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单选题甲欠乙20万元未还。乙索债时,甲对乙称:若不免除债务,必以硫酸毁乙容貌。乙恐惧,遂表示免除其债务。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债务免除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有效B 无效C 可撤销D 效力待定

题目
单选题
甲欠乙20万元未还。乙索债时,甲对乙称:若不免除债务,必以硫酸毁乙容貌。乙恐惧,遂表示免除其债务。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债务免除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有效

B

无效

C

可撤销

D

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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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工厂欠乙工厂50万元,后甲工厂被乙工厂兼并,甲工厂欠乙工厂的债务因此而消灭的原因是()。

A、免除

B、混同

C、抵销

D、解除


参考答案:B

第2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0万元,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 )。

A.混同

B.抵销

C.免除 >>>>>

D.解除


正确答案:A
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合而为一,此时,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关系消灭。抵销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债权和债务,从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方式。免除是债权人放弃债务人的债务,从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方式。解除是解除债权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公司兼并属于混同的典型形式。

第3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A、混同

B、抵销

C、免除

D、清偿


参考答案:A

第4题:

甲欠乙10万元未还。乙索债时,甲对乙称:若不免除债务,必以硫酸毁乙容貌。乙恐惧,遂表示免除其债务。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债务免除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C
解析: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5题:

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C.乙欠甲8万元到期未还,丙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B
解析:
(1)选项A:权利人对同一债权的部分债权(8万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2万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2)选项B: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3)选项C: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4)选项D: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第6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债务,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之后,甲、乙之间的债务因此消灭的原因有( )。

A.提存

B.免除

C.混同

D.抵销


正确答案:C
C。本题考查债的消灭的原因之一即混同的问题。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

第7题:

甲、乙合伙开办了一家美容馆,向丙借了 20万元作为运营资金,丁对甲、乙的借款作了保证, 但对保证的方式没有约定。甲、乙由于美容馆经营 不善而迟迟未还丙欠款。,两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 院起诉甲、乙和丁。在法庭辩论时,甲对借款表示 承认,并恳求减少利息数额。乙则表示该债务已因 丙的免除而消灭,并出示了丙同意免除债务的信 件。丁因为有事没有到庭。参照案情,以下说法错 误的有:( )

a.甲的承认行为只对其个人有效
b.乙的抗辩行为对全体有效
c.乙的抗辩行为只对甲有效,对没有到场的丁无效
d.乙的抗辩行为对甲、丁有效,因为该行为对甲、 丁有利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 丁对甲、乙之间的偾务负连带保证责任,在丙索要欠款一案中,甲、乙、丁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民 事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 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 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 力。据此,我国《民亊诉讼法》在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 部关系问题上采取“承认原则”而非“有利原则”,乙的 抗辩行为即使有利于被告全体,也必须征得甲、丁的同 意才能对他们生效。因此A、B、C、D项错误,满足题意。

第8题:

甲欠乙5万元钱,现甲向乙索债。乙认为甲采取欺诈的方法让其负了债务,乙行使的是()。

A、支配权

B、抗辩权

C、请求权

D、债权


参考答案:B

第9题:

甲公司借给乙公司三十万元,乙公司尚未还款时,甲公司吞并了乙公司,这种合同终止的形式是( )

A.免除债务
B.提存
C.抵销
D.混同

答案:D
解析: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事实。发生混同的原因有两种: 一是概括承受, 即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的权利与义务。概括承受是混同的主要原因,常见的现象是企业的合并, 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互有债权债务, 两个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债权债务因同归于一个企业而消灭。二是特定承受即因债权人让与或债务人承担而承受权利义务。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

第10题:

(2012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是( )。

A.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
B.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
C.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
D.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

答案:B
解析:
( 1 )选项 ACD :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 )选项 B :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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