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多选题某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整合,增强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某特定对象以现金或者资产认购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该公司用同一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向该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视同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B当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时,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C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题目
多选题
某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整合,增强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某特定对象以现金或者资产认购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该公司用同一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向该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视同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B

当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时,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C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D

如果某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该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持有上市公司60%的控股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


正确答案:A
考点: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概念。见教材第十一章第二节,P414。

第2题:

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


正确答案:√

第3题:

公司为公司股东(含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在此种情况下,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可以参加表决。 ( )


正确答案:×
164.B【解析】公司为公司股东(含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在此种情况下,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

第4题: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应从()方面分析披露其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Ⅰ.生产型企业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
Ⅱ.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Ⅲ.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Ⅳ.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Ⅴ.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A.Ⅰ、Ⅱ、Ⅲ、Ⅳ、Ⅴ
B.Ⅰ、Ⅱ、Ⅲ、Ⅳ
C.Ⅰ、Ⅱ、Ⅲ、Ⅴ
D.Ⅰ、Ⅱ、Ⅳ、Ⅴ
E.Ⅰ、Ⅲ、Ⅳ、Ⅴ

答案:A
解析: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6号)第62条的规定,发行人应分析披露其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①资产完整方面。生产型企业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
??②人员独立方面。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③财务独立方面。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④机构独立方面。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⑤业务独立方面。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⑥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⑦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0年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模拟卷一
◇本卷共分为2大题12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试卷来源:233网校
下列每小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第5题:

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60%以上的控股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


正确答案:×
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第6题:

发行对象属于( )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A.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B.上市公司内部职工股股东

C.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D.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正确答案:ACD

第7题:

第 135 题 公司为公司股东(含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在此种情况下,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可参加表决。(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
公司为公司股东(含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在此种情况下,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

第8题: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在近2年内作为金融机构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或者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没有滥用股东权利、逃避股东义务等不诚信行为。 ( )


正确答案:×

第9题:

关于股权再融资对控制权的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就配股而言,控股股东只要不放弃认购的权利,就不会削弱控制权
B.公开增发会引入新的股东,股东的控制权受到增发认购数量的影响
C.若面向控股股东的增发是为了收购其优质资产或实现集团整体上市,则会增强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D.就配股而言,由于全体股东具有相同的认购权利,所以会消弱控制权

答案:A,B,C
解析:
就配股而言,由于全体股东具有相同的认购权利,控股股东只要不放弃认购的权利,就不会削弱控制权。所以选项D不正确。

第10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存在(),应当重点说明其对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可能产生的影响。
Ⅰ.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Ⅱ.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Ⅲ.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Ⅳ.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Ⅴ.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A.Ⅰ、Ⅱ、Ⅲ、Ⅳ、Ⅴ
B.Ⅱ、Ⅲ、Ⅳ
C.Ⅲ、Ⅴ
D.Ⅰ、Ⅲ、Ⅴ
E.Ⅲ

答案:A
解析: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上证发[2019]24号)第7条规定,保荐人应当详细说明发行人与保荐人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①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②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③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④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⑤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重点说明其对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可能产生的影响。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