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立一等功的,增发25%;
立二等功的,增发20%;
立三等功的,增发5%。
第1题:
立功的烈士,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 )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A.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40%
B.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C.立一等功的,增发25%
D.立二等功的,增发20%
第2题:
第3题:
A.被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百分之五十;
B.被军队战区(含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百分之四十;
C.立一等功的,增发百分之三十;
D.立二等功的,增发百分之二十;立三等功的,增发百分之十。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A、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B、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C、立一等功的,增发25%
D、立二等功的,增发15%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