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不定项题杨某系某市甲区M村村民。2016年5月下旬,杨某在本村A路西侧擅自动工修建了两层砖房,建筑面积为88.28平方米。市规划和建设局(位于该市乙区)于5月29日决定立案调查,派人前往现场勘查、拍照,并对杨某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杨某所修建的房屋系违法建筑。6月1日10时20分,市规划和建设局执法人员向杨某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主要内容:责令杨某在1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采取措施,并予以强制拆除。执法人员就送达过程进行了现场录像。杨某在规定时间内执意不拆除。6月2日18时05分,市规划和建设局

题目
不定项题
杨某系某市甲区M村村民。2016年5月下旬,杨某在本村A路西侧擅自动工修建了两层砖房,建筑面积为88.28平方米。市规划和建设局(位于该市乙区)于5月29日决定立案调查,派人前往现场勘查、拍照,并对杨某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杨某所修建的房屋系违法建筑。6月1日10时20分,市规划和建设局执法人员向杨某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主要内容:责令杨某在1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采取措施,并予以强制拆除。执法人员就送达过程进行了现场录像。杨某在规定时间内执意不拆除。6月2日18时05分,市规划和建设局执法人员通知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对杨某所建房屋实施全面断电。6月3日10时30分,执法人员当场宣布执行并制作了现场笔录,并组织执法人员强行拆除房屋,杨某拒绝在现场笔录上签字。6月3日17时05分,市规划和建设局将杨某所建的两层砖房拆除完毕。1.若杨某擅自修建该两层砖房正在施工过程中,市规划和建设局根据授权依法对其采取了查封措施,根据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该查封行为性质上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

查封限于涉案的在建砖房,不得查封杨某合理建造的自有住房

C

该在建砖房已被依法查封的,其他机关不得再重复查封

D

市规划和建设局不得损毁被查封的在建砖房

E

因查封在建砖房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杨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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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4)所提示的内容,下列表述符合规定的是( )。

A.杨某有权享受的医疗期为3个月

B.杨某在医疗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C.在医疗期内,甲公司不得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合同

D.医疗期满后,如杨某不能从事原工作,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C

第2题:

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蒋某雇佣住在A市丙区的杨某进行保洁处理。在工作过程中,杨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与蒋某以及杨某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张某应当以谁作为被告提起诉讼才是正确的?

A.应以蒋某作为被告

B.应以杨某作为被告

C.应以蒋某和杨某作为共同被告

D.可以蒋某或杨某作为被告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56 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其组织为当事人。因此,张某应当起诉雇主蒋某,A 项正确。

第3题:

杨某因出国留学1年,将其8岁的儿子甲委托李某(系杨某姐夫)代管。一日甲将邻居小孩乙打伤,其损失应由()。

A、杨某承担大部分,李某承担小部分

B、乙监护人承担,如李某有过错适当承担

C、杨某承担,李某有过错负连带责任

D、李某承担


参考答案:C

第4题:

廖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寻找房源,并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经甲机构介绍,廖某拟购买杨某的一处房产。在相关情况调查中,甲机构发现该房产虽然登记在杨某名下,实际上为杨某与妻子朱某在婚后共同购置。随后廖某与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定金2万元交给杨某,同时委托甲机构为其代办房地产登记。

如果杨某违约,廖某交给的定金应(  )。

A.由甲机构原额返还
B.由甲机构双倍返还
C.由杨某原额返还
D.由杨某双倍返还

答案:D
解析:
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如果杨某违约,廖某交给的定金应由杨某双倍返还。

第5题:

杨某,5岁,其父因安全生产事故成了植物人,其母不堪生活重负跳井自尽。关于杨某的监护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杨某的姨妈愿意抚养,可直接取得监护权
B.杨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应直接由法院裁决
C.杨某父亲的朋友李某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应经杨某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杨某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D.在一定条件下,杨某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杨某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员会可以担任监护人

答案:C,D
解析: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其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都可以担任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应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故选CD

第6题:

杨某为甲单位工程师,2004年2月调到乙单位工作。甲、乙两单位商定,杨某在甲单位承担的未完成的研究任务,由杨在乙单位继续完成。2005年10月,该项研究取得了成果,该项成果应由( )。

A.甲单位独立享有

B.乙单位独立享有

C.杨某独立享有

D.甲、乙两单位分享


正确答案:D
D。本题考查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第7题:

杨某与户籍在甲村的村民王某登记结婚后,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的“入户协议”。此后,杨某将户籍迁入甲村,但与王某长期在外务工。甲村村委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杨某和王某要求参加选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

A.王某因未在甲村居住,故不得被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B.杨某因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入户协议”,故不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
C.杨某经甲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之后方可参加选举
D.选举前应当对杨某进行登记,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答案:D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王某虽长期在外务工,但户籍在甲村,只要王某本人表示参加选举,就应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故A项错误。“入户协议”因侵害杨某的合法权益,无效。杨某的户籍在甲村,故也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B项错误。杨某的户籍在甲村,其参加选举不需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C项错误。根据上述法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D项正确。

第8题:

2011年5月.张店村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下列哪些人员可以参加该村的选举?( )

A.王某.17岁,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

B.刘某.22岁;户籍在本村但居住大洋村,且已在大洋村参加选举

C.张某,18岁,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已居住半年,本人表示愿意参加选举

D.杨某,82岁,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三年,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其参加选举


正确答案:D
18.答案: D 考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讲解: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规定:“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兰)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二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王某,未满18周岁,没有选举权,不能参加选举;刘某已在居住村参加选举,不能再参加张店村的选举;张某必须在居住村居住一年以上,且本人申请后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方可参加选举;杨某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有选举权。因此,正确答案为D。

第9题:

杨某是甲公司业务员,乙公司是甲公司的老客户,杨某专门负责甲乙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后杨某辞职。甲公司并没有将该事项通知乙公司,也没有收回杨某的空白合同。后杨某拿着这些空白合同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多项业务合同,给乙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根据规定,该损失应当由(  )承担。

A.杨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杨某和甲公司共同

答案:B
解析:
杨某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表见代理行为直接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即表见代理人杨某的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甲公司承担。

第10题:

廖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寻找房源,并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经甲机构介绍,廖某拟购买杨某的一处房产。在相关情况调查中,甲机构发现该房产虽然登记在杨某名下,实际上为杨某与妻子朱某在婚后共同购置。随后廖某与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定金2万元交给杨某,同时委托甲机构为其代办房地产登记。

甲机构在接受杨某的售房委托时,应开展的工作为(  )。

A.实地查勘房屋状况
B.验看杨某的房产证
C.进行产权调查
D.帮助杨某修复房屋缺陷

答案:A,B,C
解析:
物业查验包括:①现场查验。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接受业主委托后,应在业主或其代理人的带领下,亲临现场,实地查勘房屋状况。房地产经纪人员应根据现场查验后所了解的情况,向业主提出一些化解房屋缺陷的建议,以利于成交。②产权调查。房屋产权清晰是成交的前提条件。在存量房经纪业务中,产权调查是保证产权真实性、准确性的主要手段。首先要求出售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房地产权证等);其次,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权利人、产权来源、抵押和贷款情况、土地使用情况、是否有法院查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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