租回租赁
C.杠杆租赁
D.直接租赁

答案:C
解析:
甲公司作为出租方,办理租赁业务时使用了借款,该租赁属于杠杆租赁,选项C是答案。

第5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租期届满后该三台设备归甲租赁公司所有。某日该3台淀粉加工设备所在的乙工厂厂房发生地震。导致厂房坍塌,3台设备全部损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甲租赁公司仍有权要求乙工厂支付租金
B.甲租赁公司无权要求其支付租金,只能要求乙工厂赔偿损失
C.因乙工厂无法在租期届满后返还设备给甲租赁公司,甲租赁公司有权要求合理补偿
D.因设备的灭失系不可抗力造成的,乙工厂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无需支付租金

答案:A,C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融资租赁合同解释》第7条的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D错误。且当约定租期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时,如果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还有权要求适当补偿。故本题答案为AC。

第6题:

2009年1月,甲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每月租金3000元,租期未定。签订合同时,预收租金8000元,双方已按定额贴花。6月底合同解除,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补交租金10000元。已知财产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1‰。甲公司6月份应补缴印花税( )元。

A.13

B.15

C.16

D.18


正确答案:A
解析:甲公司6月份应补缴印花税=(8000+10000)×160-5=13(元)。

第7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之间为普通租赁,乙工厂租用甲租赁公司的淀粉加工设备,后乙工厂厂房遭逢地震导致厂房坍塌,淀粉加工设备毁损。则:( )查看材料

A.乙工厂应承担设备毁损的责任
B.乙工厂得解除租赁合同,但不得请求损害赔偿
C.乙工厂得解除租赁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D.乙工厂不得解除租赁合同,但得请求损害赔偿

答案:B
解析:
租赁的淀粉加工设备因地震发生倒塌,损失应由出租人甲租赁公司承担,因为地震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导致的设备毁损风险应由设备所有人即甲租赁公司承担。由于设备毁损导致承租人乙工厂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乙工厂享有合同解除权。同时,由于毁损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工厂不得请求损害赔偿。故本题答案为B。

第8题:

甲公司2009年3月5日向乙公司购买了一处位于郊区的厂房,随后出租给丙公司。甲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乙公司支付总价款的30%,同时甲公司以该厂房作为抵押向丁银行借入余下的70%价款。这种租赁方式是( )。

A.经营租赁

B.售后回租租赁

C.杠杆租赁

D.直接租赁


正确答案:C
解析:《财务成本管理》教材第309页。

第9题:

甲公司2009年3月5日向乙公司购买了一处位于郊区的厂房,随后出租给丙公司。甲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乙公司支付总价款的30%,同时甲公司以该厂房作为抵押向丁银行借入余下的70%价款。这种租赁方式是()。

A、经营租赁
B、售后回租租赁
C、杠杆租赁
D、直接租赁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租赁方式”。本题中租赁是有贷款者参与的一种租赁形式。在这种形式下,出租人引入资产时只支付引入所需款项(如购买资产的货款)的一部分(通常为资产价值的20%~40%),其余款项则以引入的资产或出租权等为抵押,向另外的贷款者借入,资产租出后,出租人以收取的租金向债权人还贷。这样,出租人利用自己的少量资金就推动了大额的租赁业务,故称为杠杆租赁。所以选项C为正确答案。

第10题:

2016年5月,甲公司将一厂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5年,月租金3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前,甲公司书面告知乙公司该厂房已为丙银行设定抵押权,用以担保甲公司向丙银行的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其利息。
2018年6月,甲公司不能履行对丙银行的到期借款债务,致使厂房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此时,乙公司已拖欠甲公司3个月租金9万元。丙银行通知乙公司应向其交付租金,乙公司认为厂房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甲公司,而非丙银行,因此拒绝向丙银行交付租金。
乙公司转而向甲公司请求赔偿因厂房被查封所遭受的损失,并主张将损失赔偿与所欠租金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抵销。
2018年8月,厂房被依法拍卖,由于厂房带租拍卖无人应买,丙银行向乙公司主张租赁终止。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物权、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乙公司拒绝向丙银行交付租金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2】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赔偿损失?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3】丙银行能否向乙公司主张租赁终止?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乙公司拒绝向丙银行交付租金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2.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赔偿损失。根据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3.丙银行有权向乙公司主张租赁终止。根据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即因租赁关系的存在致使抵押权实现时无人应买抵押物,或出价降低导致不足以清偿抵押债权等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主张租赁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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