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第1题:
日本的下级法院分为 ( )
A.最高法院
B.高等法院
C.地方法院
D.家庭法院
E.简易法院
第2题:
日本的最高法院院长是天皇根据总理的指名来任命的。
第3题:
日本六法的内容是:日本帝国宪法;日本民法典 ;日本商法典;日本刑法典;法院组织法;诉讼法。 ()
第4题:
日本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居住3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反致。
第5题:
根据1890年的《裁判所构成法》,日本的四级法院包括区法院、地方法院以及()。
第6题:
第7题:
()为有权决定一切法律、命令、规则以及对行政处分是否符合宪法进行终审的法院。
第8题:
A.行政法院
B.刑事法院
C.普通法院
D.民事法院
第9题:
日本法院的组织系统分为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两类,下级法院由()组成。
第10题:
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请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