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Ⅱ
Ⅰ、Ⅲ、Ⅳ
Ⅲ、Ⅳ
Ⅰ、Ⅳ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张某,赵某、李某于2007年3月出资设立建海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王某入股。2009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张某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张某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张某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张某、赵某、李某、王某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B.张某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赵某、李某补足
C.张某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D.张某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赵某、李某、王某补足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张某、李某和赵某经过协商,准备注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等三人初步拟定的公司章程要点包括:
(1)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元;
(2)张某以专利权作价出资20万元、李某以房产作价出资18万元、赵某以现金出资l2万元;
(3)注册资金分期缴纳,以赵某的现金12万元作为首批出资;
(4)鉴于公司规模较小,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5)由张某担任执行董事和监事;
(6)股东所持股份3年内不得转让。
要求:结合法律规定逐点说明张某等拟定的公司章程是否合法,并分别说明理由。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