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单选题证券公司的(  )应当在任职前取得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2016年5月真题]Ⅰ.董事Ⅱ.监事Ⅲ.高级管理人员Ⅳ.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A Ⅰ、ⅡB Ⅰ、Ⅱ、ⅢC Ⅱ、Ⅲ、ⅣD Ⅰ、Ⅲ、Ⅳ

题目
单选题
证券公司的(  )应当在任职前取得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2016年5月真题]Ⅰ.董事Ⅱ.监事Ⅲ.高级管理人员Ⅳ.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
A

Ⅰ、Ⅱ

B

Ⅰ、Ⅱ、Ⅲ

C

Ⅱ、Ⅲ、Ⅳ

D

Ⅰ、Ⅲ、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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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五条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

第2题:

期货公司( )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任职资格。

A.董事
B.监事
C.高级管理
D.经纪人员

答案:A,B,C
解析: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故本题答案为ABC。

第3题: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 )核准的任职资格。

A.中国证监会

B.期货交易所

C.期货业协会

D.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


正确答案:A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任职资格。

第4题:

证券公司的( )应当在任职前取得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
B.独立董事、监事
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高级管理人员、境外分支机构负责人

答案:C
解析:
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第5题:

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前应当取得经( )核准的任职资格。

A.证券公司所在地所属中国证券业协会
B.证券公司所在地所属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C.证券公司注册地所属中国证券业协会
D.证券公司注册地所属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答案:D
解析:
证券公司董监高在任职前应当取得经证券公司注册地所属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第6题: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后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任职资格。( )


答案:错
解析: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任职资格。故本题答案为B。

第7题: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 )核准的任职资格。

A.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B.期货交易所
C.期货业协会
D.中国人民银行

答案:A
解析: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任职资格。

第8题:

新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9题:

证券公司的( )应当在任职前取得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①董事
②监事
③高级管理人员
④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和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在任职前取得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第10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证券交易所核准的任职资格
B.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C.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证券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D.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证券公司未解除其职务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其解除

答案:A
解析:
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证券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证券公司未解除其职务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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