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爆炸物品销毁工作应选择较好的天气实施,夜间、雨天、雾天和三级风以上的气象条件下禁止销毁爆炸物品。
第2题:
燃烧法销毁燃烧结束,确认安全后,应当认真检查销毁场地,确认没有遗留未销毁的爆炸物品后,方可解除警戒,撤离作业人员。
第3题:
在销毁爆炸物品的运输、装卸、搬运、加工、布置等作业过程中,比正常的爆炸物品作业更容易发生爆炸或燃烧事故。
第4题:
公安机关组织实施爆炸物品销毁工作的法规依据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基本要求,按照《公安机关处置爆炸物品工作安全规范》(公通字[2010]51号)执行。
第5题:
爆炸法销毁为了降低风险,通常要求控制销毁的爆炸物品数量,保证销毁场地和周边公共安全。
第6题:
爆破作业单位运用爆炸法销毁爆炸物品应当参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第7题:
爆炸物品销毁作业均不须实施安全监理。
第8题: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部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第9题:
爆炸销毁实施安全警戒,应设置警示标志和警戒哨位,清理安全距离范围内无无关人员,同时可送入爆炸物品,进行其他作业。
第10题:
化学分解法的优点是能够可靠地销毁一些特别危险的、难以实施其他销毁作业的爆炸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