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
李四
张三或李四
张三和李四
第1题: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原则上都应首先依法调解
B.调解无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按离婚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C.调解无效,双方未能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应告知提出离婚请求一方提起上诉
D.当事人一方在离婚调解书送达前反悔,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调解书提起诉讼
第2题:
张三与李四原来均是中国人,系研究生同班同学,2000年张三取得德国国籍,2002年李四也到德国留学。2003年张三、李四在法国结婚。2004年李四因与张三发生争执,回到中国,并向中国法院提出与张三离婚。中国法院在裁判是否准予离婚时适用何国法律?( )。
A.当事人协议
B.德国法律
C.法国法律
D.中国法律
第3题:
假设在诉讼中,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下列何种行为是合法的?( )。
A.法院对案件主动进行调解
B.马雨霞代张小丽作出了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C.应马雨霞的要求,法院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
D.本案调解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和判决书
第4题:
第5题:
刘某为现役军人,刘某的妻子与其丈夫感情不和提出离婚,刘某表示不同意,则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不能判决离婚
B.可以判决离婚
C.调解后可判决离婚
D.未经调解可判决离婚
第6题: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B.调解无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按离婚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C.调解有效,双方当事人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由原告撤销离婚诉讼
D.对调解和好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存卷
第7题:
A、应当
B、可以
第8题: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下列对该条款理解错误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原则上都应首先依法调解
B.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方可作出裁决
C.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D.调解无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应按离婚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第9题:
宋某与妻子感情较好,但因其妻接连生了两个女孩而欲离婚,对此法院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判决离婚
B.法院必须判决离婚
C.法院调解无效,可判决准予离婚
D.法院调解无效,可判决不准离婚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