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单选题有甲、乙、丙、丁、戊五个人,已知他们之间关系如下:(1)甲是乙的儿子的爸爸;(2)丙是乙的爸爸的儿子;(3)丁是丙的儿子的妈妈;(4)戊是丁的妈妈的儿子。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和丙是兄弟关系B 存在两对姐弟或兄妹关系C 丁是甲孩子的姑妈D 存在一对夫妻关系

题目
单选题
有甲、乙、丙、丁、戊五个人,已知他们之间关系如下:(1)甲是乙的儿子的爸爸;(2)丙是乙的爸爸的儿子;(3)丁是丙的儿子的妈妈;(4)戊是丁的妈妈的儿子。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和丙是兄弟关系

B

存在两对姐弟或兄妹关系

C

丁是甲孩子的姑妈

D

存在一对夫妻关系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有甲、乙、丙、丁、戊五个人,已知他们之间关系如下:

(1)甲是乙的儿子的爸爸:

(2)丙是乙的爸爸的儿子:

(3)丁是丙的儿子的妈妈:

(4)戊是丁的妈妈的儿子。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和丙是兄弟关系

B.存在两对姐弟或兄妹关系

C.丁是甲孩子的姑妈

D.仅存在一对夫妻关系


正确答案:B

第2题:

甲、乙、丙、丁、戊五个学生参加高考,他们成绩之间的关系是:丙没有乙高,戊没有丁高,甲高于乙,而丁不如丙高。 则成绩最高的是( )。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答案:A
解析:
解题指导: “丙没有乙高”推出乙比较高,“丁不如丙高”可以推出乙高于丁,“戊没有丁高”推出乙高于戊,最后由“甲高于乙”,可以推出甲最高。故答案为A。

第3题:

甲与妻子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与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2005年遇车祸死亡。儿子去世后,甲、乙年老无生活来源,丙拒不赡养,甲、乙主要由再婚的丁供养。甲于201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3间。依照继承法规定,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承的人有( )。

A.乙

B.丙

C.丁

D.戊


正确答案:ABCD

第4题:

甲乙离婚时,儿子丙判给甲抚养,后来甲嫁给丁,丁经过乙的同意后,办理了登记收养手续,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是丙的继父,丙与乙的父子关系解除
  • B、丁是丙的养父,丙和乙的父子关系解除
  • C、乙仍是丙的生父,丙可以继承乙的财产
  • D、甲和丁离婚后,丁可以不再抚养丙

正确答案:B

第5题:

甲与妻子乙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与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 2005 年遇车祸死亡。儿子去世后,甲、乙老无生活来源,女儿丙拒不赡养,甲、乙主要由再婚的丁供养。甲于 2010 年 3 月死亡,留下房屋 3 间。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承的人有

A.乙
B.丙
C.丁
D.戊

答案:A,B,C,D
解析: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乙为甲的配偶;“第十三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丙为甲的女儿,虽其拒不赡养,但并不能使其丧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只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戊代位继承,当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不论其是否再婚。

第6题:

某寝室有甲、乙、丙、丁和戊五位同学,每位同学都参加了不同的学生社团。对于他们所参加的社团情况,有以下五种说法:(1)乙:书法,戊:绘画;(2)丙:辩论,丁:摄影;(3)甲:攀岩,戊:摄影;(4)乙:辩论,丁:攀岩;(5)乙:绘画,丙:书法,已知上述五种说法每种只说对了一半。
由此可以推出:

A.甲:攀岩,乙:辩论
B.丙:绘画,丁:书法
C.丙:摄影,戊:书法
D.丁:绘画,戊:辩论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察分析推理。
题干中给了限定条件说每种只说对了一半,可使用假设法和代入法。
假设A选项正确代入题干可得,戊学的是绘画、丁学的是摄影、甲参加的是攀岩、乙参加的是辩论,丙参加的是书法,符合题干中给的限定条件,故当选;
B选项代入(2)全错,排除;C选项代入(1)全错,排除;D选项代入(4)全错,排除。
因此,选择A选项。

第7题:

甲(男)、乙(男)、丙(女)、丁(女)、戊(女)五个人有亲戚关系,其中凡有一个以上兄弟姐妹并且有一个以上儿女的人总说真话;凡只有一个以上兄弟姐妹或只有一个以上儿女的人,所说的话真假交替;凡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儿女的人总说假话。他们各说了以下的话:
甲:丙是我的妻子,乙是我的儿子,戊是我的姑姑。
乙:丁是我的姐妹,戊是我的母亲,戊是甲的姐妹。
丙:我没有兄弟姐妹,甲是我的儿子,甲有一个儿子。
丁:我没有儿女,丙是我的姐妹,甲是我的兄弟。
戊:甲是我的侄子,丁是我的侄女,丙是我的女儿。
根据题干给定的条件,能够推出下面为真的一项是()。

A. 甲说的都是真话,丙是他的妻子
B. 乙说的真假交替,他的母亲是戊
C. 丁说的都是假话,她是甲的姐妹
D. 戊说的都是真话,丙是她的姐妹
E. 丙说的真假交替,她是甲的母亲

答案:A
解析:
[解析] 此题用假设反证法,我们注意到每人都说了三句话,而且只有丙和丁说的第一句话含否定的,因此,尝试从丙和丁说的第一句话入手。对任何一句话来说只有两种情况,即要么真,要么假。第一种情况:假设丙说的第一句话“我没有兄弟姐妹”为真,即丙确实没有兄弟姐妹,她不可能都说真话(因为总说真话的人必须有一个以上兄弟姐妹并且有一个以上儿女),因此,丙说的三句话只能是真假交替,既第二句话必为假,第三句话必为真。第二种情况:假设丙说的第一句话为假,则说明她有兄弟姐妹,既然丙说的话里面有了一句假话并且她有兄弟姐妹,因此她说的话只能是真假交替,则第二句话为真,也就是说她有儿子,这样,丙就有一个以上兄弟姐妹并且有一个以上儿女的人,因此她说的话应该都为真,因此与“假设丙说的第一句话为假”矛盾,所以第二种情况不可能。从中得出,丙说的话只能是第一种情况,即“真假真”,有丙说的第三句话为真,可知甲必有一个儿子。
用同样的方法,可知丁说的三句话和丙一样,也只能是“真假真”,由此得出“甲是丁的兄弟”,也就是说甲有丁这个姐妹,加上甲有一个儿子。所以,甲肯定是总说真话。因此得出A为正确答案。

第8题:

某城市有甲、乙、丙、丁、戊5个公园,它们由南至北基本在一条直线上,同时: (1)乙与丁相邻并且在丁的北边;(2)戊和甲相邻;(3)丙在乙的北边。

根据以上线索,可以推断五个公园由北至南的顺序可以是( )。

A.甲,丙,戊,乙,丁

B.乙.丁,戊,甲,丙

C.丙,甲,戊,乙,丁

D.丙,丁,乙,甲,戊


正确答案:C
由条件(1)和(3)可知,乙、丙、丁三个公园由北至南的顺序为丙、乙、丁,可排除B、D两项。由(2)戊和甲相邻排除A项。所以正确答案为C。

第9题:

甲与妻子乙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丙与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2005年遇车祸死亡。儿子去世后,甲、乙老无生活来源,丙拒不赡养,甲、乙主要由再婚的丁供养。甲于201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3间。依照继承法规定,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承的人有(  )。

A.乙
B.丙
C.丁
D.戊
E.甲的弟弟

答案:A,B,C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妇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13条第4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第10题:

甲、乙、丙、丁、戊5个学生参加高考,他们成绩之间的关系是:丙没有乙高,戊没有丁高,甲高于乙,而丁不如丙高。则成绩可能最高的是()。

  • A、甲
  • B、乙
  • C、丙
  • D、丁

正确答案:A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