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

问答题如何区别文学艺术与黄色淫秽制品?

题目
问答题
如何区别文学艺术与黄色淫秽制品?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文学艺术的最独特的作用是审美,是用语言文字创造出的有意味的形式,通过想象幻想等手段,塑造形象意境,来表达情感及对人生的认识的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活动。有没有审美功能是区别艺术与黄色制品的分水岭。现在,把文学作为一种纯娱乐的方式的主张也大有人在,文学就是一种玩的方式,在大众媒体中不断强化。这种观念,同很多先锋意识一样,太前卫了,有待于时间的考验。具有娱乐功能的作品,仍然属于文学艺术,只不过它是通俗艺术而矣。形式上追求感官刺激,内容上有诲淫诲盗之嫌的制品,是黄色的,应给予打击。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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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论述文学艺术与戏剧艺术二者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1)文学和戏剧的密切联系,首先表现在它们都要利用语言这个含义丰富的媒介。剧本称为戏剧文学,对戏剧艺术审美品质的高下有“先天性”的重大影响,为戏剧提供以对话的方式展开的戏剧情节,作为戏剧演出的蓝本。特别是以再现为主的叙事文学与通过矛盾冲突展开情节和塑造人物的戏剧更加接近,因而富有情节性的文学作品常常被改编搬上舞台。
(2)文学形象以间接性为基本特征,只能凭借想象展现.不像以演员动作为基础的戏剧,可以直接感知于视听。还可以综合音乐、美术和舞蹈等艺术而再现可感知的生活情景。
(3)文学的表现领域极其广阔,不受时空限制,几乎无所不能,而戏剧则强调时空的高度集中,以情动人,是文学与戏剧的共同要求。
(4)戏剧冲突表现得更直露、更强烈,抒情性的文学常常因缺少情节性而难以作为戏剧的文本,而诗意和诗化的语言可以增强戏剧的感染力。

第2题:

李某制作、复制大量的淫秽光盘,除出卖外,还多次将光盘借给许多人观看。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应该如何处理?(  )
A.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B.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
C.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数罪并罚
D.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


答案:B,D
解析:
《刑法》第363条第1款和第364条第1款分别规定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前罪要求具有“以牟利为目的”,后罪无此要求。二罪是异种数罪,李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两种罪,应数罪并罚。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D。

第3题:

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的禁运物品包括( )。

A.海洛因

B.黄色淫秽音像制品

C.凡·高《向日葵》仿品

D.伪钞

E.法轮功手册


参考答案:ABDE

第4题: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

  • A、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 B、在社会上故意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 C、传播淫秽音像制品但不牟利的行为
  • D、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

正确答案:B,C

第5题:

单位组织播放淫秽电影、录像等淫秽音像制品的,可以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应由()承担刑事责任。

  • A、单位
  • B、单位法人代表
  • C、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D、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正确答案:A,C,D

第6题:

行为人丁某制作了大量的淫秽录像,然后组织多人免费观看。对丁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A: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并罚
B: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择一重罪处罚
C: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D: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

答案:C
解析:
【考点】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详解:《刑法》第364条第3款规定:“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从重处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7题:

如何区别文学艺术与黄色淫秽制品?


正确答案: 文学艺术的最独特的作用是审美,是用语言文字创造出的有意味的形式,通过想象幻想等手段,塑造形象意境,来表达情感及对人生的认识的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活动。有没有审美功能是区别艺术与黄色制品的分水岭。现在,把文学作为一种纯娱乐的方式的主张也大有人在,文学就是一种玩的方式,在大众媒体中不断强化。这种观念,同很多先锋意识一样,太前卫了,有待于时间的考验。具有娱乐功能的作品,仍然属于文学艺术,只不过它是通俗艺术而矣。形式上追求感官刺激,内容上有诲淫诲盗之嫌的制品,是黄色的,应给予打击。

第8题:

甲某制作、复制大量的淫秽光盘,除出卖外,还多次将淫秽光盘借给许多人观看。对其行为应如何处理?( )

A.以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从重处罚

B.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从重处罚

C.以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

D.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C
【考点】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特征
【解析】《刑法》第363条第1款规定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第364条第1款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罪,二者在主体、客体、客观方面基本相同,关键区别在于构成前罪要求具有“牟利的目的”,而后罪则无此要求。另外,构成后罪,还要求达到“情节严重”,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指多次传播,传播淫秽物品数量大,或者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严重。而本题中,甲某多次将淫秽光盘借给许多人观看,从题干中所用的“大量”、“多次”和“许多人”来看,出题者显然想用这些词语提示该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即暗示考生:这两种行为都够上犯罪的标准,可谓“情节严重”。甲某既有制作、复制大量的淫秽光盘并出售的行为,又有多次将淫秽光盘借给许多人观看的行为,分别构成《刑法》第363条第1款规定之罪和第364条第l款规定之罪,属于异种数罪,当然要并罚。

第9题: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达15~30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以()处罚。

  • A、传播淫秽物品罪
  • B、传播淫秽物品罪从重
  • C、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 D、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从重

正确答案:C

第10题:

下列物品中()被视为禁运物品。

  • A、毒品、伪钞
  • B、黄色淫秽音像制品或图片
  • C、枪支、管制刀具
  • D、危险品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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