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计算
水文测验
水文预报
水文整编
第1题: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是对水情信息的()、起报标准、发报段次、发往单位进行核查。
第2题:
水文信息传输要按照《水文信息编码标准》的方法整理水文数据,接收到水文信息后要翻译成()常规格式及注记提供使用。
第3题:
对需要发送的有关水情信息,要从已有的水文测验记录(人工观测或自记记录)中摘录、登记到专门的登记薄,并进行核对和合理性检查,再进行()。
A、水位信息编码
B、流量信息编码
C、水情信息编码
D、泥沙信息编码
第4题:
水情信息编码格式由编码格式标识符、()、观测时间码、要素标识符、数据和结束符;NN;组成。
第5题: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对拟报的原始水情信息检查核对后,要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检查编码的基本格式、基本规则、()编码格式是否正确。
第6题:
采用水情信息编码同时编报()的信息时,可重复编写水情站码、观测时间、要素标识符和数据。从第二个水情站开始,前面由水情站码引导符;();引导,中间用空格分隔。但在一份信息编码中,最多可连续编列20个水情站的信息。
第7题:
水情信息编码格式编列同一观测时间的水情信息时,观测时间码可只编列一次。在同一编码中编报()观测时间的水情信息时,可由时间引导标识符;();引导后续各时间码,;();和观测时间码之间用空格分隔。
第8题:
根据水情站站类和水情信息的特性,水情信息编码分为降水(编码分类码为P,后面其他仅类写码符)、河道(H)、水库或湖泊(K)、闸坝(Z)、泵站D、潮汐(T)、墒情(M)、地下水(G)、特殊水情(Y)、()(F)等10类。
第9题: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对拟报的原始水情信息检查核对后,要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检查编码的基本格式、()、具体项目编码格式是否正确。
第10题: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对拟报的原始水情信息检查核对后,要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检查编码的基本格式、基本规则、具体项目()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