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单选题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处罚的种类包括()。Ⅰ.警告Ⅱ.罚款Ⅲ.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Ⅳ.撤销基金从业资格A Ⅰ、ⅡB Ⅰ、Ⅱ、ⅢC Ⅰ、Ⅲ、ⅣD Ⅰ、Ⅱ、Ⅲ、Ⅳ

题目
单选题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处罚的种类包括()。Ⅰ.警告Ⅱ.罚款Ⅲ.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Ⅳ.撤销基金从业资格
A

Ⅰ、Ⅱ

B

Ⅰ、Ⅱ、Ⅲ

C

Ⅰ、Ⅲ、Ⅳ

D

Ⅰ、Ⅱ、Ⅲ、Ⅳ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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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及其他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内部的规章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 )措施。
Ⅰ.行政处罚
Ⅱ.行政监管措施
Ⅲ.市场禁入

A.Ⅰ.Ⅱ
B.Ⅱ.Ⅲ
C.Ⅰ.Ⅲ
D.Ⅰ.Ⅱ.Ⅲ

答案:D
解析: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及其他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内部的规章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市场禁入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2题: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相关服务机构违纪违法行为的主要监督处理方式不包括( )。

A.行政监管措施
B.行政处罚
C.移送司法机关
D.刑事处罚

答案:D
解析: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相关服务机构违反法律法规时,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等处理方式;构成犯罪的,可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构成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主要监督处理方式。

第3题: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等行政监管措施。Ⅰ.责令改正Ⅱ.监管谈话Ⅲ.出具警示函Ⅳ.公开谴责

A.Ⅰ.Ⅲ.Ⅳ

B.Ⅱ.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D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

第4题: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人、股权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市场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可以有的行为是( )。

A.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B.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C.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D.针对每只股权投资基金设置独立账户,或者开展借新还旧、期限错配等业务

答案:D
解析:
选项ABC均属于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运作中的禁止行为。

第5题: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人、股权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市场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
Ⅰ.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Ⅱ.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Ⅲ.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Ⅳ.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Ⅴ.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彳亍职责?

A.Ⅰ.Ⅱ.Ⅳ.Ⅴ
B.Ⅰ.Ⅱ.Ⅲ.Ⅳ.
C.Ⅰ.Ⅱ.Ⅲ.Ⅳ.Ⅴ
D.Ⅱ.Ⅲ.Ⅳ.Ⅴ

答案:C
解析: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人、股权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市场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或者以利益输送为月的,与特定对象进行不正当交易,或者在不同股权投资基金账户之间转移收益或亏损; (4)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5)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6) 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 (9) 未针对每只股权投资基金设置独立账户,或者开展借新还旧、期限错配等业务;( 10) 进行商业贿赂; (11)将账户出借给第三方进行交易,或者违反账户实名制的规定,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 12)直接或间接参与场外配资活动或者为场外配资活动提供服务或便利;( 13) 外接末经监管机构或者白律组织认证的其他交易系统,为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提供端口服务使利;( 14 )通过境外机构或省境外系统下达投资交易指令;( 15)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禁止行行为

第6题: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以下哪些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
Ⅱ、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人
Ⅲ、股权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Ⅳ、股权投资基金估值核算机构

A.Ⅱ、Ⅲ、Ⅳ
B.Ⅰ、Ⅱ、Ⅲ、Ⅳ
C.Ⅰ、Ⅱ、Ⅲ
D.Ⅰ、Ⅱ、Ⅳ

答案:B
解析: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以下行政监管措施:(1)责令改正;(2)监管谈话;(3)出具警示函;(4)公开谴责

第7题: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人、股权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市场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中,其禁止行为不包括( )。

A.通过境外机构或者境外系统下达投资交易指令
B.通过合规手段向不特定对象推介宣传
C.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D.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答案:B
解析: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人、股权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市场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或者以利益输送为目的,与特定对象进行不正当交易,或者在不同股权投资基金账户之间转移收益或亏损;
(4)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5)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6)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
(9)未针对每只股权投资基金设置独立账户,或者开展借新还旧、期限错配等业务;
(10)进行商业贿赂;
(11)将账户出借给第三方进行交易,或者违反账户实名制的规定,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
(12)直接或间接参与场外配资活动或者为场外配资活动提供服务或便利;
(13)外接未经监管机构或者自律组织认证的其他交易系统,为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提供端口服务便利;
(14)通过境外机构或者境外系统下达投资交易指令;
(15)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A、C、D三项均属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人、股权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市场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中的禁止行为。
B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2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表明可通过合法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荐。故B不属于禁止行为。

第8题: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包括( )。
Ⅰ.责令改正
Ⅱ.监管谈话
Ⅲ.出具警示函
Ⅳ.罚款

A.Ⅰ、Ⅱ、Ⅲ
B.Ⅱ、Ⅲ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A
解析: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以下行政监管措施:①责令改正;②监管谈话;③出具警示函;④公开谴责。

第9题: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 )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Ⅰ行政命令
Ⅱ行政处罚
Ⅲ行政监管措施
Ⅳ移送司法机关

A.Ⅰ、Ⅱ、Ⅲ
B.Ⅱ、Ⅲ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答案:B
解析: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相关服务机构违反法律法规时,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等处理方式;构成犯罪的,可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0题: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A.60
B.30
C.14
D.7

答案:A
解析: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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