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问答题本题根据2019年教材进行了修改。某自行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谐”牌自行车,2018年度实现会计利润600万元,全年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150万元。2019年年初,该厂财务人员对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相关财务资料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情况如下:(一)相关财务资料(1)销售自行车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595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58万元;取得到期国债利息收人25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人12万元(不含增值税)。(2)发生财务费用125万元,其中:支付银行借款利息54万元,

题目
问答题
本题根据2019年教材进行了修改。某自行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谐”牌自行车,2018年度实现会计利润600万元,全年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150万元。2019年年初,该厂财务人员对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相关财务资料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情况如下:(一)相关财务资料(1)销售自行车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595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58万元;取得到期国债利息收人25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人12万元(不含增值税)。(2)发生财务费用125万元,其中:支付银行借款利息54万元,支付因向某商场(非关联方)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全年利息71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14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750万元,业务宣传费186万元。(4)发生管理费用3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5万元,补充养老保险费62万元。(5)发生营业外支出91万元,其中:通过当地市政府捐赠85万元,用于该市所属某边远山区饮用水工程建设。当年因拖欠应缴税款,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6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6.1%,当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560万元。(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情况(1)国债利息收人和企业债券利息收人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5+12 = 37 (万元)(2)业务招待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55x60%= 22 (万元)(3)补充养老保险费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560xl0%=6(万元)(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00-37+22+6=591 (万元)(5)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591x25% = 147.75 (万元)(6)当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额=150-147.75=2.25 (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分析指出该自行车厂财务人员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存在的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2)计算2018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应补缴或者退回的税款(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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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自行车,出厂不含税单价为300元/辆。2010年3月留抵税额 3 000元,4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
(1)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自行车600辆,百货大楼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8%的销售折扣;(2)向外地特约经销点销售自行车500辆,并支付运输单位8 000元,收到的运费发票上注明运费7 000元,装卸费1 000元;(3)销售本厂自用1年的小轿车一辆,售价120000元,发生运费1 000元;(4)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50000元,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60 000 元;(5)购进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金额140 000元,注明税款23 800元;(6)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件,共支付90 0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
假定应该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要求计算:
1.该自行车厂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
2.该自行车厂销售自行车的销项税。
3.该自行车厂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
4.该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小轿车的应纳税额。
5.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


答案:
解析:
1.该自行车厂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7 000 X 7% +23 800 +90 000 ÷ (1 +3% ) x 3% = 490 +23 800 +2 621.36 =26 911.36 (元)
2.该自行车厂销售自行车的销项税额=(600 x300 +500 x300) X 17% =56 100(元),销售折扣属于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在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冲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
3.该自行车厂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60 000 ÷ (1 +17% ) X 17% =8 717.95 (元),逾期未收回包装物押金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再并入销售额中。
4.该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小轿车的应纳税= 120 000 ÷(1+4%) x4%/2 =2 307.69 (元)
5.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56 100 + 8 717.95 + 2 307. 69 - 26 911. 36 - 3 OOO = 37 214.28 (元)

第2题: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本题涉及的知识点已变更,本题按照新政策进行了改编)某家电销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销售H型空调80台,每台含税价款2900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同型号空调20台,每台旧空调作价580元,实际每台收取款项2320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A.38400
B.40000
C.44544
D.46400

答案:B
解析:
(1)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不含金银首饰),应当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2)增值税销项税额=[2900×80÷(1+16%)+(580+2320)×20÷(1+16%)]×16%=40000(元);或者增值税销项税额=2900÷(1+16%)×(80+20)×16%=40000(元)。

第3题:

甲公司向某自行车厂发出一函“我公司急需一批自行车,请来电函告贵厂生产的自行车的最低价。”自行车厂电告知每辆200元,甲公司即汇款5000元,求购25辆自行车。对此事件分析正确的是( )。

A.自行车厂发出的函电构成要约

B.甲公司的汇款行为构成承诺

C.甲公司与自行车厂之间未成立合同关系

D.甲公司与自行车厂之间的合同已成立


正确答案:C

第4题:

(2018年教材本题已过时或删除改考点,仅供参考)某管道运输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4月取得管道运输不含税收入100万元,当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万元,假定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抵扣进项税,该企业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  )万元。

A.4.20
B.6.00
C.3.00
D.10.20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点为管道运输服务的即征即退政策,应纳增值税=100×11%-40×17%=4.2(万元),但超过了3%的实际税负,对于超过部分即征即退,只对100×3%=3(万元)征收增值税。

第5题:

(根据2018年教材本题知识点已变更)关于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销售自产再生水免征增值税
B.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C.外国企业无偿赠送的进口生产设备免征增值税
D.纳税人销售宠物饲料免征增值税
E.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答案:A,E
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优惠政策。选项A:以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水,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选项B: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选项C: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外国企业无偿赠送的进口生产设备不享受免税优惠;选项D:宠物饲料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

第6题: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本题涉及的知识点已变更,本题按照新政策进行了改编) 某音像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8年10月销售音像制品取得含税销售额6.78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音像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0.62
B.0.67
C.0.78
D.0.94

答案:A
解析:
音像制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0%,该音像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78÷(1+10%)×10%=0.62(万元)。

第7题: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本题涉及的知识点已变更,本题按照新政策进行了改编)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的下列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某运输公司提供的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B.某技术公司提供的技术开发服务
C.某汽车租赁公司从事的汽车租赁服务
D.某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鉴证服务

答案:C,D
解析:
选项AB:免征增值税。

第8题:

(根据2018年教材本题知识点已删除)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其核定征收率应不低于(  )。

A.8%
B.10%
C.5%
D.3%

答案:C
解析:
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土地增值税一章已移至税法一中。

第9题:

(2018年教材本题已过时或删除改考点,仅供参考)某铝合金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销售一批自产铝合金材料,根据合同规定,该企业负责将其加工成门窗并安装。铝合金材料不含税价款200万元,加工费不含税价款30万元,另收取安装费4万元,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为(  )万元。

A.34.00
B.35.02
C.40.12
D.39.10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计算。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增值税销项税额=(200+30)×17%+4÷(1+11%)×11%=39.5(万元)。

第10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8年度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甲公司年初“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科目借方余额为1600000元,本年实现净利润4000000元。确定的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是:按10%提取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1000000元。2018年末,甲公司“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余额为( )


A.800000元

B.1160000元

C.1400000元

D.2400000元

答案:B
解析:
“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余额=(4000000-1600000)×(1-10%)-1000000=11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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