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译文应当排在原始提出的权利要求书译文的前面。
第2题:
申请人按照专利合作条约规定对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作出过说明的,应当在进入声明中予以指明,该指明应当包括指出记载保藏事项的文件种类,以及必要时指出有关内容在文件中的记载位置。
第3题:
关于PCT国际申请在中国国家阶段提交的译文,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应当提交原始国际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中的文字的译文
B.审查基础文本声明中提及国际阶段的修改的,应当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修改文件的译文
C.申请人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好公布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准备工作之前,或是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提出改正译文错误
D.基于国际申请授予的专利权,译文有误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时的保护范围为准
第4题:
下列关于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第5题:
在发明专利的初步审查中对于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只有当审查员发出了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修改申请文件时,才需要对申请人就此作出的修改是否明显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进行审查。
第6题:
在国际阶段申请人声称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作出修改,但未被审查员采纳,因而没有作为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附件传送的,在进入国家阶段时申请人可以再将该内容作为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的修改向专利局提出。
第7题:
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或者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三个月之内,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了主动修改的,无论修改的内容是否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均应当以申请人提交的经过该主动修改的申请文件作为审查文本。
第8题:
第9题:
虽然国际阶段作出过修改但在审查基础声明中没有指明的,审查中还应当考虑该修改。
第10题:
下列关于发明专利申请提前公布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