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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怎样理解作家是文学创作的主体

题目
问答题
怎样理解作家是文学创作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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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抒情性作品中,作家是怎样呈现其主体的心灵世界的?


正确答案:(1)通过情感经验与现实世界的联系。(2)通过对现实世界感受的总结。(3)抒发内心的情感感受。

第2题:

怎样理解“真善美”及其统一是文学创造的审美价值追求?在文学创作中“真善美”与艺术真实、情感评价、形式创造是什么关系?


正确答案:真善美是文学创造的价值追求。因为,文学作为对生活的认识活动,其要义是求“真”。文学作为审美活动,又要情感地评价对象,核心是尚“善”。最终,文学创造还要创造艺术形式,呈现出“美”。所以,真、善、美及其统一就成为文学创造的价值追求。在创作中,求真表现为“艺术真实”,求善表现为“情感评价”,求美表现为“形式创造”。

第3题:

作家从事文学创作时,()是文学创作的第一步,是艺术构思和艺术表现的不可或缺的基础。


正确答案:艺术积累

第4题:

怎样理解作家是文学创作的主体


正确答案: 文学活动反映着人类的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不论主观还是客观世界,人是文学所反映的“世界”的中心。在文学活动,人的活动、人的行为、人的心理以及与其密切相关的外部自然景象等,无不以人为中心。人的主观思想感情,包括联想、想象、幻想等都是客观世界的触动、感动、启发而产生的,但是主观世界一旦形成又必然要对客观世界发生影响。自然作为文学活动的构成世界,必须经过人的观察、体验、分析、研究等,与人的思想感情发生这样那样的“粘连”,才能成为文学活动所反映的世界。自西方浪漫主义兴起之后,人们认识到文学活动不仅是对世界的模仿,更重要的是作者也通过文学创作来表达他的感受和感情,并试图以此唤起读者相应的感受和感情,因此,文学活动也是一种作者的感情表现活动。作者是文学生产的主体,他不单是写作作品的人,更是创作文学规范并把自己对世界的独特审美体验通过作品传达给读者的主体。

第5题:

文学创作源于作家与人生经验的一种遇合,而这种遇合关系的建立,起决定性作用的是()

  • A、作为主体的作家
  • B、作为客体的生活
  • C、文学的重要因素情感
  • D、历史与传统

正确答案:A

第6题:

怎样理解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正确答案: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所以,分配的结构必然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
(2)按劳分配为主体是指:第一,在整个社会收入分配中,按劳分配是主体。第二,在公有制经济中,按劳分配是基本的收入分配方式。第三,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以按劳分配收入为主。
(3)在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情况下,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这是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基础。如果整个社会收入分配中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改变,则会出现两极分化。其次,这也是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的条件。

第7题:

法律援助的主体应怎样理解?


正确答案: 《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体现为两种形式:
(1)是为法律援助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
(2)律师还要为法律援助资金提供资助。

第8题:

能否说“凡是写作的作家就是文学创造的主体”?为什么?如何理解作家是美的体验者、评论家与创造者。
不能说“凡是写作的作家就是文学创造的主体”。
因为在文学创造活动中,如果作家完全是被动的,或成为自然的奴隶,或完全从属于别的人或资本,那么,他就是自身的丧失,就不是真正的文学创造主体。只有处于文学生产活动中并具有主体性、即自由自觉的创造者,才是真正的文学创造主体。因为,文学创作属于审美活动,它主要是通过直观感受和情感体验对审美客体做出审美判断和评价,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创造出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世界。也因此,文学创造主体既是美的体验者、评论家,又是美的创造者。

第9题:

清代郑板桥描写艺术创作的过程:“江馆清秋,晨起看竹胸中勃勃遂有画意,其实胸中之竹并非眼中之竹也。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说明()。

  • A、作家进行文学创作离不开文学加工的客体。
  • B、有客体没有主体的参与文学创作是无法进行的。
  • C、文学创作活动中被作家所加工的对象来源于实践。
  • D、创作可以没有任何客观依据,凭空编造。
  • E、材料是文学创作的基石。

正确答案:A,B,C,E

第10题:

能否说“凡是写作的作家就是文学创造的主体”?如何理解“作家是美的体验者、评论家和创造者”?


正确答案: (1)所谓文学创造的主体指的就是作家这种特殊的生产者即是艺术创造者,但这并不意味着凡是写作的作家就是文学创造的主体。因为“主体”这个概念是有特定涵义的,人并非任何时候都可以称为主体,只有当人处于与特定客体的特定关系中并对客体的主动、主导地位即具有主体性时,人才是真正的主体,文学创造的主体首先必须存在于文学创造活动中,并创造文学产品。没有文学创造也就没有文学创造的主体。然而,在文学创造活动中,如果作家完全是被动的,或成为自然的奴隶,或他的活动完全从属于别人(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某些作家一开始就从属于资本),那么,他就是“自身的丧失”,就不是真正的文学创造主体,文艺理论史上那种把文学主体归结为单纯的“模仿者”的观点,其根本缺陷就在这里。文学创造的主体属于精神生产者,一旦作家从属于资本,被他人如书商所雇佣,以赚钱为目的,他就丧失了部分主体性,就不是文学创造的完整主体了,因此,并非凡是写作的作家就是文学创造的主体,只有处于文学生产活动中并具有主体性的即自由自觉的创造者,才是真正的文学创造的主体。
(2)人类掌握客观世界的活动可以分为物质实践、科学认识和价值判断(评价)三种方式,相应地,人在这三种活动方式中也就分别扮演着物质实践主体、认识主体和价值判断的主体三种角色。文学活动属于价值判断的活动,更具体地说,属于审美价值判断的领域。文学创造的过程必然包含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与评价,作为审判判断,文学活动虽然不等于认识,却离不开对生活的认识,否则文学作品就不能深刻地反映生活和提示生活的某些本质规律;文学作品之所以能在给人以美的享受的同时也给人以真的启示,善的教育,正是由于审美判断中包含主体对生活的深刻认识。在文学活动中,主体对客体的活动是一种观念活动,但与科学认识不同,他主要通过对具有审美价值的客观事物即审美客体(包括物质客体和观念客体)的直观感受、情感体验,对对象作出审美判断和评价,并在这个基础上运用文学话语创造出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世界。因此,文学创造的主体既是美的体验者、判断和评价者,又是美的创造者——艺术创造的主体与其他创造者的主要区别就是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