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问答题甲曾任乙装修公司的经理,2019年3月辞职。2019年5月8日,为获得更多折扣,甲使用其留存的盖有乙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购买总价15万元的地板,合同约定,6月7日丙公司将地板送至指定地点。乙公司于收到地板后3日内验货,地板经验收合格后,乙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对于甲离职一事,丙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于约定日期将地板送至指定地点。并要求乙公司付款,乙公司同意付款,并同意将地板以相同价格转卖给甲,但要求甲为该笔货物的支付提供担保。2019年6月8日,丁以其所有

题目
问答题
甲曾任乙装修公司的经理,2019年3月辞职。2019年5月8日,为获得更多折扣,甲使用其留存的盖有乙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购买总价15万元的地板,合同约定,6月7日丙公司将地板送至指定地点。乙公司于收到地板后3日内验货,地板经验收合格后,乙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对于甲离职一事,丙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于约定日期将地板送至指定地点。并要求乙公司付款,乙公司同意付款,并同意将地板以相同价格转卖给甲,但要求甲为该笔货物的支付提供担保。2019年6月8日,丁以其所有的一辆小汽车为甲提供抵押担保,当事人当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戊也为甲提供了付款保证,但未约定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当事人亦未约定丁和戊为甲提供担保的实现顺序。乙公司在未对地板进行检验的情况下,于6月10日向丙公司付清了货款,但甲未向乙公司付款,乙公司要求戊承担保证责任,戊拒绝,理由有二:第一,乙公司必须先向丁实现抵押权;第二,戊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乙公司多次催告,甲仍不付款。8月25日,乙公司宣布解除与甲的地板转卖合同,将地板从甲处取回。次日,乙公司发现丙公司交付的地板约有1/3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向丙公司要求退货。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地板买卖合同,该代理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2)乙公司是否取得了对小汽车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3)戊关于乙公司必须先向丁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戊关于其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5)乙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其与甲的地板转卖合同?并说明理由。(6)乙公司发现地板质量不合格后,是否有权向丙公司要求退货?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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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15.某甲是乙公司销售人员,为便于随时签订合同,某甲随身携带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及介绍信。后甲辞职,但空白合同书及介绍信没有全部收回。甲以该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 )。

A.不成立

B.有效

C.效力待定

D.无效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表见代理是指本属于无权代理,但因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行为,法律使之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 

第2题:

杨某是甲公司业务员,乙公司是甲公司的老客户,杨某专门负责甲乙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后杨某辞职。甲公司并没有将该事项通知乙公司,也没有收回杨某的空白合同。后杨某拿着这些空白合同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多项业务合同,给乙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根据规定,该损失应当由(  )承担。

A.杨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杨某和甲公司共同

答案:B
解析:
杨某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表见代理行为直接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即表见代理人杨某的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甲公司承担。

第3题:

乙以甲公司的名义采取下列方式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法律效果归属于甲公司的有( )。

A.乙使用偷盗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丙公司订立的合同

B.乙使用伪造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丁公司订立的合同

C.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超越甲公司授权范围与善意的戊公司订立的合同

D.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在代理权终止后,与善意的庚公司订立的合同


正确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表见代理的情形。对于A和B两项,由于合同专用章是非法的,因此不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法律效果不能归属于甲公司。

第4题:

(2011年)2007年 3月,甲公司聘用乙为业务经理,委托其负责与丙公司的业务往来。 2008年 4月,甲公司将乙解聘,但未收回乙所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亦未通知丙公司。同年 5月,乙以甲公司业务经理的身份,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丙公司有权根据无权代理制度撤销该合同
B.甲公司有权根据无权代理制度撤销该合同
C.丙公司有权根据表见代理制度主张该合同有效,甲公司应当履行该合同
D.如果丙公司根据表见代理制度主张该合同有效,甲公司不得以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答案:B
解析:
由于甲公司将乙解聘,但未收回乙所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亦未通知丙公司,从而让乙的行为具有了权利外观,足以让相对人(丙公司)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故构成表见代理。
( 1)善意相对人(丙公司)如果主张表见代理,则代理行为有效:甲公司应履行合同。不得以无权代理作为抗辩事由,主张代理行为无效;故选项 CD正确。
( 2)善意相对人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则丙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故 A选项正确。本题要求选择不正确的选项,故 B选项符合题意。

第5题:

2018年3月,甲公司委托乙负责与丙公司的业务往来。同年4月份,甲公司撤销委托,但是未收回乙持有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亦未通知丙公司。2018年9月,乙以甲公司的名义,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订立了机器设备买卖合同。根据代理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可以主张表见代理请求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B.甲公司可以拒绝履行机器设备买卖合同义务
C.该机器设备买卖合同经甲公司追认后生效
D.乙应当承担该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答案:A
解析:
(1)选项BD: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2)选项C:表见代理中,订立的合同直接有效。

第6题:

王某原系甲公司的销售人员,后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其随身携带的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并未交回甲公司。王某以此合同书与不知情的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该销售合同( )。

A.对甲公司与乙公司有约束力

B.对王某与乙公司有约束力

C.对甲公司、乙公司与王某均有约束力

D.对甲公司、乙公司与王某均无约束力

答案:A
解析:
考察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选项A正确。

第7题:

王某原系甲公司的销售人员,后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其随身携带的盖有该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并未交回甲公司。王某以此合同书与不知情的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该销售合同( )。

A.对甲公司与乙公司有约束力
B.对王某与乙公司有约束力
C.对甲公司、乙公司与王某均有约束力
D.对甲公司、乙公司与王某均无约束力习题演练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代理权的行使。
  《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选项A正确。

第8题:

张某是甲公司的业务员,长期负责与乙公司的业务往来,持有已经加盖了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后张某被甲公司辞退,但甲公司未及时收回张某所持的空白合同书,后张某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合同,该合同属于()

A.有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B.无效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参考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9题:

(2015年)甲曾任乙装修公司经理,2013年3月辞职,5月8日,为获得更优折扣,甲使用其留有的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合同,购买总价15万元的地板……对于甲离职一事,丙公司并不知情……

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的地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的地板买卖合同有效。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在本题中,丙公司对甲离职一事不知情,甲又持有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构成表见代理。

第10题:

甲曾任乙装修公司经理,2013年 3月辞职。5月 8日,为获得更多折扣,甲使用其留有的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合同,购买总价 15万元的地板,合同约定,6月 7日丙公司将地板送至指定地点,乙公司于收到地板后 3日内验货,地板经验收合格后,乙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对于甲离职一事,丙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于约定日期将地板送至指定地点,并要求乙公司付款,乙公司同意付款,并同意将地板以相同价格转卖给甲,但要求甲为该笔货款的支付提供担保。6月 8日,丁以其所有的一辆小汽车为甲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戊也为甲提供了付款保证,但未约定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当事人亦未约定丁和戊分别为甲提供担保的实现顺序。乙公司在未检验地板的情况下,即于 6月 10日向丙公司付清了货款,但甲未向乙公司付款,乙公司要求戊承担保证责任,戊拒绝,理由有二:第一,乙公司必须先向丁实现抵押权;第二,戊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乙公司多次催告,甲仍不付款,8月 25日,乙公司宣布解除与甲的地板转卖合同,将地板从甲处取回。次日,乙公司发现丙公司交付的地板约有 1/3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向丙公司要求退货。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的地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是否取得了对小汽车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3)戊关于乙公司必须先向丁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戊关于其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乙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其与甲的地板转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6)乙公司发现地板质量不合格后,是否有权向丙公司要求退货?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买卖合同有效。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的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在本题中,丙公司可以主张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2)乙公司取得了小汽车的抵押权。根据规定,当事人以交通运输工具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丁设定的抵押担保虽未经登记,但该抵押是有效的。
(3)戊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如果当事人对担保责任的承担顺序事先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执行第三人的物保,也可以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本题中,当事人未约定担保责任的承担顺序,乙公司可以直接要求戊承担保证责任。
(4)戊的说法不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本题中,戊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5)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守约方可以解除该合同。在本题中,甲不支付货款,乙公司催告后仍未支付,乙公司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6)乙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退货。根据规定,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在本题中,乙公司在未检验的情况下直接向丙公司结清了全部价款,属于怠于通知,视为标的物的质量符合约定,乙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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