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多选题统计地方性法规不得与(  )相抵触。A统计法律B统计行政法规C统计行政规章D部门规章E规范性文件

题目
多选题
统计地方性法规不得与(  )相抵触。
A

统计法律

B

统计行政法规

C

统计行政规章

D

部门规章

E

规范性文件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E,C
解析:
统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统计法律和统计行政法规,不得与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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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地方性统计法规的内容不得与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统计规章相抵触。(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2题:

部门统计规章不得与( )相抵触。

A.宪法

B.统计法律

C.统计行政法规

D.地方的统计行政法规

E.地方性统计规章


正确答案:ABC

第3题:

地方性统计法规不得与统计法律相抵触,但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突破统计行政法规的规定。(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4题:

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和统计规章之间不得抵触,应当相互衔接。 ( )


答案:错
解析:
统计法律在统计法律制度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规章的依据,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及统计规章均不得与统计法律相抵触。

第5题:

统计法律在统计法律制度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规章的依据,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及统计规章均不得与统计法律相抵触。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6题:

地方性统计法规不得与( )相抵触。

A.部门行政规章

B.行政法规

C.统计法律

D.地方政府规章

E.规范性文件


正确答案:BC
解析: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第7题:

地方性统计法规不得抵触( )。A.统计法律B.统计行政法规C.统计行政规章

地方性统计法规不得抵触( )。

A.统计法律

B.统计行政法规

C.统计行政规章

D.部门规章

E.规范性文件


正确答案:AB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因此,地方性统计法规不得与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相抵触。

第8题:

地方性统计法规不得与( )相抵触。

A.统计法律

B.统计行政法规

C.统计行政规章

D.部门规章

E.规范性文件


正确答案:AB
解析:地方性统计法规,是由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发布、并于本地方实施的统计行为规范。地方性统计法规是效力等级较低的统计法规,它既不能与统计法律相抵触,也不能与统计行政法规相抵触。

第9题:

地方性统计法规不得与统计法律相抵触,但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突破统计行政法规的规定。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第10题:

统计地方性法规不得与( )相抵触。

A.统计法律

B.统计行政法规

C.统计行政规章

D.统计规范性文件

E.宪法

答案:A,B,E
解析:
统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统计法律和统计行政法规,不得与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相抵触。《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法规不得与之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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