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可以要求甲停止开该货车跑长途的行为
如果货车价值减少,乙有权要求甲恢复货车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货车价值减少,如果甲不恢复抵押物价值也不提供担保,乙有权要求甲提前还款
“到期甲不还款,货车归乙所有”的约定有效
该约定使得抵押合同无效
第1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第3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借期2年,甲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丙以50万元购买了甲的房屋,因为该买卖行为未经乙同意而无效。()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经甲、乙、丙私下协商,由丙以自己所有的10辆货车设定抵押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第7题:
第8题:
甲做生意向朋友乙借款2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找到朋友丙,丙以自有价值15万元的房屋做抵押,与甲乙签订了抵押合同,在酒桌上,乙要求进行抵押登记,丙说都是朋友,抵押合同都签订了没有必要再去登记了,登记需要许多钱,甲也赞成丙的看法,乙想既然合同都签了也就没有再坚持。但还有5万元没有担保不放心,要求再提供担保,甲以一辆货车价值4万多元,一辆摩托车价值1万元质押给乙,甲乙签订了质押合同,并约定如果甲不能还款,摩托车直接归乙所有。乙因自家院子小,无地方放车,要求将货车放在甲家,没有把货车开走,饭后把甲的摩托车开回了家。事后甲从乙借走20万元现金。后由于甲做生意亏本,无力支付借款,乙找丙代为还债或要求变卖丙的房产还债,丙此时知道甲赔了钱也很着急,便向律师朋友询问,得知签订的担保合同没有登记无效,不同意丙的要求。乙又想到甲的货车,但到甲家发现由于甲的汽车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汽车已经被法院查封。乙以为摩托车可以归自己,但律师告知:担保合同因约定不能还款时摩托车归乙所有而无效,对摩托车也不能行使物权担保,乙很无奈。
根据上述案例,回答问题:
1、乙对甲的房屋能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2、乙能否要求丙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能对乙更有利?
3、乙能否对货车行使担保物权权利?乙可以行使什么样的权利?
4、乙能否对摩托车行使质押权利?为什么?
1、乙不能对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因为以不动产抵押担保必须进行登记,登记是抵押权生效要件。
2、乙可以要求丙承担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因为在担保合同的缔约过程中,丙有意不登记造成合同无效,因此可以要求丙承担此部分的赔偿责任,但缔约过失责任对乙债权的保护远远小于物权担保的保护力度,本案在法院的最后判决中判决丙支付乙5万元的赔偿。
3、乙不能对货车行使质权,因为质权的生效是以质物的转移占有为条件的,汽车未移转占有,质权无效。乙只能作为一般债权参与货车拍卖款的比例清偿。
4、乙对摩托车的质权乙设立,但流质契约无效。乙可就拍卖的价款清偿债务,或与甲协议折价取得摩托车所有权。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