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知识竞赛

多选题下列行为构成贪污罪的有()A郭某是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在一次协助征兵工作中,郭某收受他人钱财,将他人的子女征兵入伍B裴某是某市外事局的局长,其在接见外国来访客人的时候,收到客人送给该市的价值5000美金的纪念品一件,裴某见该纪念品做工精美,价格不菲,于是据为己有C王某是政府的行政人员,其利用办公地点靠近财务科的条件,从财务科窃取现金2万元D张某是某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其他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30万元

题目
多选题
下列行为构成贪污罪的有()
A

郭某是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在一次协助征兵工作中,郭某收受他人钱财,将他人的子女征兵入伍

B

裴某是某市外事局的局长,其在接见外国来访客人的时候,收到客人送给该市的价值5000美金的纪念品一件,裴某见该纪念品做工精美,价格不菲,于是据为己有

C

王某是政府的行政人员,其利用办公地点靠近财务科的条件,从财务科窃取现金2万元

D

张某是某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其他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30万元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某窃取公安局扣押的摩托车零件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A.构成职务侵占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贪污罪

D.构成侵占罪


正确答案:B
【考点】盗窃罪;贪污罪;侵占罪
【解析】本题中王某只是利用了身为干警。进出公安机关较为方便的条件,而其职责范围内并不包括主管、经手、管理被扣押车辆的职权,也就无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了,应当以盗窃罪论处。

第2题:

关于甲挪用办公经费的行为的定性,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o

A.甲挪用办公经费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数额为20万元

B.甲挪用办公经费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数额为70万元

C.甲挪用办公经费后销毁账目且未归还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50万元

D.对于甲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实行并罚


正确答案:ACD

第3题:

关于贪污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甲,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收受的回扣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甲行为构成贪污罪

B.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乙,为农民多报青苗数,使其从房地产开发商处多领取20万元补偿款,自己分得10万元。乙行为构成贪污罪

C.村民委员会主任丙,在协助政府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时,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中数额较大款项据为己有。丙行为构成贪污罪

D.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丁,利用职务便利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将骗取的5万元保险金据为己有。丁行为构成贪污罪


正确答案:ACD

第4题:

甲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职务侵占罪

C.挪用公款罪

D.受贿罪


正确答案:AD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本题中,甲实施了三个行为:一是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由于甲属于国有公司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甲的这一行为构成贪污罪;二是甲一年前私自挪用公款1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个月后归还,由于挪用的时间未满3个月,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三是甲收受乙的财务3万元,由于甲系国有公司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构成受贿罪。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第5题:

在甲单位征用土地的过程中,土地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张某与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王某相勾结,由王某多报土地上的庄稼数,乙加盖土地管理局的印章予以证实,进而从甲单位多领补偿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B.王某的行为成立贪污罪的正犯

C.王某的行为成立贪污罪的教唆犯

D.张某和王某均不构成贪污罪


正确答案:A

第6题:

1.关于甲的犯罪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将公款挪用给乙使用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B.甲不知道乙将公款用于犯罪活动,所以甲乙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C.甲携带30万元公款潜逃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D.对甲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实行并罚 


参考答案:A, C, D

解析:《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另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所谓“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是指: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本题中,虽然乙将公款用于贩卖毒品的违法活动,但是甲主观认识上认为自己挪用公款是为了供乙进行营利活动,因此A的说法是正确的。甲虽然不知道乙利用该挪用的公款进行了违法行为,但是他的行为构成了挪用公款供乙为营利活动,同样是挪用公款罪的一种情形,其行为同样构成挪用公款罪;至于乙,其劝诱行为构成教唆;而且甲乙二人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综上,二人构成共同犯罪,B的说法是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本题中,甲利用职务之便,携带30万挪用的公款潜逃,构成贪污罪,C的说法是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甲的行为最初是挪用公款(100万)、之后是受贿(5万元),再然后是贪污(30万),其中,挪用70万的行为、受贿5万的行为和贪污30万的行为之间没有牵连,因此应该各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D的说法是正确的,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ACD.这里注意甲挪用30万和贪污30万的行为,最终应该是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既然司法解释已经明确规定了此种情形属于贪污罪,那么针对该被携带潜逃的30万元,就应该定贪污罪,而不是挪用公款和贪污并罚。D中的贪污罪和挪用公款并罚针对的是30万的贪污和70万的挪用公款这两个行为的并罚。这道题主要考察的是有关挪用公款案件的司法解释,只要考生准确掌握了这一司法解释,本题难度就不是很大。

第7题:

孙某是某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2008年12月28日,孙某趁同事王某下班之机,偷偷将王某保管的30万元公款取出并暂时放在单位的储物柜中,后被人发现。对于孙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构成贪污罪未遂

B.构成贪污罪既遂

C.构成盗窃罪未遂

D.构成盗窃罪既遂


正确答案:D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孙某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只是利用同单位的便利,而并没有涉及自身的职权,因此不是利用职务之便,不构成贪污罪,其行为应属于盗窃。同时,孙某将公款取出转移至储物柜,虽然并没有离开单位,但事实上,其行为已经使财物脱离了所有人的控制,并被孙某非法占有,因此属于盗窃既遂。答案为D。

第8题:

关于乙的犯罪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B.乙与甲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C.乙归还30万元公款的行为导致甲犯贪污罪,故乙成立贪污罪的帮助犯

D.对乙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贩卖毒品罪实行并罚


正确答案:AD
【考点】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贩卖毒品罪
【解析】乙将挪用的公款用于非法贩卖毒品,属于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A项正确。乙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与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取得公款,以挪用公款罪共犯论处。因此B项错误。乙归还30万元公款只是为甲的贪污提供了条件,并不具有为甲提供帮助的意图,因此不能构成贪污罪的帮助犯。C项错误。乙为达到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的非法目的,送给甲5万元好处费,构成行贿罪。之后乙剁用所挪用的公款贩卖毒品,应当另行构成贩卖毒品罪。综上所述,对于乙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贩卖毒品罪实行并罚。因此正确答案为AD。

第9题:

关于甲从公司提出公款20万元并将其中一部分行贿给乙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甲构成贪污罪,数额是20万元;行贿罪与贪污罪之间是牵连关系,不再单独定罪

B.甲构成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贪污数额是5万元,行贿15万元

C.甲构成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贪污数额是20万元,行贿15万元

D.甲对乙说过要"去把公司钱款补上",应当构成挪用公款罪,数额是20万元,再与行贿罪并罚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核贪污罪、行贿罪。

  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涂改账目的方式侵吞公款20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20万元。故BD错误。

  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乙以财物的行为,构成行贿罪。行贿数额为15万元。行贿罪与贪污罪之间并不是牵连关系,应数罪并罚,故A项错误,C项正确。本题选择错误项,正确答案为ABD.

第10题:

甲、乙两人的行为()共同犯罪。

A.构成贪污罪的

B.构成私分国有财产罪

C.构成职务侵占罪

D.不构成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不同身份的人的共同犯罪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由于在本题甲、乙共同犯罪的行为中,甲系策划者并且分为的财物远远多于乙,因此甲系主犯,而甲的行为构成是贪污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本题中甲、乙两人的行为构成的是贪污罪的共同犯罪。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